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多数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CampusHR    时间: 2010-2-2 00:48
标题: 多数原则
多数就是意志,自然形成法律。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只要多数接受的,哪怕是错误的,也是合法合理的,肯定不合你的法和理,要不你也不会不喜欢。

即使你认为不合法不合理的,依然要通过多数的接受来改变。

所以成也多数,败也多数。

如果我们不能奉行多数,总是主张自己正确,更想企图颠覆多数意志,那么注定少数要被镇压,或者国家陷入动荡。

再好的东西,多数不接受,也是白搭。

力量来自多数。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2 00:48
万一多数的是群没远见的,只看见眼前利益的还要服从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2 00:48
盲目是民主的灾难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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