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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识正书简”与“识简书正” [打印本页]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10-2-2 12:07
标题: “识正书简”与“识简书正”
“识正书简”与“识简书正”
-------兼论马英九的两岸文字协商

作者:肖永国

    2009年6月初,台湾最高政治领导人马英九在会见台湾侨社代表,得悉在国际范围内中国大陆的简体字已经成为中国汉字的国际标准时,马英九主张两岸可以就汉字使用的“识正书简”上达成协议。

    马英九主张“识正书简”在两岸引发“冰火两重天”的议论。一方面,台湾民进党痛骂马英九主张两岸“识正书简”就是“卖台”和“文化统一”的行为;另一方面,中国大陆对马英九主张两岸“识正书简”大加赞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两岸民众对马英九的“识正书简”再做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恐怕两岸民众对马英九的“识正书简”的两岸文化主张都存在误解或误读。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同文是公认的历史事实。所谓的“正体字”就是中国大陆所说的“繁体字”。至于有台湾政党说“正体字”才代表中华文化的“正根”,那是“言重”了。严格地说,台湾现在使用的正体字也不是几千年前中国的古汉字。汉字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了多次整体的简化和梳理过程。

    中国大陆在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为方便人民群众书写与识记,对正体字做了系统的整理和简化,是有积极地意义和价值的。随着中国大陆的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在国际范围内简体字成为代表中华文字的主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与此同时,台湾始终保留着正体字的书写与识记。但是,随着两岸交流与交往的日趋频繁,两岸需要在文字的识记与书写上达成默契和一致,这对深化发展两岸文化关系是有益的。另外,在国际范围内,一直有民间组织或学者在探讨关于“汉字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课题。事实上,将汉字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对弘扬中华文化也是有意义的。在这样两个方面的背景下,台湾领导人马英九提出两岸就汉字的使用达成“识正书简”的文化协议是有特殊价值的。

    一、简体字与正体字都是中华文化的文字载体。两者仅仅是表现的形式不同、使用的范围不同,不存在两种文字形式的“主次”、“高低”和“优劣”的差别。

    至于中国大陆民众或台湾民众对自己所熟悉的汉字形式,有这样或那样的文字情感或偏好,都是对中华文化热爱的一种表现,但是绝不能使之成为贬低对方的理由或借口,更不应该以一种中华文化的表现方式去污蔑另一种中华文化的表现方式。

    二、两岸文字的融合模式应遵循“两相皆宜”的原则,即:采取中国大陆“识正书简”,而台湾地区“识简书正”,在国际范围“客随主便”尊重国际通行的惯例。

    在两岸文字的融合问题上,不能采取以某种文字形式的所谓优势对逼迫另一种文字形式的改变。也不能强制性的改变中国大陆或台湾地区民众的书写习惯。但是可以从教育入手,实现两岸文字的教育互通、互便,努力减少两岸之间及国际范围中华文化交流的不便或疏离。

    三、两岸文字的统一是一个历史过程。这取决于两岸民众的意愿、使用的需要和生活的方便。

    无论是中国大陆民众对马英九“识正书简”的欢呼,还是台湾民众对马英九主张的痛骂,事实上,都是对马英九的政治误解或误读。两岸自开展经贸文化的沟通、交流和协商以来,从来没有一方对另一方强制或逼迫。不仅中国大陆政府极力反对这么做,台湾当局也同样不会许可这种情况发生。两岸事关任何领域的交流、交往及融合与统一,都是以让两岸民众的“愿意”、“答应”及“满意”为根本目标的。

    由此可见,中国大陆“识正”体现了对中华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尊重,目的是便于两岸实现相互交流与国际范围的文化合作;台湾地区“识简”表现的是对中华文化国际化趋势的关注和认同,同样是方便两岸在不同领域或场合的正常交流与往来。

    在两岸的文化领域,不存在“谁统一谁”的问题。即便两岸就文化的某些主题或领域达成共识或协议,并取得了两岸人民的支持和认可,那也是两岸人民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强制或促使对方被迫的结果。事实上,在两岸的任何领域,两岸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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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4 11:51, 下载次数: 17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12:07
马英九所说这一套,台湾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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