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是人类廿世纪下半叶最伟大政治发明,他们创造了一种介于“联邦”与“邦联”之间的“欧洲共同体”,是一种“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的体制。在主权问题上,欧洲共同体的基本精神是主权共储与共用,他们透过一连串的共同体条约,将自己宪法内的某些权力交给了欧洲共同体,成立了超国家的ouzhouyihui、执委会、法院,也制订了不计其数的跨国政策。在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条约后,他们又经历了单一欧洲法、马斯垂克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尼斯条约。进入21世纪,他们思考是否可以通过一个让欧洲建立一个宪法的条约,俗称“欧盟宪法条约”(The Treaty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Europe, TCE),简化一下现有的程式,虽然后来没有通过,但是目前正在等待爱尔兰最后批准的里斯本条约却承袭了宪法条约的精神。目前在欧盟领域早进行了四大流通,欧元是绝大多数国家共同的货币。或许我们要问,这是否等于统一?从传统的国家型态来说,欧盟不是统一的国家,但是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欧洲创造了一个新的政治联合体,它可以给人民提供安全、和平与繁荣,这不正是统一国家要追求的目标吗?
“第三宪”可以是一部传统的宪法,但是目前或近期的未来,看不出有实践的可能。因此,最佳的方法还是用搭桥建楼的方式,依两岸实际需要,一步一步往前走、往上推,就像“欧盟宪法条约”一样,未来的“第三宪”也可以透过建立一个“中国宪法协定”(The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China, ACC)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