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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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台大教授黄国光的“面子与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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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10-2-4 20:32
标题:
评:台大教授黄国光的“面子与里子”
评:台大教授黄国光的“面子与里子”
看到这么个新闻……和平协议
引正文……台湾海基会顾问、“总统府”国策顾问、台大教授黄光国在《中国评论》月刊十一月号发表专文《顾全台湾“面子” 共创双赢“里子”》。他说:两岸“学者观点最不一致之处,是两岸签订和平协定时所使用的‘名称’,也就是两岸关系定位的问题。”提出要正视“文化传统,发挥‘面子’文化的正面功能,因势利导,在双方谈判时,对涉及的各项事务都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只要大陆在双方签署两岸和平协定上改变观点,让台湾觉得‘有面子’,则未来的两岸互动必定可以得到‘共创双赢’的‘里子’。”
评:这段话看起来很得体,但也不合理;他说“让台湾觉得‘有面子’”按照台湾的宪法显然是“总统”说了算,这个“总统”又是+++国宪法下的,显然会造成两个中国或者一中一台的模糊;而且下次选举一到万一再来个政党轮替,等民进党一上台就有好戏看了;这个台湾‘有面子’说显然就不合理,其实更合理的应该是让台湾人民(民众)觉得有面子,因为你台湾本身就是个选举社会,民众票子为大,再则和平协议最终服务的还是人民大众;
引正文……最后段……从宏观的视野来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在这个历史机遇的关键时刻,大陆方面的决策者应当紧紧抓住《反***国家法》第七条的精神,让两岸可以顺利地展开“平等的协商和谈判”,积极促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唯有顾全台湾的“面子”,才有可能创造出“两岸双赢”的“里子”。千万不可拘泥于一方的利益,斤斤计较,到头来是因小失大,甚至成为妨碍民族历史发展的罪人!两岸当局,可不慎哉!
评:这就是一位教授级的功力,他很好的用台湾‘有面子’这一潜藏模糊概念的得体说法成功的赏赐了《反***国家法》一个响亮的耳光,这球踢的好准,好狠。
有说签定“和平协议”用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名称被绿营痛指“两区论”可能把台湾贬成和香港一样的“地区”,丧权辱国”,“是可忍孰不可忍”;黄光国也认为大陆坚持“一国两区”的立场,就好比是在“城下之盟”;……至此只想说和平协议根本的原则是为和平服务,人民利益才是王道;及至将来两岸签定和平协议的最终名称还应该是人民,但两地的语法各异,台湾可以是台湾民众或者台湾选民,大陆名称直接明了大陆人民;官方可以直接加两字“台湾地区人民、大陆地区人民”之和平协议。
考虑到台湾的社会复杂和蓝绿纠结,和平协议可以适当的考虑下蓝、绿双版本协议,这也是符合对话注重多元,人人平等参与的机会,也不至于让民进党觉得自己被边缘化,专家学者们要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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