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海峡两岸都能够接受“一中两宪”的主张,将来双方要以“政治实体”的立场,签订“和平协定”或其他条约,既然不能使用现有的国名,不妨使用“台北中国”(Taipei China)和“北京中国”(Beijing China )的名称。在这两个名称中,“台北”和“北京”分别代表两个“政治实体”的首府所在地,也可以作为“中国”的形容词,其意义分别为“台北的中国”和“北京的中国”,代表两个对等的治政实体,谁都没有被谁“矮化”成“地方政府”。
在2008 年以前,除了正式比赛场合外,大陆媒体一直习惯以“中国台北”的称呼来翻译“ Chinese Taipei”。这在 2008 年北京奥运开幕前夕引起了两岸间的争议。台湾执政当局认为,“ Chinese Taipei ”应译作“中华台北”,北京国际媒体中心将之译为“中国台北”则有矮化之嫌。中国大陆起初认为,奥委会协议不涉及他人在协议范围外使用“中国台北”的权利,因此不认同矮化一说。在马英九“总统”、中国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相继表示不满后,中国大陆的新华社、中新社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才在 7月下旬改用“中华台北”来称呼台湾体育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