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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例拐卖外籍女子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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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yo
时间:
2009-12-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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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例拐卖外籍女子案开庭审理
中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9时20分报道,云南盈江一妇女联手缅甸人贩子,以找工作、找对象为由将4名缅甸女子拐卖到河南。昆明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昨天审理了此案,这是昆明首例拐卖外籍妇女案。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有的是不知情,有的则表示愿意嫁到中国来。受害者自愿被拐,拐卖者该如何定罪呢?详细情况,我们连线法律学者郝劲松先生。
主持人: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拐卖妇女罪。
郝劲松: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妇女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下面是几点列举的:第一,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四诱骗强迫和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其他人强迫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另外一点是将妇女卖往境外的,这就是以上拐卖妇女罪名词解释及量刑的规定。
主持人:但是在这个案件中,被拐卖的妇女是自愿被拐卖的情况下,拐卖者是否构成犯罪呢?
郝劲松:同样构成犯罪,我们说被拐卖的妇女即便她是自愿的,那么按照法律,我们说同样拐卖者构成拐卖妇女罪。什么是拐卖?一般指以出卖为目的,就是说犯罪分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实施这样的行为将妇女当成商品出卖,从中获利。
我们知道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如果把他人当成商品估价出卖,使他人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名义权和人身自由权。
在昆明这起案件中,有的受害人并不知情,有的则表示愿意嫁到中国来,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不管被拐卖的妇女子否是自愿还是违背了她本身的意愿,只要行为人,就是拐骗妇女的犯罪分子在中间有了这样买卖的行为,这个实施了拐骗行为的人就构成了拐卖妇女罪。
我们说收买人,明知道是被拐卖的妇女而购买,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我国刑法同样有规定,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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