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中国将细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09-12-24 11:40
标题:
中国将细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专电(记者刘铮、余晓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进行第二次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进行了细化。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研究认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由有关部门制定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量比重的规划目标,以及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具体办法,并在年度中督促落实,是必要和可行的。对按照规划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电量,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
根据修正案草案,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修正案草案还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为促进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国家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并细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一些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起步和成长阶段实施的重要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潘晓亮 )
新华视Pin >>
2009年度电影盘点
2009好歌推荐
12.22《新闻联播》
金巧巧告赢宋祖德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只有新华网社区注册用户可以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网页 新闻 图片 视Pin 社区
相关报道
白立忱:中国国际商会应建立国内外政策研究和游说机构
白立忱:企业界应以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中国国际商会会长:中国企业反对用“碳关税”措施限制贸易发展
"成功法则"需更新 绿能产业发展还看政策"脸色"
我国清洁能源:繁荣并尴尬着 缺乏核心技术是最大软肋
我国清洁能源:繁荣并尴尬着 缺乏核心技术是软肋
图片精选 >>
· 北京富豪集体相亲门票十万
· 宠物狗登长城 6个月环游世界
· 贝卢斯科尼被指像墨索里尼
· 车祸现场出现死者“鬼魂”
· 武汉一高压铁塔发生倾斜
· 孪生孤儿被收养后意外重逢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