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日本新防卫相称不行使集体自卫权、不修改专守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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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9-9-20 09:33
标题:
日本新防卫相称不行使集体自卫权、不修改专守防卫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杨泽报道 据日本《东京
新闻
》9月18日报道,日本新任防卫大臣北泽俊美在17日的记者会见上,声称日本不会行使集体自卫权,也不会修改“专守防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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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北泽俊美就首相私人咨询机构“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提出的让日本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回答说:“不行使集体自卫权在日本国内已形成固定认识。把精力浪费在那方面是没有建设性的”,再一次强调了不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立场。北泽同时对于之前提出的修改“专守防卫”政策一事,说:“没有必要修改”。
“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是二战后日本在“和平宪法”原则指导下,根据国内外形势做出的重大政策选择,也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构成其“专守防卫”基本国策的一个具体要素。日本二战投降后,于1946年制定了后来被称为“和平宪法”的新《日本国宪法》。日本的宪法解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但是据日本《产经新闻》8月4日报道,“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向时任首相麻生太郎提交了关于制订2010-2014年度新《防卫计划大纲》的报告,要求政府修改关于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修改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并建议巩固日美同盟和加强日本自身的防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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