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南山针对【一国两制】的社会实践,提出【一国两制】
成功在香港澳门实践,但此种模式很难在台湾施行,因为两者性质不同,
非【一国两制】不能用台湾,而是台湾不适宜【一国两制】。
中央与港澳关系是STATE ON State;两岸关系是STATE BY STATE。
不能用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没有其他的中国原则来生搬硬套台湾问题,
把台湾化成单一制的地方与中央关系。
南山十年来化很大的精力是在分析和研究法治文明和结构文明的必要条件和必然结构。也吸取了台湾同胞不愿意等同香港澳门的社会模式一样,他们不仅排斥【一国两制】STATE ON STATE结构,而且名字也不愿意委曲求全,实不明则名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心不服。要得公道,就要设身处地为人着想,当你能站在对方的利益上,权衡彼此的利益交汇点,那么这个整合也就成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