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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兩岸文字再說 [打印本页]

作者: 影音王    时间: 2010-2-2 08:12
标题: 兩岸文字再說
兩岸文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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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興在線]發帖,有版主一再要求以簡體字發,我是主張正簡通用的,當然也願意盡可能用簡體字發,或者可以吸引一些讀者。但是,一般回帖就不再進行轉換,因為我用台灣注音體系打字,一打就是正體字,時時處處轉換,十分麻煩。我想任何心存忠恕的人,應該都可以理解與接納吧!
此外,我也得偶而以正體字貼文,其理由如下:
1.     我相信一個文明國家,一個文明社會,一個文明人,都會接納一個基本準則,也就是尊重一個人出生的尊嚴。他身體.面貌.膚色.性別的尊嚴,這是天生不可改變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天生的東西,受到他人的嘲笑.奚落與否定。與此相關的還有出生地的尊嚴,說父母親語言的尊嚴,使用民族文字的尊嚴。中國正體字就是父母教我的字,是我最先學習,也是最鍾愛的字。在我有生之年,我不會放棄這個字,也堅決反對有人踐踏並廢除這個字。大陸是中國,台灣也是中國,為什麼台灣的正體字,不是合法的中國字?為什麼我不能使用父母教我的字,來表達我的思想與感情?
2.     《台灣通史》作者連橫[即前國民黨主席連戰之祖父] ,說過“欲亡其國,先亡其史”。顧亭林說過文化之亡是謂“亡天下”。今天中國史沒有亡,中國文化也沒有亡,但是我們面對的卻是一個***的中國,一個***的中國史,一個***的中國文字系統。一個儒者,一個讀書人,基於民胞物與,憂樂天下的情懷,該如何面對這麼一個***的中國呢?**中央確立和平統一的方針,是明哲而溫馨的,馬英九當選總統以來,兩岸關係迅速解凍,實現大三通,還簽署其他協議,拉近彼此距離,這應該是全體中國人都樂見樂聞的成就。最近大陸有關單位在廈門召開海峽論壇,有數千位台灣各界人士參與,兩岸人士不設前題的互相友好交流,以此交流彼此的愛恨與心聲,交流他們的恐懼與期待,交流如何增加彼此的合作與福祉,這是兩岸***以來,最大規模最友好的交流會,令人感動!在這樣的交流中彼此簽名,彼此留言,誰也不會說對方的字不合法,不規範,不可以!
可以想像,如果依據和平統一的方案實現國家統一,中國正體與簡體字必須互相接納,必須都成為中國的官方文字。為了促成這一種可欲的,美麗溫馨的和平統一,我願意擔任一位先行使者,散播正體字的文章,期待大陸朋友盡早適應一個和平統一後的中國文字系統。
3.     中國正體字系統是中華先祖先民莊嚴的遺愛遺德,承載著中華精神與靈魂的深遠智慧,自秦末漢初形成以來,已經使用兩千多年,中經漢唐盛世與宋明理學,所累積的著作與文物,遍佈宇內,這是數十年簡體字系統無法取代的。要研究中華文化,要研究文物,不學習正體字是不行的。
4.     正體字在漢初形成後,迭有創造孳生,以更貼近生活與思維的更新。簡體字一味求簡化,隨意通假與改造,刻意限縮與減少中國字,使中國通用可用字大為減少。因為人的思維主要通過文字運行,文字的減少,同時限縮思考的廣度.深度與豐富度,既壓縮中國人心靈的空間以及聯想能力,同時影響中國文學描繪世界與心靈的精細貼切程度。這是很可遺憾的。
5.     意義遺失與變異的問題。因為簡體字的推行,使大部分中國青年喪失閱讀古書的能力,喪失進入祖先智慧寶庫的鑰匙,變得淺薄而高傲,這對中國和平崛起是很不利的。當然古書也可以化成簡體,但問題是在正體轉成簡體的過程,經常出現錯字;也有許多正體字沒有簡體,該如何辦?再有就是通假的問題,發與髮不分.松與鬆不分.面與麵不分.云與雲不分.乾.淦.干與幹不分.準與准不分….,讀起文言文就更加困難。同時濫行通假,也可使古文遺失若干文氣與文義。
在五四文化運動時候,許多人講了許多情緒話.極端話.偏執話,比如“野蠻”.“封建”.“裹腳布”.“為統治者服務”…等等情緒言語,就一筆抹煞古人的學術與著作,弄到後來竟演變成大量燒書及砸毀文物的浩劫,這實在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中國文字拉丁化正是五四偏激思維推動的運動,弄到後來只剩下簡體字的半截子工程,還真是不幸中的萬幸!而這個拉丁化運動是靠當時槍桿強制推行的,海外及台灣中國人並無置喙之餘地,現在國家追求統一.富裕與強大,那麼海外及台灣中國人當然有權提出再議。這既是團結重建中華的必要,也是對歷史對文化負責的應有態度,不可以一次定萬年,不可以堅持己見,不容討論。現在兩岸親近,彼此交流的機會越來越多,此時既需要互相接納,也更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台灣人到大陸,就一再被指稱我們用字違法,我們舉手投足都違法〔這比喻正體字是我們的手足〕,那請問我們該如何親近?如何做為一個有尊嚴的台灣人生活在大陸?
〔嘉興在線〕有位論壇元老“论文指导”指責我說“ 楼主只更是荒谬,多个网友几次要求你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你为什么一定要用繁体字呢,你难道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唱对台戏(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但你一直坚持违法用字,说白了,你是在干违法的事。”.「另外,我向论坛提一条建议,如果这楼主一直坚持采用繁体字发帖、跟帖,对于这样公然的违法行为,论坛管理当局可以“来一帖,删一帖”,绝对不能让违法的事情一直蛮干下去。」

乖乖弄的咚!這樣的大帽子扣在台灣人的頭上,你的意思是說台灣人到大陸就該受軍事管制嗎?你是說台灣人用中國祖先的字,用父母教我們的字,就是“堅持違法用字”嗎?這樣的廣送罪名,我們台灣人可是擔當不起的啊!
這位論壇元老還喝令我說“楼主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這煌煌國家法令可真要壓死在下鄙人我了!但我一看這裡有一條“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我想以當前的兩岸情況,以及基本司法判決的互相承認來看,台灣民族也是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台灣的法律以正體字為正當,也必受到大陸政府的尊重與保護。如此一來,一見正體字就刪,恐怕自己才違法吧!
台灣本省人老是以為他們早些從福建移到台灣,就是台灣土地的天然擁有者,要“外省豬滾回大陸去!”,這樣的山大王心態,是很可悲兼可鄙的!現在〔嘉興在線〕的元老也想效而法之,說是“来一帖,删一帖”!吁!可畏乎!可悲乎!天下國家之大,竟沒有外省人可以頂天立地生活的地方!外省人可真是生錯天堂投錯胎!悲夫!
孔子2560年5月20日[09]  皮介行 寫於光文講堂 時為馬英九就職一週年紀念日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08:12
為了做出必要的回應.特引用〔嘉興在線.論壇元老〕“论文指导”先生的部份論點如下---------

-------楼主只更是荒谬,多个网友几次要求你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你为什么一定要用繁体字呢,你难道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唱对台戏(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你与浮水版主的争论提高了,充其量为学术争鸣,但你一直坚持违法用字,说白了,你是在干违法的事。

你有文才,我不否认你,但你阴不阴、阳不阳的文章,还是建议你发至强国社区,或者别的更加有欣赏你的大作的论坛去为好。

因为你在文苑一发帖,你与浮水版主一争论,你虽在文采上有领先的可能,但你与浮水版主的争论,让论坛“河蟹”气氛全没了,你的责任过大。

---------另外,我向论坛提一条建议,如果这楼主一直坚持采用繁体字发帖、跟帖,对于这样公然的违法行为,论坛管理当局可以“来一帖,删一帖”,绝对不能让违法的事情一直蛮干下去。

-------- 下面我引用一下法条,让楼主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强烈要求版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删除这坚持用繁体字这样违法的主题帖!!!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如果论坛不作为,我将于明天(5月21日)向嘉兴市新闻文化广电出版局举报!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2
[论坛元老]的火氣真大.莫非是憤青出身?一嘆!

既然您是法律專家.應該不會不清楚.法律人講究冷靜.理智.邏輯嚴謹.論證充足。

您應該不會不清楚.國家與政府是有嚴格區別的:一般所謂“國家”包括了主權.政府.人民.領土這幾項。政府則專指國家的管治機構。

當前中國處於一個***分治的特殊時期.基於現實秩序與統治需要.兩岸都不能不有其法律體系。

又基於國家統一的需要.又不能不追求法律的互相承認.互相融通.乃至形成共有的法律框架。

特別是涉及全局涉及國家民族的法律.是斷不能由一家說了算的。

民族與文化是百代萬年的.政府卻可以經常流變.中國的文字不是一個政府的創造,

他是全民族百代萬年.統包聖賢君子與匹夫匹婦億萬心力的凝結,

任何一個政府或任何一個人,都應該尊重這個百代萬年億萬心力,

千萬不可把具有深情與靈性.氣度與境界的中國文字,看成一件可以由我獨佔.由我肢解的器物。

中國文字是屬於全體中國人所共有的一種文化精靈,其變造取捨應該由全民族充分參與討論的情況下進行。

但簡字體系則是在階級鬥爭年代,由少數五四謬種獨斷專行,變造出來的東西,究竟有什麼道理可以強制推行?

雖然說“槍桿裡什麼都有”.但在和平年代.在兩岸親善追求和平統一的時代.對這一種歷史的錯誤與尷尬,

還是盡量少提為好.寬容大度為好.如果還妄想堅持“槍桿裡什麼都有”的鬥爭邏輯.

以雷厲風行之勢.推行五四謬種所變造的簡字體系,我擔心失道則寡助.寡助之至親戚叛之.

到時受傷受害的只能是獨斷專行的孤家寡人!

再說您既然“也是中文本科出身的,也讲授过多年的古代汉语和大学语文课程”.

那麼對中國文字創造時候的“天雨粟.鬼夜哭”.對文字感天地.動鬼神.度越時空,傳心萬年的神力,

應該有所理解.敬仰.甚至感動吧!何至於對正體中文具有如此的深仇大恨.

“来一帖,删一帖”?

您既然教漢語,那麼對中國文字應該有基本理解能力吧!您說(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那麼“提倡”總不會是“只能”,您把“提倡”理解成“只能”,對正體中文大動屠刀“来一帖,删一帖”,

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中文能力有問題?還是氣急敗壞.心竅迷壞,

建議不妨到醫院檢查檢查.以免傷了寶貴身體,中國少了一位文字兼法學專家,國家的損失可就太重大了!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2
執事先生:

交友以自大其身.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我雖生性魯鈍,但還是明白其中深刻道理的。

更何況浙江是我父祖的故鄉,曾經多少次神遊瞻望而不能至,因之我之來嘉興,也有一種回家的興奮,

也有長居的打算。在嘉興幾個網站中選來選去,我還是選了 貴網站,做為初步接觸嘉興的一個平台。

當然做為初見者,彼此都談不上惡感與好感,可是老橋版主隨意說了一些輕率的話,我很難接受,給了批評,

我以為自由不是無限度的,自由不是私我個己的任性,自由是給我們踐履尊嚴,歌頌愛與正義的。

自由不容許隨意侵犯他人尊嚴,不容許歌頌仇恨與邪惡!

儒學是中華文化的核心,是中華民族精神與民族魂之所系,雖然並非不能討論與批評,

但是我們不能容許信口雌黃.不能容許中國人任意污衊自己的聖人與聖典.

什麼“強姦”啦.“裹腳布”啦,這像話嗎?我不知道還有那一個民族,天天以侮辱污衊自己祖先為樂的!

卻偏偏是中國,乳臭未乾之黃毛小兒,竟也可以罵遍中國歷代古聖賢!這像話嗎?

當然,就近兩天的情況看,老橋版主的語言收斂多了,態度誠懇多了!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我也願就此打住,不再糾纏此事。

台灣的基本教義派,對台灣的語言.文字.土地.信仰.風俗.一切的一切,都推高為不容冒犯的至上事物,

我認為這對中國之統一有害,對他們自己之福祉也不利。大陸政府放低身段與之交流交往,盡量取得諒解,

我以為這有以大事小智慧在其中的。

做為嘉興地方人士,如果明白中國統一的必要,明白中央領導相忍為國的苦心,

也應該同心一德的爭取兩岸和解親善,化敵為友。何至於在正體簡體上綱上線,

派我以及所有在大陸台灣人一個天天違法,處處違法的大罪名?

再說,在大陸用英文.法文.藏文.回文.都不違法,為什麼單單使用祖先創造的正體字就違法呢?

這字用毛筆寫來就不違法,打上電腦就違法。這字以古籍名義就不違法,以現代名義就違法;

這字在課堂上交流就不違法,到網上交流就違法,這是那門子的法律見解?

這樣忽冷忽熱,忽高忽下的法律見解,如何說得通行得通?

簡體字的書可以在台灣公開合法銷售,簡體字也經常是台灣人民手寫文字的基本元素,

台灣人雖然心眼小,還不至於在文字上過事吹求。

我真心期待大陸朋友也應該改一改你們自高自大自傲的心態了,

不要將祖宗的文字視為不共戴天的仇敵,不要割斷中華文化的核心傳承。將國家衰落的責任全推到中國文字上,

根本是毫無科學根據的迷信與猜想,用此迷信與猜想當******,

棒打古籍,棒打台灣及海外用正體字的人民,這如果不是喪心病狂,怎麼做得出來呢?

我沒有什麼學問之可言,但有一片皈依儒學的痴心而已,承蒙 執事先生,溫和有度的回覆,在此表示謝過.非常感謝 皮介行 5/21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2
追求統一需要愛與真誠 -----一個台灣儒者的心聲

◎ 前言:〔嘉興在線〕版主“文藝復興”公開給我一個如下的通告:

皮先生若真是台湾来的,兄弟有一句善意忠告—— 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你可以夜夜招鸡翻云覆雨,但若发生介入思想传播领域的任何举措,结局会比让妓女掏空身体和口袋更惨......

不是危言耸听,兄弟是箴言相劝,因为从这几天的看,我还是挺敬重您的才学的,

大陆的水太深,您还是在沙滩上看看女人吧,若下水划不多远可能就会镪水......

◎為此,我特意寫了這個回帖,也是公開的,請同志們審察------

謝謝文藝復興的善意忠告,這樣的善意,可以說非常友好而溫暖人心,也可以說非常可悲的醜化大陸,

甚至於根本就是說所有中國人,最好做一群快樂的豬!

也許您聽聞此語會不開心,但往深處想,難道不是嗎?

您對大陸社會這樣的理解與判斷,可能自以為有理有據,自以為經驗老到,可是卻可能是很有偏差的,

以之描繪30年前的大陸,可能有些神似,以之描繪現在的大陸,可能失之遠矣!

以中國陰陽五行相涉共成,互相推移的世界觀來說,世界既是一,也是萬。既是一種總體存在,也是一種萬紫千紅,

百花齊放的殊異存有。任何存在都相關連,任何存在都離不開陰陽五行的道體道流與道用。

或者套句卡爾先生的話說,上層建築與下層建築,有什麼樣的存在,就有與之相配套的意識,存在決定意識。

據我所知,大陸普遍講授及推尊卡爾先生的哲學,這個哲學所堅持信仰的就是要改變世界,就是要武裝思想,

不是要人做一群快樂的豬!

大陸言論界控管比較嚴,這是盡人皆知的。大陸到處講授卡爾先生的哲學,也是盡人皆知的。

如果說“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那麼,網路.報刊.電視.學校教學.領導講話,到處都是意識形態啊!

包括我現在打出的字,也無法逃離意識形態啊!大家天天在涉及,怎麼叫“千万别涉及”,

即使要學習做快樂的豬,也需要一套與之相配的意識形態啊!

因為腦袋是意識形態的工具,人離不開腦袋,所以人永遠離不開意識形態,忠告我不要涉及意識形態,

難不成忠告我不要腦袋,這可能嗎?這是善意的忠告,還是美麗的空談?

在全民所有制的時代,一切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來自意識形態。一個人當權不當權,該鬥不該被鬥,來自意識形態。

對一個人言行善惡的判斷,來自意識形態。那是一個高度意識形態的社會,

對人說“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這就很有善意,但也是一種善意的空談,一種無聊無見識的媽媽經!

不說別的,就以我來自台灣這麼一個身份,在當年應該如何對待?恐怕不由分說,就是一件嚴重的政治事件

,所謂““千万别涉及”,難道不是空談?

再以卡爾先生的哲學為例,有什麼樣的存在,就有與之相配套的意識,存在決定意識。

時空有變異,人事有代謝,社會是必然會流變的,改革開放30年,今日的中國根本就不是全民所有制的中國。

早已經形成一種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所以必須讓資本家入黨,必須借用西方市場與金融理論,必須重用海歸派。

這些資本家與海歸派,難道符合共產的定義?符合黨的意識形態?

其實,現在這個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黨,意識形態不能與現實背離,如果現在這個黨還堅持以前那個黨的意識形態,

那肯定要天下大亂的。有些〔烏有之鄉〕的腦袋,不看.不聽.不想.不變,對全民所有制信之過篤,

還在堅持那一套不合時宜的東西,雖然說也許很真誠,但實在很蠢,很不知時變,還活在秦始皇時代,

不知今日何日!

現在再回到文藝復興的善意忠告來。從“血洗台灣”到“和平統一”,這就是中央在意識形態上的大轉灣,

有了這個轉灣,才有今日的市場經濟, 才有今日百萬台胞在大陸,才有今日大三通,才有今日兩岸官員之同會交歡。

這百萬台胞在大陸,他們的工作.求學.交友.婚姻,難道都“千万别涉及大陆意识形态的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再說市場經濟的生產.管理.行銷.經營各活動,也都有與之相應的意識形態,難道中央領導會沒有看到這一點?

其實這些意識形態對發展國民經濟是十分有利的,中央與地方領導不但不會反對,還會鼓舞有加的。

這就涉及老橋版主所謂“我们的谈话不涉及“两岸”“台湾”等敏感字眼“,這也是個不知今日何日的荒唐,

既然“两岸”與“台湾”在報刊上電視上天天有,單單叫我們兩個老百姓,不准涉及,

這不跟掩耳盜鈴一般愚蠢無聊麼?何況我來自台灣,天天有約200班飛機直接來往於大陸台灣之間,

天天有百萬台胞生活在大陸。難道我們不是抱持期待與歡迎的態度?否則中央推動大三通幹嘛?

在此我還要嚴正的跟大陸朋友講,我們百萬台灣人到大陸來,不是來做“一群快樂的豬”!

大陸朋友不應該對我們提出這麼不禮貌的忠告!因為**中央的改革開放,對台灣同胞伸出友誼之手,

歡迎我們來此生活工作.共建中華,我們來既是追求個人的福祉,也是響應**中央的號召。

大陸朋友應該緊跟形式,回到當下現實中來,千萬不要還活在**時代,以**時代的意識形態看台灣人!

這樣的**意識形態,不旦台灣人非常反感,**中央也是非常反感的!

如果你們想拍**馬屁的話,這樣拍法肯定要拍到馬腿上的!

當然我相信大陸朋友的忠告是善意的,他們的意思是不要有“反動”的意識形態。

我想意識形態在人腦袋裡,界定反動與否又隨人隨事隨時空而變,這就不好說了!

但就我個人來說,22年前採訪13大,既經**中央批准,22年來經常住大陸,寫文章也都張貼上網。

以大陸國安人員及網路的嚴密,肯定對我早已考察,早有定論,安全無虞,完全不用擔心的。

既然國安單位22年的考察都已通過,嘉興在線的版主大人們就不要再懷疑國安單位的考察了吧!

否則真正反動的是誰,恐怕就不好說了!再說大陸現在的自由度有點類似於蔣經國時代,我個人還是頗為滿意的。

版主大人們以為還處於毛時代,還以毛時代的眼光看自己,看社會,看台灣人與正體字,這就非常不合時宜,

遠落在時代之後!建議嘉興日報,把版主們集中一下,開個學習班,講一講胡溫體制的新形勢,講一講兩岸的新關係。

不要一碰到台灣人,就以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稀有動物,連不迭的奉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善意忠告,

這種類型的熱情與忠告,真的還是省一省為好!

孔子2560年5月22日[09]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2
問候〔嘉興在線〕的朋友 

五年前初上大陸網站,進入的是大地社區,大家年輕氣盛,烽煙四起,特別是批判中華文化可是不依不饒的。

現在到[嘉興在線]又有一些類似味道,所以特別找出來與朋友交流。我希望朋友逐漸明白,世異事遷,

儒學再不能是出氣包,童養媳,任人欺任人打任人罵了!要罵儒學可以,先準備點證據,也要防備反擊,

不要太輕易隨便。這幾天的一點小爭論,比之〔天涯社區.關天茶社〕,可真是小兒科,我基本上沒動氣,

平和應對。只是見到有位古文專家,要對我“來一帖,刪一帖”,我就升高回擊的聲勢。

這樣的回擊,其實只是被動的,基於自我防衛的必要,但有人受不了,對我說三道四,引夫子之言來相責備。

這樣的責備我既感謝,也有些不敢當。夫子為千古之大聖,予何人焉,微細螢光,豈可與萬里明月並論?

夫子固然溫良恭儉讓,但也非逆來順受的柔弱之徒,此可見於其一怒而殺少正卯.

見其文不在茲乎!匡人其如予何?的浩蕩與勇決。見其週遊列國14年,無畏風霜危難的擔當。

更見其“不容何害?不容然後見君子”的傲岸。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勿謂古人好欺,可以任人辱罵!

罵人者人恆罵之,止謗莫如自修,謹言慎行,自然減少罵災。

當然,儒學之所以被當做出氣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因為缺乏衛教的金鋼,大家都可以吃他豆腐,

尋他開心。 “你們用不著嚇人!”怎麼不是呢?歷來文人相輕,都還沒有如當朝這般,

隨便拿政治******槌打文人。幸好是改革開放了!幸好是市場經濟了!當朝已經不作興槌打文人,

怎麼來個法律與古文專家,還妄想大興文字獄,還妄想槌打台灣文人!這也未免太不成話了!

有人說我這般理性之怒,正義之怒,令夫子汗顏了!我說你們真不會讀經典,豈不聞“見義不為無勇也!”.

豈不聞“當仁不讓於師”的教言?還有人說我缺乏“中庸”之學養與風度。

誠然!“中庸不可能也!”,對這個“民鮮久矣”的神功,任誰都只能想望而不可企及!

何況是小子在下鄙人我?夫子不也早說了嗎?:"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中庸找不到,就寧可要狂狷,這總比和稀泥的鄉愿好太多了!正所謂“鄉愿,德之賊也!”

當然,我還是非常感謝朋友們的指教,不打不相識,一番較量之後,願意做朋友的,歡迎大家握手言歡,

不願意做朋友的,就各行其是,不必相送吧!大丈夫不記小過,以國共之深仇大恨,

今日尚且可以杯酒言歡,共聚一堂,何況我們這麼一點點言語衝撞?何足道哉!

〔嘉興在線〕的英雄好漢.文人墨客以為何如也?

孔子2560年5月22日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2
〔轉貼〕 http://bbs.tecn.cn/thread-318714-1-1.html

〔華字的簡化之殤〕作者 暮鴉

◎在此略引一小段.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過去看看--------

則不難理解〈語言文字法〉中的「規範漢字」的命名,其實也是因爲「簡化字」體系所面臨的法理困境了。

爲簡化字體系辯護的人,或是用該法來壓制「正體字」使用的人都沒法給出這箇「規範」實指「簡化字」而言的證明。

若非要給出法理依據,則照現有的法律程序,需要最高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釋法」。

在此概念並未澄清之前,不得以該法對「正體字」的使用進行法律懲罰。

則一些機構、組織以該法爲準,對正體字的使用予以罰款,沒有任何的法理依據,都是「非法執法」。

(對這類違法行政行爲,無論是行政法規還是〈語言文字法〉,都沒指出哪箇機構、組織負有相關責任,

則這類「非法執法」最起碼應依據行政訴訟法的程序予以糾正。)  

 如上,無論是從習慣法的角度,還是從成文法的角度,簡化字都並無實際的法理基礎,試圖將正體字說成是「非法字」,也是無理取鬧。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2
没关系,你爱用什么就用什么,呵呵,我能看得懂,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08:12
其实简体字进行交流比较方便,主要是方便大陆的部分人脱盲,我觉得挺好的,语言文字是某一个时期的交流载体,相互间能明白就好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2
1. 我是堅強的統一論者.一向對台灣所主張的尊嚴與對等.不以為然.但此次高雄市長到北京.上海的表現.及其受到的禮遇.我終於明白尊嚴與對等的意義。

2. 大陸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一個社會.不論他如何改文字.如何廢除文字.台灣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另一個社會.都有權力也有義務.護持中華文化之道統及其文字。大陸人無權要求台灣及台胞.放棄護持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的立場.這不僅僅事關個人人格與學術尊嚴的問題.更涉及所有台灣人民的尊嚴.也涉及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不容侮辱的問題。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08:13
大陆应该不会强制台湾用简体的,香港回归至今不也依然用的繁体。
对于简繁,我个人是提倡通用,都看的懂,但不一定都会写,莫说繁体,即便简体还存在生僻字呢。
毕竟日常用简体比较方便,书法则用繁体更适合一些,且相当一部分的繁体更容易理解其字意。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3
繁体字虽然看的懂,但是看着累,当然我也不太会写~~~~~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3
两岸文字慢慢趋向融合!
识繁写简将来发展的总趋势!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08:13
嘉興小地方。。。不要太計較。。。大陸人爲了方便普及教育。。。教出來的好多人不認識繁體字。。。就到這裡來吧。。。這裡講究國際觀。。。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3
同意各位的观点。。。繁简通用吗。。繁体字我也看得懂,但不会写。。文化水平不够。。。 。。繁体字就是写起来麻烦点,但文字本身有内涵。简体字写起来容易,但内涵。。。唉。。各有利弊。。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8:13
晕!其实这个应该还是属于民俗民情吧!就像我如果到了台湾论坛,我也用简体字,有人说看不懂,看不懂就看不懂,我又没让你看 每个地方都有形形色色的人啦!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提高到很高的高度!有些人就生活在他的一小片天地里,他就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交流,其它的事他是不会考虑那么多的,没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做完人,他所能代表的也只是他自己。就像王定宇不能代表台南人一样。台湾人中不一样有皮介休吗?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皮介休哦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3
不过说实话,本来两岸的用语就有差异,再加上繁体,阅读确实累些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2 08:13
看了版主的文章,我特意转载《风凰网》有关简体字的由来文章,供大家全面了解:
《民国的简体字~你见过吗?》
 本文链接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559087&extra=&page=2





  简体字 的 历史

  大陆简体字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我们今天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寿”、“尽”、“敌”、“继”、“烛”、“壮”、“齐”、“渊”、“娄”、“顾”、“献”、“变”、“灯”、“坟”、“驴”,等等。唐代颜元孙着《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着《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1604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实”、“宝”、“听”、“万”、“礼”、“旧”、“与”、“庄”、“梦”、“虽”、“医”、“阳”、“凤”、“声”、“义”、“乱”、“台”、“党”、“归”、“办”、“辞”、“断”、“罗”、“会”、“怜”、“怀”等等共达330多个。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它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逦酢顦溥_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邉印?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仍继续推行,而主要在共产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常用字,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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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它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本来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南朝鲜: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以后有兴趣再回答“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简体字丑陋”、“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简体字使中国人变笨”、“简体字不能提高学字速度”等等这类极其可笑而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提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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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汉字简化,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近年来对于汉字简化的反思和争论开始升温。

赞同汉字简化的人认为:

1.从甲骨文到楷书,汉字在演化过程中不断简化。除中国大陆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都在简化汉字,是大势所趋。

2.中国大陆规定的简体字基本源于民间业已流传的写法,其中一些来自古体,并非凭空创造。

3.汉字的简化减少了汉字的笔画数和汉字的数目,因而降低了汉字学习的难度,同时加快了书写的速度,有利于普及教育,且废除繁体中的异体字便于民众交流。

4.中国大陆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等专事出版古代典籍的出版社通常使用繁体,繁体典籍很容易找到。

5.大部分受简化字教育的中国大陆人在阅读繁体字时并未出现明显理解困难。

6.在电脑、手机、PDA等数字设备,文字大小有限,简化汉字因笔画较简单,显示较清楚。

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

1.汉字简化后,不利于对中国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继承,推广汉字简化之后,很多现代中国人无法再直接阅读古代的典籍。即使把古书以简化字重印,亦往往会出现歧义,使读者误解。很多人忽略的是,自五四以来,一直有声音鼓吹废除汉字,改以拉丁字母-这是**推动简体字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世上最后一种活的表意文字系统,简体字是消灭一种文化的一部分的第一个步骤。

2.不利于中国大陆、台湾、港澳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日本等外国使用的汉字也进一步脱节,做成ren为的“书不同文”。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主要是考量到大陆地区在世界的地位日渐重要,故随之采用简体,所谓大势所趋,追究其根源,仍是来自中国政府的政治力。

3.简化字违反了六书造字原则,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统,大大削弱了汉字的科学性与逻辑性。许多汉字失去表义的结构,使学习汉文的过程中失去以表义结构推测字义的学习途径。现行简化字的推类系统混乱,常有例外的或类推不一致情况,而且什么字依从类推、什么字不依从的随机性很高。结果使汉字系统更繁杂,增加学习者的负担。

4.汉字的发展并非只是简化。像“又、有、右、手、佑、佑”等字,甲骨文都只写作“又”,可见繁化的过程亦一直在汉字中进行,并且在汉字发展中占了不少比重。这主要是为了辨义的实际需要,自然而然发展而成的,并非用政治力去强行改造。而自楷书大致定型至今,时间已接近两千年。把“简化”说成是汉字的主要发展途径,是粗疏和太“想当然”的。

5.从书法美观的角度出发,很多简化字的设计不够严谨,同时对于篆书、隶书等书体,简化之后失去原先书体的特殊美感。

6.一字多义,简化后产生的许多类似字形,以及缺乏音义结构等,都造成阅读上辨识的困难。

7.很多媒体如报纸、网站等被迫同时设立繁体和简体两种不同的版本和/或相关的繁简转换工具,花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

8.在电脑处理汉字中,不论繁体还是简体,输入速度均相若。并不见得简体字较有效率。但简化字一字兼代数字的设计,增加了用电脑转换时的难度,使转换结果不太理想。

9.简化字与扫除文盲没有直接关系,在香港、台湾等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文盲人口比例远远低于中国内地,可见扫盲工作重点在教育的资源投放及教育政策上,而非简化字。

10.以形声方法创制出来的简体字,未必能兼照各种方言或古音,使部分地区的人难以理解这些简化字。如“舰”字以“监”作声旁,兼顾古音系统和各地许多方言,简化字写作“舰”,以“见”作声旁,只照顾了普通话,切断了声旁与方言和古音的关系。研究古音或方言的谐声系统时,简化汉字往往不可信。

11.即使在大陆,也无法完全废了正体字。不只因为古籍、文言等需要,还有更多被刻在古迹或建筑物上的汉字,皆无法取代。由于正体字有不可取代性,反之则否(因正体字在字义上可完全包容简体字),因此,简体字的出现造成了汉字的累赘,大量增加汉字字数,对学习造成负担。

12.港澳回归多年仍继续使用繁体字,也说明了简繁之争的一些现实问题。

13.人们在屏幕阅读汉字时,毋须每笔都仔细看清,看到轮廓已能辨别。不论繁简,汉字的显示皆不能像英文字母般少,不见得简化字有特别优势。相反,因简化字产生大量形似字,增加在小字环境里的辨认难度。

14.科技可以改进,应发展合适科技来配合汉字的需求,而非强行削足就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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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求简易,认字避繁难,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普遍要求。

孙中山先生也偶用简体字题词,如:“继往开来”的“继”、“静敬澹一”的“静”、给“叔痴先生”中“海阔天空”的“阔”字、给坎城分部的“协力图强”和给古巴同志的“同心协力”的“协”字。有谁因此而责备他破坏中华文化?

1956年,第一批简体字才正式公布。一见这些简化字,真如鱼得水,因为所有这些字,早已看惯、写惯、学会。许多人深感,政权变异,简体字却大体一脉相承。

如果简体字是革新汉字的贡献,那么人们是不是应该首先感激当年“国民政府”教育有方?如果简体字是制造文盲的罪过,那么是不是首先要埋怨当年“国民政府”误人子弟?

80年代来美后,在《侨报》使用简体字前,所有经夫人整理抄正投寄报刊的稿件,一个简体字不用,主要是怕给编辑造成麻烦。给台湾、香港和美国编辑和文友写信,也不用简体字。

但接到台湾和海外文化人的信,反而常有简体字。从台湾来美多年、住在加州的老诗人纪弦的信中也有一些简体字。几年前,笔者蒙赠《纪弦自选集》,扉页手书“当”、“与”、“众”、“种”、“万”都与大陆现行简化字一样。
近年读台湾一些语言文字学者的文章,不少人希望摆脱“政治化”。

1985年3月,台湾一家晚报就发表专论,认为大陆简化字,“简”得合理,“简”得妙,“大胆地使用笔画很少的同音字,却又无碍字义,兼取简繁体的优点”。前几年,来自台湾的文席谋先生也有类似见解。

偶阅薛毓麟先生《再谈辞典的索引》,有的论述颇有见地。从文中看来,他称赞浦家麟先生为“+++国文化事业的尖兵”,推测他从事的大概是新闻工作。他发表《汉语拼音应在辞典索引试行》,浦家麟先生约他见面,原来他们两位“英雄之见相同”。而六年前,浦氏在其《远东汉英大辞典》中,已把汉语拼音列为五种索引之一。

文中有一段话,值得一读:

“对中国文字上的两大争执——简体字和国语罗马拼音,有很深切感触,认为这两项争论是不必要的。反对把简体字取代正体字的立场者不孤立,但自然演化出来的简体字已被广泛应用,新创而合理的简体字国人也有认同的必要。”
这至少证明,并非只有“**教育出来的精英”赞成简化字。笔者相信,如果没有人为“政治化”作祟,许多在台湾的人士,也会自由表达对简体字的见解。

汉字繁简“政治化”,其实是受国共两党政争波及。首先颁令推行简体字的“国府”,极力隐瞒历史真相。

“五四”以后,提倡简化字的人,可以说不分政治立场的都有。而首先为之颁令的,正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小学时那位教师提到而我们一直不知道的政府法令,几年前已经被研究者发掘出来,曝光在人们面前。

1935年8月21日,由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颁11400号令,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列出324字。其中大半与大陆现行简体字相同,如:压、价、过、礼、辞、体、尔、弥、拟、碍、独、沪、烛、誉、赶、桥、变、恋、坚、乱……

当年10月,国民政府由主席、行政院长、教育部长联署,颁布第744号训令,其后行政院颁发第5378号训令,教育部也颁发第14397号训令,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据说第二年停执行此令,是否确实待考。即使真的停止,也说明三点:

一、首先以正式训令推行简体字的是当时执掌中国政权的国民政府;
二、其所以立法颁法推行简体字,正因为无论文化人还是广大民众,已经形成书写、认识简体字的大气候、大潮流。这与政治倾向、立场无关。
三、经过颁令后,简体字更为得势,继续流行不已。

1949年,“国府”退到台湾后,却讳言上述训令。这是故意遗漏,实际上就是隐瞒和隐讳。

更有甚者,把简体字视为“匪字”,禁绝简体字书籍。如有提倡简化字,就是“与匪呼应”甚至是“通匪”。如果简体字是“匪字”,那么1935年颁令推行简体字,岂不是“匪行”?

其实,到了台湾,“国府”也曾研究推行简体字。1953年9月,“国府”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发表讲话说:“欲保存中国文字,则必须简化,使广大民众易于学习”。1954年3月,他又在《中央日报》发表长文《简体字之提倡为必要》,后来印成《简体字运动》单本。1969年6月,何应钦在国民党中央十次全会上提出《整理简笔字案》;蒋介石指示:“本案至为重要”、“有关单位约集专家学者,组成专案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审慎详加研究。”

1979年3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标准行书范本》时,尽管回避“简体字”提法,但也选用了乃、才、吃、灶、床等大量简体字。1980年“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发行《标准行书范本》,在4010个常用字中,有563个与大陆简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131个相似。

可以设想,即使没有大陆推行简化字,退据台湾的“国府”,或迟或早,也会重提民国24年的颁令,或重新研究简体字问题。正因为大陆先行一步,于是“你提倡的,我必反对”。

笔者以为,汉字繁简本是纯学术课题。该不该简化?如何简化?如何避弊趋利?如何便利今日而不割断历史?都可以由民众和学者平心静气地交换意见。一时不能统一意见,亦可以让不同方案接受实践检验。一旦人为“政治化”,还没讨论研究,就充满敌对气氛,于事何益?

同是中国人,共珍中华文化,应当有信心找到在新的时代、新的世纪,延续和发扬优秀传统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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