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借法律之名辱骂台湾民众是中华民族的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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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10-2-1 20:34
标题:
借法律之名辱骂台湾民众是中华民族的羞耻
借法律之名辱骂台湾民众是中华民族的羞耻
借法律之名辱骂台湾民众是中华民族的羞耻
作者:gaomi_xiao
又见“台海风云论坛”出现对论坛版主“骂声隆隆”的气氛,让人倍感遗憾。此次“起骂”据说是因为论坛版主对网友不友善的执行“网络封杀”。做为“台海风云论坛”的普通网友,我认真阅读了一些遭到“网络封杀”的网友,确实是充斥着对台湾民众蓄意地“歪曲”、“辱骂”或“不友善”的内容,也的确是违背了论坛的版规,甚至是违背了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论坛版主依据论坛版规做出“网络封杀”是完全正当的。为此,论坛的网友都应该感谢版主为“维护论坛秩序”、“优化论坛语言”、“提升论坛风格”所做的努力,特别要感谢敢于依据版规执行制度和规范的论坛版主“归于零”。
通过部分网友辩解,我认为,之所以会屡次出现“选择性”的对“归于零”版主的辱骂,恐怕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一些网友认为,因为“归于零”是台湾网友,所以就会对大陆网友的执行更加严格的纪律。
有这种观点的网友,已经不是单纯的对“归于零”版主的“误解”,而且已经到了“污蔑”的程度。因为“归于零”几乎是“台海风云论坛”的“创始网友”,他的能经得住任何网友的检验,所以不存在“对己宽对人严”的问题。而且“归于零”担任版主已经接近半年,他经手的任何一件执法事件,都能经得起任何网友的考验。这些内容通过简单的“论坛搜索”都是可以查询到的,那为什么个别网友还会几次三番针对“归于零”版主进行攻击呢?这除了个别网友蓄意对敢于负责的“归于零”版主蓄意污蔑外,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而网友蓄意“污蔑”论坛版主的“主因”又在于:因为他是台湾人。
多么狭隘而可笑的理由!
难道各位网友一贯声称的“公平”、“正义”、“自由”还带有不同的“籍贯”或“地域特征”的附加条件?
难道各位网友一贯声称的“公平”、“正义”、“自由”就不能在台湾籍版主的手中产生?
难道各位网友一贯声称的“公平”、“正义”、“自由”还需要配备“原产地证书”?
更何况:
难道各位口口声声的“维护两岸统一”的政治主张竟然容不下一位台湾籍论坛版主约束和管制?
难道各位口口声声的“维护两岸统一”的政治主张经不起普通台湾民众的检验?
难道各位口口声声的“维护两岸统一”的政治主张就必须以破坏两岸民众交流为代价?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个别网友更应该好好的反思“容不下台湾人”的所谓“维护统一”的政治主张。因为13亿2300万中国人不可能认同如此狭隘的所谓“统一方案”。
更有甚者:
居然举起中国的法律的旗帜似乎要致按照规定维护论坛秩序的台湾籍论坛版主于“死地”!
奉劝这一小撮“台海风云论坛”的网友:省省吧!
因为借法律之名辱骂台湾民众,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的羞耻!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4
第一个支持!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1 20:34
楼主辛苦了 不过这些言语对于某些人仿佛就是对牛弹琴。
重要的是国家能有有一个详细的指导方针 引导两岸的民间交流 防止出现这样和那样的误差,也防止被某些具有**遗风的家伙的钻了空子。明着是维护国家利益实则是帮了倒忙。同时也有利于对于某些极端分子的处理。昔日理性交流的风气就让这些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的家伙给破坏了。希望国家进行干预。防止这些家伙继续破坏两岸之间的交流。台湾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两岸民意的支持。有的人竟叫嚣不要和台湾人交流,这是自我封闭的行动是在自杀。两岸长达近60年的隔绝痛苦经历还要在网上继续下去吗。这些人真是崽卖爷田也不疼。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4
第二个支持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4
归于零当斑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是所作所为老会员都看的一清二楚。他是值得信任的斑竹。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你分析的很对,是应该在根子上找原因。
你分析的很对,是应该在根子上找原因、求结果。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1 20:35
曾经在连续剧看过这么一段情景,一个士兵要杀一个手无寸铁的日本人,这时他的一个同伴说:“日本人是畜生,难道你也是畜生吗?” 为什么好的不学要学那些乱七八糟的?归版主辛辛苦苦的为论坛做奉献,就算不了解也不至于如此做吧!支持归版主!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几条臭鱼腥了一锅汤。这锅汤这几条臭鱼根本就赔不起。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我本人没有觉得归于零当斑竹有任何的问题...!而且是个好斑竹,还有请一些同志注意,你们口里的台湾人也是中国人!大家要是把这个弄清楚了,一切东西就好解决了!
文章结束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对于楼主的文章本人强烈的支持,版主的工作是公平公正的,他的操作只是对事不是对人,我们应该自省,看看自己的有没有问题,再有也是为了保护网友不犯错误,他对你的进行了管理,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要是不管,待到有关部门管理恐怕就不是这个结果了,所以要理解版主的工作,谢谢网友的支持。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5
网友蓄意“污蔑”论坛版主的“主因”又在于:因为他是台湾人。多么狭隘而可笑的理由! 永远支持归斑竹!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版主们意见听不得么?呵呵~~~还把这贴置顶了. 好好反省的也包括版主们吧.有意见要听,说得不对给出理由,说得对就改一改.别一天到晚自己捧自己的脚.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1 20:35
同样是版主差别咋就这么大呢.呵呵~~~
!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5
这才是法律
一群人围着一个大陆人骂,肮脏之极。
还有一句B痒的,貌似是思湘说的,但是找不到了。
但是这不影响法律的声誉。
归于零看到那么多人围着山人骂,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他居然说在他里骂人没事,什么是法律?
这才是法律。
一个叫楚云留的,秋日GG说湖北人有问题,不是好人,楚云留说自己是湖北人,湖北人没问题。
然后又对山人说,你这个人有问题……
法律?我真不信,你们这么多人在这里美言那些脏话,你们对的起自己良心?支持统一的台湾朋友就可以这样骂人了?
太恐怖吧?
附件
法律.jpg (48.66 KB)
2009-4-11 19:46
法律啊法律.jpg (11.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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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徒与法律.jpg (30.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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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名啊.jpg (32.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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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法律之名.jpg (20.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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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法律.jpg (42.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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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有兴趣说这是法律吗?.jpg (23.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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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悍的狗与法律.jpg (39.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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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级法律.jpg (69.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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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湘.jpg (4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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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他妈的法律.jpg (38.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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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有原则不?.jpg (3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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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1 20:35
交流思想很好,互相摆事实讲道理的辩论也很好,讨厌强加于人和人参公鸡
文章结束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5
明明是因为徇私枉法、滥用权力所以受到网友质疑,却死乞白赖的说是省籍问题,官官相护还挺义正言辞的,啥时候咱也能享受到国民党粉丝的待遇也就知足了,谁还有胆子敢对版主不敬呢?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6
中华民族的羞耻就是不分青红皂白。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2-1 20:36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2-1 20:36
对于一些潜在的精神病性质网友,版主就应该予以封杀。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2-1 20:36
板煮要是有潛在精神病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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