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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先学会对事不对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影音王    时间: 2010-2-2 21:58
标题: 论坛,先学会对事不对人!
论坛,先学会对事不对人!
既然是论坛,那就是论的,既然是论,那就会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如果大家都一样的想法,那论坛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是不是?!
既然有不同的看法,大家自然可以讨论,讨论的是事情本身,而不是某个网友自身如何!就是说要对事不对人!这是起码的,如果没有了这个,那还论什么论!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8
你的意思是做事可以不负责的?

比如j先生成天在这里胡说大陆敌视台湾,然后他可以借着言论自由金蝉脱壳么?

你说j先生是不是该给大陆人一个说法?大陆怎么敌视台湾了,对不对?

一个人不能自圆己说,还胡搅蛮缠,该对其事还事对其人呢?比如陈水扁。

事是人做出来的,单独一件事可以只对事,但同样重复的多件事只能怀疑该人的人品。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21:58
同意!论坛既可以对事也可以对人,关键是看对的对不对。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8
比如南山就是“+++国”,“+++国”就是南山。所以对事对人都一样!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8
絕對的正確! 絕對的支持!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8
我总觉得和你说话很困难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8
論壇,當然是指論事。
只批人的地方,叫做~ 痰盂。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8
彼此彼此!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21:58
陈水扁不可以批吗?还是他是痰盂?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8
什么彼此彼此,我是说和hanyu1840说话很困难,说你了吗?你是他的马甲?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8
如果他到此論壇,雖然我極端討厭他,但是我會尊重他辯論的權利。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21:58
你不就是楼主吗?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正确。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9
哈哈,打错字了,是和HANYU1840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借用楼主一句话:
我总觉得和你说话很困难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21:59
×××××啧啧,你们为什么要抓陈水扁呢?不是让他为他的行为辩论呢?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我很赞同,所以论坛没有变成新华网, 越来越多人来论坛了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那, 再見!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21:59
这你就不懂了吧?抓他是抓事并非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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