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设想:建立一个类似欧洲“煤钢共同体”的中日乃至东亚的能源合作机构,或者说一套机制。开展地区性多边对话,仿效欧洲从“煤钢共同体”走向联合的经验,通过加强能源合作推进亚洲地区全面合作。
1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Jintao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越南河内会面。在能源合作方面,胡Jintao指出,双方要扎实推进互利合作,充分发挥已有合作机制的作用,就加强能源领域的合作,制定中长期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巩固共同利益纽带;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坚持谈判对话,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加快东海磋商进程,争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使东海成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安倍也建议双方早日启动经济部长级会议,就经贸合作进行协调;启动能源部门政策对话,加强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共同努力,加强磋商,使东海成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加强日中韩三方合作,促进三国投资、环保、旅游等领域交流;加强协调,共同推进东亚区域合作。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中日在能源方面存在冲突是必然的,但合作也是可能的。中日之间经济的高度相互依存在客观上要求两国通过合作解决能源问题。中日两国所面临能源问题的共同性为两国进行能源合作提供了现实基础。
信任的缺乏是造成中日之间“政冷经热”的怪现象的原因所在。正是由于日本对中国缺乏信任,在中国提出联合开发东海油气田时,日本拒绝了。也正由于中国对日本的不信任,在看待同日本的能源争夺时,中国总将日本描绘成一个纯粹的敌人。也正由于两国间缺乏信任,在“安大线”与“安纳线”之争中,俄罗斯一再抬高条件,享尽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好处。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中日间关系,我们不能把仇视或者DIZHI日货看成“爱国主义”,那是相当幼稚和无知的。我们期待合作,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忘记历史的耻辱。我们拒绝遗忘,我们必须捍卫尊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日合作是明智之举,能源上的合作的确能促进双赢。另外,我们期盼中日两国政府增加政府沟通和民间沟通,同时发挥媒体----第四权力的力量,从客观实际地反映情况,应避免情绪化,做到正确引导公众。
最后,我们想说:I have a dream, and we all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e Chinese and the Japanese, our Mr. Chairman and Mr. Japanese Premier, will be able to join hands and sit down together at the table of brotherhood.
参考资料:
〔1〕《环球时报》 (2005年01月03日 第四版)
〔2〕2004年10月-2006年7月 新华社报道
〔3〕《中国国家地理》第十二期《寻找明天的石油》
主要参考文献:
《中日能源合作与竞争的十大问题》 中国(大陆)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 冯昭奎
《中日能源:从竞争走向合作———东北亚能源共同体探讨》 李玉潭 陈志恒
东北亚论坛 Northeast Asia Forum 2004 年11 月 第13 卷 第6 期
《中日两国在能源领域的竞争与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张季风
《中日石油博弈与竞争下的合作舒先林》
东北亚论坛 Northeast Asia Forum 2004 年1 月 第13 卷 第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