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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台湾朋友谈谈政治献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影音王    时间: 2010-1-31 23:09
标题: 请台湾朋友谈谈政治献金
请台湾朋友谈谈政治献金
我是真不懂台湾的政治献金法!
政治献金是给个人还是团体?如果能给个人,也应该是专款专用吧,难道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不受监督吗?
如果政治献金受到监督,那扁家又如何能够避开监督(暂且假设扁家是献金吧),把钱在全世界自如的转来转去,而台湾人却毫不知情?而且监督政治献金的部门或人也没出来说什么话,而是任由扁家随意编造理由。如果说政治献金可以这样任由受捐人随意使用,我只能说这样的监督不要可能更好些。
如果政治献金不受到监督,可由受捐人随意使用,那和接受贿赂又有何区别呢?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09
呵呵,法律不可能笼罩一切,总是要有人来运用,执行。同时,法律在制定的时候,也只是注重原则性,可操作性,可行性
在某种程度上,过去陈水扁是依法贪腐,现在是依法办案,以后如果释放了,是依法释放,再以后追究,是依法追究

都是符合法律的,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09
楼主问得对!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09
那我解释的对不对?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31 23:09
精辟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09
可惜没有对岸的朋友来告诉我答案。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09
他们都忙啊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31 23:09
呵呵,有几个在忙着传教。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31 23:09
哈哈,交流嘛,相互传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10
嘿嘿和过去的西洋传教士一样,不过人家西洋传教还有点成绩,据说治好了几个人的病或者给皇帝画了几幅不怎么出名的画。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10
政治献金是合法的,老美那里早就合法了,台湾的思维还跟不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没看克林顿吗,帐户里有五亿美元,都是合法的,都是政治献金和演讲费,有才吧。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10
我也不明白如果是有大企业为总统上台提供金钱,那么总统也必然在某些时刻要代表这个企业的利益,到时候如何来做到公平和公正呢?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10
只要不定性为贪污和行贿,那即是合法的,这就是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他们没有官商勾结,最多就是利益输送,所以不算犯法。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10
政治獻金非台灣獨有,幾乎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制度
眾所周知,選舉需要龐大經費支付候選人宣傳造勢爭取民眾支持的相關費用〈主要是廣告〉,當然你要在街頭擺肥皂箱靠己力省錢宣傳亦可
這些費用通常超乎個人或政黨經濟能力範圍,所以有政治獻金的需求
美國大選的募款餐費就是政治獻金的一種
有人質疑政治獻金和賄賂的差別
1.政治獻金捐獻有限定期間,通常在選前一日截止,換句話說,你捐贈的候選人有可能落選,如果你心存賄賂就落空了
2.政治獻金有專戶專款專用,有審查機關稽核,不同於賄賂變成私款
台灣政治獻金法去年才通過,在此之前對政治獻金的規定,僅止於結餘可當成私款,但要報稅
但實際上沒有人報稅,都聲稱用完甚至透支,部分人轉贈自己創辦的基金會
類似阿扁這樣把結餘款當私款,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免強說有違法之處就是沒報所得稅,這也大家都如此
有鑑於此,立法院才立政治獻金法
阿扁從政的時間很長,又是政治明星,他接受的政治獻金比一般人多可以想見
他的案件的關鍵在政治獻金還是賄賂的釐清,若證明政治獻金則無罪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31 23:10
那么企业一捐就上千万甚至过亿,他们图的是什么呢,别跟我说他们喜欢神扁或是小长小马。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31 23:10
2.政治献金有专户专款专用,有审查机关稽核。。。。。。陈水扁的政治献金审查机关有没有稽核?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10
注意!政治獻金法去年才立法
在此之前,只有一條規範,政治獻金結餘可以當私款,但要報稅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10
所以说,政治献金的存在证明了所谓普选机制最终利益要么就是大财团获得,要么就是大财团的代理人获得。好的政见,好的人才,代表基层民众声音的人士,只要和大财团有冲突,是不可能脱颖而出的!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31 23:10
有些是政治理念的問題
譬如辜寬敏和過世的黃信介都因台獨理念捐不少款給綠營
只要嚴格限制捐款時間和公開政治獻金收支並接受稽核,可以降低賄賂的可能性
畢竟政治現金有其需求,只能加強稽核,不能因噎廢食
作者: 阿让    时间: 2010-1-31 23:11
按照你的邏輯,大選比財力既可
按美國大選經驗,財力雄厚的候選人落選的機會也不低呢
終究財團也是一票,跟平頭百姓的一票等值,只被財團青睞得不到選民支持,還是徒勞無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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