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一中宪法是两岸一个中国【同心同国】的天经地义
[打印本页]
作者:
CampusHR
时间:
2010-2-4 14:27
标题:
一中宪法是两岸一个中国【同心同国】的天经地义
一中宪法是两岸一个中国【和平发展,同心同国,共建家园,振兴中华】的天经地义。
两岸永为统一的人民民主的共和国。
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当然必须遵守,否则,就没有必要参加联合国组织!
一中宪法是两岸同心同国和平发展共建家园振兴中华的主权空间。
离开了一中宪法,国家实体就无法统合,复归一中。
附件
天地人和.jpg (21.96 KB)
2009-8-25 16:35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7
问南山楼主
“一中宪法”是什么东西?
把你脑瓜里的东西掏多点出来才好鉴别。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7
钱尚文解释:所谓“一中宪法”是指覆盖整个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宪法”。她的特征是具有强烈的权威性、专一性。权威性是指“宪法”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威力;专一性是指“宪法”拥有独一无二的排他性。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7
再问南山楼主
你说,
“两岸永为统一的人民民主的共和国”
这是不是你主张的【同心同国】?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7
根据钱尚文的解释,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一中宪法”。因为:我们必须看到台湾“+++国宪法”中关于主权和领土完整,还是包括大陆和台湾同属整个中国的“宪法”。所以说台湾“+++国宪法”还是一部“一中宪法”。(引钱尚文文)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7
钱尚文说:正因为台湾“+++国”的“宪法”是“一中宪法”,才使得两岸政府能够达成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正因为台湾“+++国”“一中宪法”明确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中国,才使得两岸政府有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个“一中宪法”的最大交集;正因为台湾国民党执政当局坚持“+++国”的“一中宪法”,才使得两岸协商谈判有了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因为两岸在国际上共同坚持“一中宪法”确定的主权原则,才使得国际上出现两岸政府在各自行使中国主权范围内代表一个中国的现状。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7
问板凳
您的解释可以代表南山吗?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PIFUYAN说:
如果说台湾早前承认“一中”,并不是基因于他们的所谓宪法,而是基因于他们国民党的《国统纲领》,它里面写着:
“中國的統一,在謀求國家的富強與民族長遠的發展,也是海內外中國人共同的願望。”
“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这个基因,也曾经被海基会受权确认过的,1992年11月3日,海基會在香港的两会商谈中發佈新聞稿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台湾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對『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表達」。海基會的表述內容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含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历史记录明明白白地记载着,达成九二共识的来往文书中,台湾当局授权的海基會對『一個中國』涵義是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的決議的。所谓根据什么“一中宪法”,完全是 [台海闲人] 个人的矫情捏造。
如今,这个基因,即“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對『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表達」”,即『國家統一綱領』已经被陈水扁签个字把它终止去了,马英九上了台却默认了陈水扁的终止,却拿有分离主义条文的所谓宪法来说事,说什么大陆也是“+++国”的国土,以便博取祖国大陆人民的接受,取得间接承认他们的宪法的效果。[台海闲人] 即 [钱尚文],为马英九卖力而已。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8
不代表!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8
92共识, 就是一个中国. 也就是+++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同一个国家.
两边宪法都是一中宪法, 领土是重叠的.
既然是同一个中国, 同一个一中宪法, 同心同国. 这个中国啥时候开始的呢?
第一位总统或者主席, 就是"国父".
92共识, 同心同国, 当然是从1911年开始, 孙中山是第一位"中国"的总统. 所以孙为国父.
一个国家, 一个国父, 一个国体.
不要蛮不讲理, 纠缠不休. 国父就是孙.
不认可也可以, 但是千万不要推举毛为国父. 因为毛不是共和国的"中国"第一个总统/主席.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8
回6#
“九二共识”交集于台湾那个僞宪法,是站不住脚的;
我早就向您证明,而且海基会的人自己用文件说是基于“国统会”的文件。
该早已发过。您应该知道。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你把孙抬得那么高,又把毛扁的那么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吧?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92共识, 共产党能抵赖么? 国民党能抵赖么?
谁都不可以抵赖.
92共识的确立, 也可以说, 为孙为国父找到了法理的基础.
毛说过, 共产党和宋庆岭是孙先生真正的继承人. 蒋介石是背叛了孙先生. 这些话能抵赖么?
既然是"继承人", 所以孙就是国父了. 毛无资格当"国父"了.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4 14:28
你又在胡扯了!先把“九二共识”弄清楚再发言。你的实质就是借机把“+++国”还魂了,就是“一中两国”“一边一国”。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毛**说, 宋庆龄和毛**是孙先生的真正继承人. 蒋背叛了孙中山. 这些话有假么?
饭凉了, 茶凉了, 讲完话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么?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我同意你的观点!“一中宪法”就是借机把“+++国”合法化,变成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的国家。实质就是承认两岸是“一中两国”或者“一边一国”。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8
毛**作为开国领袖,能够对前时代开国领袖如此尊重。
我们后人又如何尊重新的开国领袖呢?
还用我教你怎么做吗?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4 14:28
哪里有两国?
国父都是只有一个, 就是孙. 同一个国父, 当然同一个国家.
另立国父的才想搞两国.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4 14:28
那么中国在+++国之前就不是国家吗?
是国家就没有或不应该有国父吗?
+++国定格了?不能发生变化了吗?
地球是为+++国才特制的?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4 14:28
"国父"就是第一位总统, 或者第一位主席.
你如果抬出毛为国父, 台湾是孙为国父. 你怎么解释两边的"国家"的第一位总统不一样呢? 难道是两国么?
这必须面对. 只要是和平统一, 必然有国父问题.
所以目前, 可以不认可孙为国父, 不可以抬出毛为"国父". 如果毛为大陆国父, 孙为台湾国父, 那么真是两个国家了. 因为第一个总统或主席 不是同一个人.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