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成立于1892年的国际森林研究组织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 Forestry Research Organizations)和1895年创立的国际自然之友(International Friends of Nature)堪称历史最悠久的两个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 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比较缓慢,规模小,数量少,国际影响有限。值得一提的是,1948年成立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当初默默无闻,但经过长期积累和孕育力量,已从初生时的嫩苗长成今天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中的参天大树。
第六、活动范围和领域的变化。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的深化,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从过去关注单一的环境问题向综合性问题变化,从关注环境向关注发展问题、人权问题辐射。例如,到70年代末,世界自然基金已从过去的集中关注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问题发展为全面关注自然保护的组织,并且最早将发展纳入自然保护之中。考虑到世界自然基金的活动和任务已大大超出野生生物保护的领域,世界自然基金将原来的名称—世界野生生物基金(World Wildlife Fund)改称现名。在这方面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也有极为相似的的发展经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已几经易名。最初其英文名称是 “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ure, IUPN”, 1956年改为“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1990年起又简称为“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国际机制: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里行为体愿望汇聚而成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原则是关于事实、原因和公正的信念,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定义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动特别的指示或禁止,决策程序是作出和应用集体选择的普遍实践。----Stephen D. Krasner
国际机制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国际组织总是隐含在国际机制之中,其作用就是监督、管理及调整机制的运作。国际机制并不依赖于国际组织而存在,但国际组织却使国际机制更明确和更稳定。二者在理论上可以分开,但在实践中却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