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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量福:戈壁滩上种水稻——“千人计划”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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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入主中原
时间:
2009-9-14 20:23
标题:
吴量福:戈壁滩上种水稻——“千人计划”之我见
六年前的2003年,我与童年好友葛荃教授合作,针对当时国内高等教育中“高薪招贤”政策问题做了一项比较研究,研究成果于转年在《开放时代》发表,题目是《从‘高薪招贤’看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美两国的比较研究》(2004年第1期,Pp 91-106)。我们当时的结论是,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的关键是建立高层次的学术研究文化,高薪招贤之策对此不仅无助,而且其可行性更待商榷。
时光流逝,转眼到了2009年。我们回首望去,高层次的学术研究文化依然渺无踪迹,但见学术腐败之风越演越烈。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狗咬人”案子接踵而至,涉嫌抄袭剽窃者的“官职”越来越高,涉及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广,手段更是——怎么说呢——更是越来越厚颜无耻。国内有良知的学者们心里最明白,这六年间,我们的学术研究水平是进步了?是原地踏步?还是有所倒退!
近日,我在《中国新闻网》上读到由中 组部主持的“引进海外人才‘千人计划’”的有关报道。根据我的理解,这个计划的实质与六年前的高薪招贤政策如出一辙:以重赏(目前仅仅是由中组部出资的100万安家费)引进海外的“勇夫”。换一句官方语言就是,以优厚的条件鼓励各类分散在他国的“世界范围内的顶尖人才”回国。与“高薪招贤”政策略有不同的是,这个“千人计划”不只包括招揽科学创新类人才,还包括企业、金融等众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
今天就来谈谈这个“千人计划”。
我们必须指出,承认在诸多的领域中欠缺高水平人才,这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知道并且承认有不足之处,才能改善。仅就这一点,我是支持“高薪招贤”或者眼下的这个“千人计划”的出发点的。尤其是,“千人计划”由执政党的组织部门直接出面主持,虽有越俎代庖之嫌,却也由此可见国家高层的决心。但是,这个计划的效果与可行性却值得推敲。
一、效果
首先,“千人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基于一个假设:国内已无“贤士”可招。这就涉及到一个所谓“土壤与禾苗”的问题:是利用肥沃的土壤来培育健壮的秧苗呢,还是倒过来,以秧苗来培养土壤呢。这里说的“土壤”,就是前文中提到的学术研究与科技发展的良好社会与文化环境。
新中国建立已经60年,改革开放已有30年,搞“高薪招贤”也已经至少有十几年了。怎么就不能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与科技发展的文化环境呢?从高校与研究机构人事管理的层面看,教授们可以随意调动,向“高处流”。高处的单位以房子、津贴等优惠条件来“招贤”。而且,各个高校也可以自行引进外国的贤士。这里谈到的“高处”也许是学术研究、科研发展较差的单位,但愿意以优厚的待遇来吸引贤士。虽然地处低洼,却有重金相赠。只要有了贤士,无论本土还是外国,都可以开设硕士点、博士点什么的。这样,多年下来,当下中国已经成了博士生产头号大国。然而,“建立学术研究与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却仍然停留在“目标”上。
显然,决策高层仍然认为外来贤士还不够多。怎么办?推出“千人计划”。一次不够,二次实施!这种做法无异于向严重干旱寸草不生的戈壁滩上移植水稻秧苗,期待着戈壁滩变成万亩水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看,是不是应该率先考虑一下,为什么戈壁滩不能种水稻呢?其实,答案在问题提出之前就已经有了。目标中的千名海外贤士原本就是从中国流出海外的。假设,这千余人没有留学外国,而是留在国内,他们还会作出今天这样的成绩,成为“优秀人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就是,国内没有能够将这些人培育成世界顶尖级人才的学术文化环境。
不可否认的是,海外优秀人才能够带来新的学术、科研以及新的管理理念。或许,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帮助引进一些项目与资金。我百分之百地赞同利用贤士们这些优势的做法。但是从长远看,这些人对于建设一个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的作用却不大。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实践中看到了。在西方各国的实践中,很少见到政府出钱到他国去招贤,但是各国之间学术科技上的交流却十分频繁。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大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所谓“五湖四海”,他们到了美国就能变成可招徕的“人才”。这是为什么?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无需赘叙。
其次,“千人计划”的实际效果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就算我们移植了水稻秧苗,在戈壁滩上修建起来一块水稻田,但是,在戈壁滩的大环境里,这块小水稻田又能维持多久呢?把国际人才招回国,这些在海外育秧棚里长大的秧苗又能在戈壁滩上维持几天呢?就以我自己来说吧,我不抽烟,不喝酒(皮肤对酒精过敏),不喜欢唱“卡拉OK”,更不喜欢“洗澡”。这几个“不”字基本上杜绝了我能够成功地在中国办事的渠道。这里面还有一个程度问题。假设被请回国的贤士中,可能会有一些人对上述活动应付自如。可是,如果每周七天中,要拿出3-5天去吃喝、唱歌、甚至洗澡,他们还能象在国外那样继续作出成绩吗?
最后,招徕的贤士中,很多人都会被委以重任,不是所长,就是院长。这里就带来一个问题:从一般的道理来说——举例说吧,一个研究生物的世界顶尖级人才,是不是就能将一个生物学院的管理好呢?与其他各领域相比,教育管理或曰高校管理涉及到另一套学问!“千人计划”的主持人可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个简单的道理。
从网上的消息看,“千人计划”的实施包括贤士的挑选过程是不透明的。非透明运作的结果是失去了请公众辨识真伪的机会。弄不好,又会从美国请回来一个什么“院士”。我在美国读书学习工作已有22年了,可还真不知道美国有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同等的科研机构;也没听说美国设有与中国“院士”相对等的“头衔”(找不到一个对应的概念,请原谅)。如果将招贤过程公开,就会有世界范围内的识别机会,那有多好,再不会发生将“Member” 忽悠成“院士”的丑闻。
另外,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高薪招贤的目的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不同的管理理念。这样一件好事,为什么要在暗箱里操作呢?据说参与“千人计划”制定的人之中,就有已经被招徕的“顶尖人才”。这些人难道不懂得政府透明运作的必要性吗?他们如果不懂得这一点,那么他们搞教育管理也不会成功;如果懂而且也提出来,但没有被采纳,那么,这些贤士的先进理念就没有起到作用。棋局未开,先输一招!
二、可行性
从计划管理(Project Management)的角度看,一个计划制定的过程总是从可行性研究开始。中国政府不缺钱,资金不会是问题。但我希望“千人计划”的主持机构对海外到底有多少55岁以下的世界顶尖级华人人才应该有一个估算。而且对多高的待遇才叫“高待遇”也应该有所了解。
我们在2004年的那篇文章中,对海外(以美国为例)留学生的状况有分析,这里不再重复。这次为了能说明问题而不涉及他人的隐私,我干脆就拿我自己当例子来说明问题。
与“顶尖级人物”相反,本人仅仅是美国地方政府一官吏,在某大学教书,还是兼职,绝对类属平庸之辈。由于是政府机构、公立大学,我的工资福利是公开的,网上全有。为了多少能将自己的收入状况遮掩遮掩,在此我就不具体指出查找美国地方政府官员收入的办法了。假如,国内某单位看走了眼,打算把我这样的人当作顶尖级人物招回国工作,这就涉及到我的费用问题。这里说的“费用”,不包括“招勇夫”的重赏,而仅仅是能让我保持在美国的生活水平:每月交住房按揭、支持儿子上学,外加有些积蓄,将来退休后过日子、看病。从收入看,我家的生活水平在美国不算富有,但要说是中产阶级,也还可以了。
我在美国地方政府打工的年薪为112,000美元(2008年,税前)。在大学兼职教书,挣不了几美元(10000以下),可以不计。这是我拿回家的毛收入。我供职的政府机构真正在我身上的支出还要多些。其中我获益的部分包括:单位为我退休金中增添(1:1)的部分、医疗保险、牙科保险、眼科保险,为我在联邦的社会安全保险(Social Security;1:1)) 中添的钱,为我上的失业保险金,等等。这些加在一起,约为我年薪的25%-30%。所以,我实际享受的收入为130,000美元左右。当然,其中有许多钱现在是拿不到的,而且眼下能拿到的数目中,还要除去各种税款。
假设我应招回国服务,即便不要“赏金”,只求持平,那么那个走了眼的单位至少要支付我120,000美元年薪(假设在国内也要扣除各种税、保险金等等),折合成ren民币约为(按目前‘1:6.82’的兑换率)818,400元。这仅仅是让我自己全职回国工作,将老伴儿和孩子留在美国。这个数目比目前“千人计划”的“重赏”可算是低的了。
从我自己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即便是招徕像我这样一个平庸之辈回国,所需费用就如此高昂。而我又能做什么呢?不外乎教授几门有关美国地方政府、信息系统管理,或者研究法的课程,或者到政府去帮助搞搞应急管理的事。再高兴了,外加教教英语口语。但是,在大学里,80多万的年薪是一个什么样的数目,国内诸位比我要清楚得多。
问题的关键是,在设定“重赏”金额的时候,不能将海外人才在外国的年薪按照兑换率折合成ren民币。
我手下有一位程序员,单身。一周五天都要到外面吃午饭,平均每顿花13美元(含小费)。折合成ren民币呢,等于他每天在午餐上要花88元。每月工作日为20天,那么他每月的午餐就要1760元。大家想一想,国内普通程序员的月平均工资大约为2,000—3,000元。假设这位程序员到中国去工作,同时保持他每天到外面买午饭的习惯,那才需要多少钱呢(10元一餐)?即便此人才华横溢,是编程的天才,最多也就再补贴40元午餐,也就可以了。50 元一顿的便餐式午餐,在中国应该算是很高级的了,大可不必按照美元汇率发给他每月12,000左右的午餐补贴。
大家可能会说我这个“程序员”的例子不合适。“千人计划”是指世界级人才。但是,无论是世界级,还是一个小程序员,道理是一样的。美国的各大公司之间也相互挖“人才”,但他们的“重赏”并没有超出美国“高薪”的限度。
还回到我自己的例子看,如果普通的中国教授年平均总收入(灰色的不算)为10万,那么,我领到的81万就太离谱了。但是,这也就带来了“重赏”政策可行性的另一问题了。
我这个81万的“要求”似乎是必须的。因为我可能要将其中一部分换成美元,汇回家交儿子的学费、继续交那一辈子还不完的购房按揭,等等。这样一来,这81万元似乎就不算高了。外加每年还要回几趟美国探亲,那费用就更大了。所以,作为一个经济动物的人来讲,我就会觉得有点不上算。要是按照前文讲述的道理,只给我10万元的“赏钱”,那我就可能不原意回去了。即便加码,比一般教授们要高两倍半,到25万元,还是不够。在那种情况下,我会有两个选择,第一,根本不考虑回国去。或者,第二,我会到处忽悠,硬将自己包装成美国公共行政管理协会的“院士”,那样我就可以索讨大价钱。也许真能得到100万元的安家费,另外将年薪提到100万。这第二选择实际上是一种苦涩的调侃。然而,正如我们在2004年的研究中已经探讨过的那样,在美国大部分“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们都会遇到这里讨论的问题。
在我兼职教书的大学里,如果是得到“Tenure ”的教授(Tenured Professor;也就是国内常说的‘终身教授’),这辈子吃穿算是有着落了。我的导师去年刚刚退休。他的退休金是原工资的85%,同时他仍然享受与在职教授一样的医疗保险。如果他回系里教课,还要再单独领取课时费。有这样的福利待遇,在这所大学里教书的中国籍教授们(我就认识好几个),尤其是还没拿到、但即将拿到“Tenure”的那些,还会回国去吗?那些拿到Tenure 的中国籍教授们,能够将这个来之不易的Tenure一刀割掉,全职回国去吗?“全职”是个什么概念?就是“百分之百的一仆一主”。跟了新主人,就不能偷偷回去伺候前主人;一夫一妻,赵女与张三离婚,改嫁李四。改嫁后就不能与张三藕断丝连。这些关系搞不清,于是就出现了网上追究的那些事:某人是否真的“全职回国”啦,为什么不举家东渡太平洋啦。
这是我兼职的这所大学里的中国籍教授们(都够不上世界级顶尖人物)的情况。在美国其他大学和研究机构里的中国籍教授及研究人员们的处境,与这里介绍的情况大概也是八九不离十。
6年前,我们提出的一个说法是:我们不排除有世界级顶尖人士中,有人回国工作就是为了报效祖国。如果是这一类人,不用“重赏”也是要回去的。现在,有这样的人了吗?
大公司里的高级管理人员、自我创业成功人士,当另作别论。以后再专文讨论。
行文至此,我谈了“千人计划“的效果和可行性。不过我觉得好像只是提出了一大堆问题,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也许这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好处。在效果和可行性之间,效果是更需要考虑的问题。只要有钱,可行性就不是问题。但高价移植回去的秧苗,是否能将戈壁滩改造成万亩水稻田,就不那么简单了。
最后,还是拿我自己的例子来做结尾。我将来要是有勇气回国当“老海龟”,我大概会这么办。第一是我能做的。我可以全职教书,带研究生。虽然没有世界级顶尖人物的水平,但保证能带出几个写论文不抄袭、不自我克隆的研究生来。教课呢,也保证能把学生讲得下课铃响了还不愿意离开。这样做几年,也许能在戈壁滩上开垦出一小块水稻田。第二是我的条件。我也不要重赏,中国大学老师的平均工资,外带其他上课的补贴就可以了。住房上呢,最理想的是,学校有专供海龟老师住的公寓。不要豪华,只求干净、方便。最后呢,作为经济动物的我呢,可能还会与学校签一份合同:如果我能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带出几个像样的研究生,那么在合同到期的时候我应该得到一笔奖金。
我想,很可能有其他“老海龟”会对这种方式感兴趣呢。
(感谢吴量福博士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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