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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1岁女孩找工作遭遇强迫卖淫 不堪受辱跳楼 [打印本页]

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9-9-20 10:01
标题: 21岁女孩找工作遭遇强迫卖淫 不堪受辱跳楼
21岁的小华(化名)拒绝卖淫,从二楼跳下造成尾椎骨折,当民警接报赶到现场,足疗店已人去楼空。9月14日,(河北省邢台市)桥西警方将逃到外地的两名嫌疑人押解回石,加上先前抓的一名嫌犯,这个强迫妇女卖淫的团伙被成功打掉。

    8月初,小华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开足疗店的王某,由于聊得很投机,就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8月27日下午,王某给小华打电话,约小华在石市运河桥客运站见了面,王某为留住小华,又约来几个人,以请小华吃饭为名,将她带至某小旅馆。在小旅馆里,王某多次要求小华在其店里接客卖淫,并提出挣钱后两人平分,小华均以有正当职业为由加以拒绝。见商量不成,王某凶相毕露,多次威胁小华,小华怕受到伤害只好答应暂时留下。后来,王某怕小华报警,就将小华的手机和1300多元钱强行拿走,又叫来李某、林某看管小华。第二天凌晨5时许,小华看到看管她的人已熟睡,就从足疗店二楼跳下,造成尾椎骨折,她强忍伤痛打出租车逃回打工的服装厂。

    8月28日9时许,小华在老板的陪同下到苑东刑警中队报了案。接到报案后,民警赶到小华被拘禁的某足疗店,此时足疗店已人去楼空。根据现场的情形,民警判断很有可能还会有人返回店内,于是决定蹲点守候。两个小时以后,民警将回店内收拾衣服准备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团伙的主要嫌疑人王某已携带其女友林某(嫌疑人之一)逃至内蒙古。之后,苑东刑警中队与内蒙古警方取得了联系,并迅速派人赶赴内蒙古,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王某、林某被抓获。9月14日凌晨,王某、林某被押解回石。目前,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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