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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蒙古:保障用地与清理处置闲置用地并举 [打印本页]

作者: scyo    时间: 2010-3-15 11:34
标题: 内蒙古:保障用地与清理处置闲置用地并举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2010年,内蒙古将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同时,清理处置闲置用地。

    记者了解到,2010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土地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利用建设用地存量,优先保障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新产品项目发展用地,支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内蒙古还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跟踪监管闲置土地,并对已闲置满1年和2年的建设用地,依法分别收取闲置费和无偿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0年起,内蒙古还将建立工业项目分期建设的空闲地处置机制,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相关的条款,为处置可能产生的空闲地提供依据。

    其中,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未报即用等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内蒙古将制订处理意见、整改方案,并列出处置时间表,逐个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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