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一中两宪”可否解开史无前例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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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10-2-2 14:51
标题:
“一中两宪”可否解开史无前例困局?
“一中两宪”可否解开史无前例困局
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c/1009/8/9/5/100989507_7.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989507&mdate=0621002559
《中国评论》月刊六月号刊登了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海峡交流基金会顾问、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黄光国的专文《“主权”的“虚”与“实”--面对两岸间的政治现实》。作者强调:“正视两岸间‘一中两宪’的政治现实,是建构两岸间稳定和平关系的基础,而以‘台北中国’和‘北京中国’的名义签订和平协议,则是使台湾人民认同‘中国’的必要条件。”摘要如下:
在我看来,对两岸“政治现实”最为周延的描述方式应当是“一中两宪”:**在大陆地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在台澎金马实施“+++国宪法”,这两部“宪法”都是建立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之上,各有其有效统治地区。只要海峡两岸愿意正视“一中两宪”的政治现实,双方便可以“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展开平等的协商和谈判。
对等谈判的前提
如果海峡两岸都能够接受“一中两宪”的主张,将来双方要以“政治实体”的立场,签订“和平协议”或其它条约,既然不能使用现有的国名,不妨使用“台北中国”(Taipei China)
和“北京中国”(Beijing China)的名称。在这两个名称中,“台北”和“北京”分别代表两个“政治实体”的首府所在地,也可以作为“中国”的形容词,其意义分别为“台北的中国
”和“北京的中国”,代表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谁都没有被谁“矮化”成“地方政府”。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有识之士的观点,在进步,是对最终制定“一国两制下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雏议。最终目标:“一中一宪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现距离还很遥远。
要给台湾开明人士以鼓励,继续进步的空间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一切有利于海峡两岸和平发展、和平统一的主张我们都欢迎!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这种观点我支持!!反之我反对。关于‘宪’我个人理解:国家的唯一的基本**,人民意志的体现。也就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制’,是基于‘宪’之下。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14:51
唉~难怪那个古希腊老头说政治应该交给专业人士,所谓的民主就是闹剧。连一个国家可以有两部宪法这种政治盲都可以谈论国家大事了。估计当律师,可以为被告和原告一起辩护。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首先要认清现在的宪法是不完全宪法,其次是聚同化异
首先,大陆的一中宪法和台湾遵循的一中宪法,
实现国家权力配置的资源是不完整的,所以,名为两部宪法,实际为两地区的不完整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现在代表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台北也是体现一个中国宪法赋予政府职能的民选合法政府。
这似乎类似两部限于地区或一定范围有效的宪法(邦宪法)。
其次, 结 论
正视两岸间“一中两宪”的政治现实,是建构两岸间稳定和平关系的基础,
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台北政府”的名义签订和平协议,
则是使台湾人民认同“中国”的必要条件。
在这事事讲究“依法治国”,“以理服人”的时代,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威权时代。
胡主席说,两岸不是领土的再造,而是复归一个中国的和平统一。
究竟如何【聚同化异】,实现【复归统一】即两岸同一性政治结构和国家权力的整体配置问题。
当然依靠宪法赋予的职权,其次是事实胜于雄辩,依照人民当家作主的合法权力,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化干戈为玉帛,观人文以化成一个中国的【同心同国,共建家园,和平发展,振兴中华】。
南山将隔日,另外开楼,一化再化,以化成天下!
附件
統一大業.JPG (93.51 KB)
2009-6-21 16:29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就只等楼主把他变成“一中两国”了。。。。
文章结束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14:51
“一中两宪”开人类先河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1
两宪?那有争议的时候听哪一宪的?
文章结束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14:52
海纳百川,聚同化异,循循渐进,以法治国
海纳百川,聚同化异,
循循渐进,以法治国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不要太现实啊 那个是理想 梦想 幻想 "瞎想"...............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台湾宪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区基本法。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文章结束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你到台湾,必须遵守什么宪法!?PRC宪法行得通吗?
你到台湾,必须遵守什么宪法!?PRC宪法行得通吗?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您的意思是大陆人跑到台湾 就不用遵守大陆宪法了吗 台湾人是全部都遵守他们的"宪法"了吗 那台独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走到哪里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事实胜于雄辩,识时务者为俊杰
不过朋友,你走到台湾,也要遵守一个中国的另一部宪法!
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不是您的主观意识能够决定一中两个宪法的客观存在!
而是一中宪法维护了中国的完整和同一性结构!
王 毅在讲话中表示,中 共总书记胡 锦 涛主张的两岸在涉外事务中不应内耗的理念,
“同样适用于两岸涉侨事务”。这是大陆对侨务的最新表态,呼应了一年来的海峡新局势。
两岸侨务对立的背景相当复杂,但如同两岸关系的改善一样,
可从维持现状、搁置争议着手,持续求同存异、共创双赢,使两岸侨胞都成为海峡和平稳定的助力。
附件
王毅与时俱进.jpg (159.69 KB)
2009-6-21 18:27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14:52
呵呵 我早就说过了 "不统一 我不去" 作为游客 反正也不差我这一个 有那个假期 我还是拉动国内经济吧
但我下边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哪里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您认可吗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14:52
一中两宪这是邦联制,在台湾当局不接受“一国两制”,特别是一个中国原则的背景下,台湾岛内外的一些人提出了联邦制或邦联制模式来解决台湾问题。有的人主张先实行邦联制,然后过渡到联邦制,有的人干脆主张只搞邦联制。对于这个问题要有清楚的认识。邦联制模式是若干主权国家的联合,本质上说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实行邦联制,台湾将变成一个独立的国家,事实上台湾就从中国***出去。这不是统一,而是***。联邦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更不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自秦汉以来,一向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这种形式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政治稳定、地区协调发展。台湾历来都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如果实行联邦制,中国将出现以台湾为一元,大陆为一元的所谓“二元联邦制”,必然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留下长期的隐患。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模式实现统一,这种模式将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不仅享有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享有一定的外事权,而且还可以拥有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和行政人员驻台,不收税,这些都已经超越了联邦制国家中成员邦所享有的权利。“一国两制”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是一个合情合理、务实可行的模式,不仅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更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说,按“一国两制”两岸实现统一后,“可以说有联邦的性质,但不能叫联邦”。“用联邦这个词很容易解释为两个中国或一个半中国”。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14:52
务实探讨海峡两岸之间的政治关系和政治定位;
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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