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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1.3万元”质疑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鹤    时间: 2008-5-21 10:52
标题: 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1.3万元”质疑
红十字会回应“帐篷每顶1.3万元”质疑http://news.QQ.com  2008年05月21日05:00   南方网    评论2773条 第 1 2 页 广东慈善组织:此次募捐不提取管理费


广东省接收的善款将如何支配?对此,接收捐赠主要渠道之一的广东省慈善会秘书长方炎松表示,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除了扣除赈灾宣传、物资运费等筹款发生的费用之外,其他将全数用于四川地震灾区的救援、重建使用。而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则表示,目前基本开销均在此前基金会的经费中支出,没有动用四川灾区捐款,至于今后如何扣除该笔费用,要等待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统一指示。


据方炎松介绍,按照慈善基金会有关管理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对于一般非专项性的社会捐赠,基金会可以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抽取资金,用于本地赈灾经费和基金会办公费用等。但是由于此次向四川地震灾区的捐款比较特殊,省慈善会决定专款专用,全部款项、物资都用于四川地震灾区使用,不做他用,不过由于在赈灾筹款过程中涉及到向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印刷宣传单等支出,因此会从捐款中支出这部分经费开支,“现在支出大概有几十万元,但是与目前省慈善会收到捐款2亿多元相比,这个比例微乎其微”,方炎松表示。


徐火周则表示,目前筹得的善款已有一部分拨付四川灾区用于紧急救援,剩余资金也将作为灾后重建、孤儿孤老生活供养等所用,而且由于目前红十字总会没有明确指示,因此宣传、物资运费等费用目前都在此前基金会经费中支出,没有动用四川灾区捐款。


对于捐赠资金的最终用途,方炎松表示,省慈善会作为一个平台接收社会捐赠,“但是资金如何使用不是由慈善会说了算,接收和使用是分开的,这也是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方炎松提到,资金的使用要由灾区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统筹使用办法,明确用途后慈善会才从管理的资金中拨付,并派遣工作人员到当地参与监督管理。


“提取一定比例支援灾区”?烟台民政局回应质疑


烟台民政局公然表示要截留捐往地震灾区的善款?“烟台将根据灾区需要,从爱心捐款里抽取一定比例支援四川灾区。”当地新闻报道里的这句话让网友们感到非常气愤。本报记者核实,事实并非如网友所理解的那样“截留”,相反是“添加”。因为“爱心捐款”是当地每年都搞的捐款活动,当地许多穷困学生等群体得到救助。此次“爱心捐款”恰逢地震,群众捐款更加踊跃,所以提取一定比例支援灾区。


当地媒体5月14日报道,“14日上午,烟台市召开全市支援地震灾区爱心捐助工作动员大会。当天,烟台各界捐款达到了420.08万元。烟台将根据灾区需要,从爱心捐款里抽取一定比例支援四川灾区。”最后一句里的“爱心捐款”被外地网友们认为是此次捐助给四川震区的善款。“捐赠人可同意烟台民政局截留一部分捐款?”网友质疑说。


本报记者昨天向烟台民政局进行电话采访。接电话的贺女士解释说,“爱心捐助”是从2002年以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一项慈善活动,所募得的善款称为“爱心捐款”。


5月19日,烟台市政府网站挂出了一条消息《烟台市2008年爱心捐助款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烟台市自2002年开始,于每年4-5月份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募集资金救助烟台弱势群体。今年的爱心捐助活动按原计划定于5月14日举行,筹备工作已于5月10日前全部就绪。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原计划举行的爱心捐助活动,开展抗震救灾爱心捐助活动,并将募捐的所有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


2007年烟台利用爱心捐助共救助困难学生25813人,发放爱心救助资金1560.716万元。如果原计划用于救助困难人士的捐款全部捐到灾区,烟台需要救助的人们怎么办?


烟台市民政局的贺女士称,目前还没有详细的计划,最大的可能是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拉 张东锋 虞伟 谭人玮
作者: 飞雪寒冰    时间: 2008-5-21 11:01
1.3w???
作者: 伤了心    时间: 2008-5-21 12:13
帐篷要这么贵呀??
作者: lcy3000    时间: 2008-5-21 14:07
听说也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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