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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地与澳门海关互认陆路口岸查验结果(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09-12-11 11:16
标题: 内地与澳门海关互认陆路口岸查验结果(组图)

  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启动仪式。拱北海关副关长谢春锦(左一)主持启动仪式。



拱北海关工作人员在核对过关资料和绿色关锁。


  人民网珠海12月10日电(记者 傅旭)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今天全面启动。上午,拱北海关所属横琴海关办理了第一票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模式下出口澳门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装载经内地海关实施人工查验货物的车厢施加了特定的绿色关锁。这辆车的司机王先生说,这下比以前快很多。
  记者了解到,该批出口货物运抵澳门向澳门海关提交内地海关相关查验资料后,澳门海关核对了绿色关锁施封状况和相关单证,快速办理了放行手续。同时,横琴海关对经澳门海关查验并施加了绿色关锁的进境货物,也参考认可其查验结果,不再实施查验,快速办理了放行手续。
  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是内地与澳门海关在澳门地区陆路“过境货物”通关合作、“空陆联运”通关合作成功开展之后,双方行政互助合作的又一成果。在此模式下,内地、澳门海关对对方已实施查验并施加绿色关锁的货物原则上不再进行查验,从而减少了双方对同一进出境货物的重复查验。
  据介绍,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在业务范围上实现了从水运货物扩大到陆运货物,从X光机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扩大到人工查验结果参考互认,至此,内地与澳门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工作已全面启动。这是两地海关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0周年的一项重要合作成果,将进一步缩短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提高跨境货物流转速度,促进了区域通关协作和贸易便利化,为守法企业通关提供更大的便利,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增添新的动力。

  海关提醒企业,接受申报前,进口货物经营人或承运人应主动向内地海关出示提交经澳门海关确认同意施加“绿色关锁”的所有资料。否则,按一般操作程序办理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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