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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笔记连载四 [打印本页]

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10-1-9 20:42
标题: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笔记连载四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笔记连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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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本章涉及一个三星的分析题:分配问题。
  材料角度:1全中国全居民收入差距过分扩大,贫富悬殊 2城乡收入过分扩大 3地区收入差距
  客观依据(形成原因)1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而且实行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分配方式同时分配关系没有理顺,分配次序混乱这是造成收入扩大的直接原因 ;2监管制度不健全,出现相当数量的非法收入远远高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相对落后不能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的需要
  党中央的主张: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会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和主要内容。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目的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怎样正确认识收入差距: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了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推动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但是,在肯定合理、合法、适度的收入差距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必须努力限制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城乡居民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政策和措施: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扩大就业、提高福利补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差距过大的问题。
  收入分配政策按“调高、保低、扩中”进行调整。对高收入进行适当调整,减弱城乡贫困化趋势,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中等收入人群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中坚力量。取缔非法收入。
  相互关系:1允许先富和共富的关系 2既要反对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又要反对平均主义
  本章的第三部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增加了一段新的内容:“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同时删去了原大纲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正确处理好收入分配的各种关系”一段。
  新大纲的这一修订,并不排斥效率优先的原则,但更加强调要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更好地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基本内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单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经历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多选)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3年,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机制逐渐被引入计划经济。在党的十二大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被正式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第二阶段:1984年至1987年,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
  第三阶段:1987年至1992年,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发展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市场与计划的多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与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应有机结合。
  第四阶段:1992年以后,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邓小平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为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奠定了理论基础,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道路。(2000年理科论述题第34题、2001年文科多选题第22题)
  1992年,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和战略部署。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和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我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融合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特征和市场经济发展一般规律要求的一种崭新的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一命题包含着两层意思★★★(多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中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一是指出市场经济本身不具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属性,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它可以同资本主义结合也可以同社会主义结合。二是指出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同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以上两层意思,一方面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具有共性的东西,另一方面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有着其他市场经济不同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必然反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属性。市场经济总是在一个国家一定历史条件下与其基本社会制度相结合的,不存在超历史、超制度“完全抽象”的市场经济。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和框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同于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其特征主要有★★★(多选):
  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它是以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
  第二,在分配制度上,它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体制;
  第三,在宏观调控上,它是以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利用宏观调控手段,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能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的长处,实现市场调节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为实现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必须积极推进经济体制的整体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框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是:(2004年试题第32题,辨析题)
  其一,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其二,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三,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其四,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之路;
  其五,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新增知识点)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9 20:42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它表明,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不是权宜之计,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不是权宜之计,也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确立这一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多选)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第二,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只有深刻地认识我国国情,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多种所有制相结合
  (二)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多选)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突破了把公有制经济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把公有制为主体理解为国有经济为主体的误区,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拆掉了藩篱,拓宽了道路。我国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方向是混合经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来源的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由各种不同所有制共同组成的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越来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主要有:股份公司、跨所有制所组成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多选)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其资本和收益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当然属于公有制经济,其中由国家和集体控股的,更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经济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2004年试题第27题,多选题)随着改革的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今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在整个公有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1999年文科论述题第35题、2000年理科单选题第12题)
  (三)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多选)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相适应,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基本特征,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发展壮大公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作用。(共有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经济制度的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是不能动摇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不是惟一的经济成分,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但为了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为了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为了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时,我们既不能因为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不能因为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忽视和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不能搞私有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多选):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二是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坚持 的两个原则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
  (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需要,扩大就业渠道,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理科多选题第18题、2002年理科多选题第26题)因此,首先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对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积累资金、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以及加快生产力的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转变观念,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看法和政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如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降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某些行业的壁垒,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法律保护等。最后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等,这些是它们的优势,但有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如假冒伪劣等,这就需要依靠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协调发展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割裂、相互排斥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因此,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同发展。
  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坚持公有制,这是毫不动摇的。同时,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是毫不动摇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必须把这两个“毫不动摇”统一起来。如果只讲一面,而不讲另一面,就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建不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9 20:43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确立这一分配制度的依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实行这样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1995年理科多选题第18题、2001文科单选题第9题、2001年理科第13题、2003年多选题第25题)
  分配制度确立依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①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在分配上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②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分配方式也同样可能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由于在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创造价值,这就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同时,由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是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这就要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使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能取得相应的收入。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重要原因。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这种分配方式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有利于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把分散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动员起来,投入现代化建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中,既不能因为强调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而否定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和发展;也不能因为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而动摇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二)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原则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依据在于,一方面,是指按照创造使用价值即制造财富的贡献参与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发展劳动、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是商品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这就要允许各种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收益权是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这也就是要求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除了按劳分配这一主体分配形式外,出现了多种分配方式。具体来说,主要有:
  1.按劳分配以外的劳动和经营收入。主要是指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他们从事个体工商业、个体服务以及农副业生产等经济活动,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但他们获得的收入数量,不仅取决于他们的劳动,而且取决于他们拥有的物质生产条件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他们的经营能力。(2004年试题第12题,单选题)
  2.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指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收入。这种收入实质上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商品获得的价值和价格。
  3.资产收益。主要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营者获得的资产收益,如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向资金需要者提供资金,取得红利、股息、利息、债息或分享收益收入。
  4.社会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获得的收入。包括凭借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或入股、信息咨询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5.按资本分配得到的利润收入。主要是指我国私营企业主和外资及港澳台投资者按资本获得的利润收入。此外,还存在国有企业的承包者和租赁者通过按经营成果分配获得的收入、以及通过租赁出租实物形态的资本或者房地产等获得的租金收入等等。
  (三)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多种分配方式存在的客观性,处理好各种分配方式相互关系的问题成为一个突出的理论和现实课题。为此,我们要做到:
  第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格局。按劳分配为主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劳分配在全社会范围内成为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方式,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不能成为全社会范围内的主体分配方式;二是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虽然个人收入也来源于不同的分配方式,但是,绝大多数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主要是通过按劳分配获得的。
  第二,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属于主体地位,并且具有新的特点;另一方面,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到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活动中,都要求追求收入最大化;同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多种经营方式,不同的经营方式要求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分配方式,共同构成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格局。
  (四)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最重要表现。但是,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帮后富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经济条件要求的。它不但与共同富裕没有矛盾,而且还是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了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推动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这种合理的差距的存在,对于激励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肯定合理、合法、适度的收入差距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必须努力限制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到“一部分人先富和普遍参与分享”的阶段,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城乡居民能通过普遍的就业和福利补偿,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第一,注重社会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竞争分问题。一般而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但在局部问题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公平与效率的暂时性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追求效率往往要以一定的收入差距为代价。但是,一定的收入差距虽然不可避免,却必须对包括收入差距在内的社会不公加以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
  第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既坚持鼓励先富,又要引导先富帮后富,先富帮未富,同时在不影响经济发展效率优先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扩大就业、提高福利补偿、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差距过大的问题。
  第三,收入分配政策按“调高、保低、扩中”进行调整。即对高收入进行适当调整,如所得税、遗产税、奢侈消费税等;“保低”就是国家必须注重反贫困和区域平衡调整,千方百计减弱城乡贫困化趋势,增加贫困人群的就业和受教育机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扩中”就是通过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中等收入人群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中坚力量。
  目前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个人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城乡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如果不认真解决,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要把这一问题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化。
  (一) 核心概念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2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1)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3)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特征——经济活动市场化、企业行为自主化、政府调节间接化、经济运行法治化、社会保障制度化。
  5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 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并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正确处理好收入分配的各种关系。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共同富裕为目标;宏观调控能力可以较资本主义国家更强。
  (二)基本原理
  本章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和基本内涵。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是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改革开放实践中的新鲜经验提出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章还明确了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概念,标志着我们在所有制结构理论和实践方面又有了重大突破。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分配方式。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生产过程,都在生产过程中作出了贡献。收入分配应该体现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的价值,更好地鼓励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经济建设。把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是要把提高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同时又要兼顾公平,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最终目标。要正确处理好提倡奉献精神与落实分配政策;反对平均主义与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9 20:43
第八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本章2006年考试大纲没有变化。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表明国家本质的概念,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 无产阶级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不同国家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其本质都是一样的。由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它们又必然会带有各自的特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中国的特色:
  ★★★(多选)第一,从阶级结构看,人民民主专政更为科学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在一定历史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现在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已经作为人民的一员参加国家政权,人民民主的范围空前扩大。
  第二,从政权组织形式来看,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这种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适应我国的国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体。
  第三,从政党关系看,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与政治协商,这是由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第四,从概念的表述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在我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它在总人口中是少数,但有广大的农民作为同盟军,又有共产党领导的极其广泛的统一战线,专政的对象只是极少数人。所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确切地表明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基础,明白地表示出我国政权的民主性质。
  (二)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阅读知识点)
  邓小平说,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在现阶段,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在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历史上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因此,不能削弱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恰恰相反,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在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下,也不可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产生,已经并将继续出现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分子、腐败分子、特5间*分子、***祖国的分子和各种敌对破坏分子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是搞好现代化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第三,国际敌对势力还不断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搞“西化”、“分化”阴谋,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领土完整,不能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如果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1996年文科多选题第15题、2001理科单选题第12题)它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它在制定国家其他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体现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
  (1)所谓“三权分立”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国体安排中,由议会、政府、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同时又相互制约,互相均衡。
  (2)这种制度是在资本私有制的基础上,由资产阶级内部***为不同的资本集团决定的,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3)我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完全一致性,决定了我们完全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议行合一制度,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
  (4)三权分立使国家力量相互冲突,相互抵销,在实践中也是行政权大于其他两权。
  (5)我们反对“三权分立”制度,但并不否定必要的权力分工。但是在三权中我国是宪法权居于首位,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办大事。如果政策正确,具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政治效率。
  (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新时期中国***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选)
  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有★★★(多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过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协商,就是由中国***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问题。★★★(多选)
  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根本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多党制、两党制。所谓资产阶级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选举中,由两个以上的政党,自由竞争,轮流执政,并且形成执政党和反对党、在朝党和在野党的政治格局。
  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关系,它具有如下特点★★★(多选):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第二,中国***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指引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四,各民主党派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的平等地位。
  (五)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多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的权利,管理本民族事务,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加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各族人民的选择和共同要求,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具有必然性和优越性。
  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各民族的大杂居和小聚居情况决定的。在我国,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很小,居住分布呈小聚居、大杂居的局面,有的长期和汉族杂居。这就极大地密切了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从而造成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大杂居、小聚居这一特点和要求的。
  第二,我国各族人民在旧社会共同遭受压迫,各民族人民在长期的共同斗争中,在中国***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并肩战斗,结成了血肉联系,奠定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第三,我国历史上从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以来,虽有几次***和动乱,但绝大部分时间是统一的国家,国家统一是我国历史的主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统一的历史主流,符合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四,新中国建立以来各少数民族地区和全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实践证明,国外某些国家的经验教训也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是使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共同繁荣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9 20:43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民主有两个方面:哪个阶级掌握政权,哪个阶级就享有民主,这是民主的本质,属于国体方面;如何实现民主,采取什么形式组织政权,这是民主的形式,属于政体方面。 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本质是国家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民主,历来是我们党奋斗的基本目标之一。(1995年理科单选题第10题、1999年文科多选题第19题、2000年理科辨析题第32题、2002年理科单选题第14题、2002年文科单选题第9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国内政策,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二是经济上进行改革。1979年,邓小平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之所以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因为:★★★(多选)
  第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主体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它反映在政治上,必然要求劳动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民主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的东西,而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和民主不可分割。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其根本目标和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靠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来保证和支持。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形成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充分调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紧迫性和长期性(阅读知识点)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因为:
  第一,我国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更不具备高度民主所需要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要创造使民主得以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条件,还需要相当长时期的政治实践。
  第二,封建意识残余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长期存在。旧中国留给我们的是封建专制影响大,民主法制少。此外,还有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这一切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严重障碍,要完全清除它们,也需要较长的历史时期。
  第三,认识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规律,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模式,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多选)
  第一,中国***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时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党的十四大以来,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运用邓小平理论,对历史经验进行科学总结,郑重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这一基本方略,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完全一致。
  首先,我们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意志与利益的。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这样就把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
  其次,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自觉遵守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出表率,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从而使上升为法律的党的各项主张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第三,各级党组织可通过法定程序,向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推荐合格干部,从而在组织上保障党的领导;
  第四,党严格监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障依法治国方针的实施。
  (二)依法治国的含义、内容和重大意义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宪法和法律行使最高权利。江**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内涵作了概括:“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005年第4题,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人权写进宪法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步,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9年理科论述题第34题、2000年文科单选题第11题、2000年理科单选题第15题)
  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第26题,多选题)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民主政治离不开法治。民主制度和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都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严格执法加以保障。同样,违反法制的所谓民主,也会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民主权利造成损害,危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既是我国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努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体现。
  第五,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邓小平反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要维护稳定,就必须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控制,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人民内部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要做到这一切,最关键最靠得住的办法就是实行依法治国。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期过程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客观条件的发展,也需要人的思想认识等主观条件的发展。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没有经历资产阶级共和国阶段,封建主义的长期影响使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政治文化素质水平都比较低,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还很艰巨。因此,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历史任务,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法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现阶段我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二,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快司法和执法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第三,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一) 核心概念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以人民民主专政即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为基本国体;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体即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际就是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道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的文明形态。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
  4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法治国家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
  (二)基本原理
  本章首先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内涵,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权分立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本章还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相关问题,指出民主首先是指一种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保证,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高度民主的差距还很大,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紧迫性;同时民主政治建设受各方面制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本章属于邓小平理论中政治理论部分的主要内容,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曾出现过,但主要集中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依法治国方面。考生在今年的复习中应该注意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等内容。
  2003年12月,**中央提出14项修改宪法的建议。2004年4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5年考了单选题。
  本章是考研命题概率比较多的一章,1991年以来每年都有考题涉及,有的年份甚至出多道考题且出题形式多种多样。本章2006年以选择题为复习重点,适当注意民主法治结合“和谐社会”出分析题,“民主”结合《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出材料分析题,特别是结合独联体国家“颜色革命”和小布什第二任期的“推广民主外交”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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