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50名散户状告三联集团同业竞争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09-9-24 14:59
标题: 50名散户状告三联集团同业竞争
  持股量已达诉讼要求,十一后抱团“官司”开打
  本报讯 (记者程心梁龄)经过3个多月的准备,作为A股Shi场上“小散维权第一案”的*ST三联小股东状告老股东三联集团一事,终于闯过了第一关:昨日,维权案的代理律师、维权总代表和几位股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目前已征集到*ST三联50多位股东的授权,十一过后将对三联集团损害小股东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50小散长假后启动维权
  早在今年六月,*ST三联新老两大股东纠缠不清之时,两位小散却首先站了出来要告公司的老股东三联集团,但由于持股数量未能达到总股本的1%,A股Shi场上的“小散维权第一案”并未立即启动。但是,经过3个多月的准备和征集代理股东,*ST三联小股东维权授权征集一事终告完成。
  昨日,“*ST三联小散状告老股东一案”的维权律师、总代表和几位股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目前已征集到总股数1.4%的股权授权,授权分布高度分散于全国各地,授权股东达到50多人。新闻发布会还表示,十一过后将立即对三联集团损害上市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将首先就其违反承诺和协议,利用“三联”品牌大搞同业竞争,严重损害上市公司一事状告三联。
  状告同业竞争是首要目标
  在6月的启动仪式上,两位股民代表指出了三联集团侵害上市公司的罪状达数条,为什么此次要先告其同业竞争?对此,大成律师所张玉成律师称,三联集团2001年至2003年重组郑百文(三联商社前身)时,向证jian会和上交所做出承诺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合同,将商标使用权无偿性、永久性并入后者。但三联集团在退出上市公司后,却以“三联”名号另开家电零售门店。张律师认为这一侵权极其严重,必须立即停止商标权侵害,而且必须做出合理赔偿。

  在新闻发布会上,维权股东们表示,将要求证jian会就当年重组进行全面调查,追挖商标问题真相。维权代表、和君创业副总裁汤浩称,状告同业竞争及商标侵权仅是第一步。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