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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扁向美国申冤 首度自称前“流亡政府总统” [打印本页]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10-2-3 13:12
标题: 扁向美国申冤 首度自称前“流亡政府总统”
2009-08-12 16:07:38   

  中评社台北8月12日电/“控美案”原告、“李登辉之友会’秘书长林志升,今天公布陈水扁以英文签名赴美国最高法院,为“台湾地位未定”作证的两份文件,文件皆已送达委任律师坎普手中,坎普明天将送交到美国最高法院及白宫。

  自由时报网报道,陈水扁以“前任+++国流亡政府总统”(Former President of the ROC government in exile)署名。这是他首次承认“+++国”是“流亡政府”,同时承认台湾人无国籍、无政府;且台湾没有光复节,只有“美国军事占领日”、台湾至今仍受美国军事政府管辖、台湾地位未定。

  林志升指,美国、欧洲、日本媒体得知,都认为是爆炸性消息,牵动美、日、中对台局势具关键影响,很可能使台湾人命运大翻转。独派团体“福尔摩莎法理建国会”十二日另将在美国旧金山、落杉矶、纽约,及日本东京、大阪召开记者会。

  他指,两份文件是陈水扁给美国最高法院的证词,及给美国总统奥巴马与美国国务院的声明。

  林志升强调,陈水扁是非中国国民党籍、本土台湾人第一个当选“总统”者,因此请他为控美案作证。依美国司法程序,法院应提审原告所提的重要证人,若马政府拒绝让陈水扁赴美作证,他将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妨害司法控诉。九月二十九日即可得知美国最高法院是否提审控美案。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3 13:12
地球人都道,陈水扁是犯人.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3 13:12
台独咬独台满嘴毛!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3 13:12
告洋状最不得人心!十足的洋人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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