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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败学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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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术界的“败学症”引起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的极大关注:一本内容相差无几的教材版本超过300种,许多形形色色的辞书更是粗制滥造;出书三四十种,发表论文二三百篇似乎家常便饭的泡沫学术;明的、暗的,照单全抄、改头换面,各种抄袭剽窃层出不穷;有的造假,居然造到了“国家级”研究项目头上。  


最近一段时间被披露的种种“败学症”正在侵蚀学术“净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这种不正之风的广泛议论。有关人士指出,即便原本是作为规范的奖励制度、评选制度,最终却走样成利益驱动的动力,“败学症”已经不只是学术现象、文化现象,也是社会现象,更多的是经济利益使然。  

应该说,“败学症”有其固有的社会原因、体制原因,而真正的根源在于道德的缺位和法律、规范的不健全。不综合治理、彻底根治,最终将可能危及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如果光靠呼唤知识分子个人保持道德操守,用自律来维护知识的尊严和学术的圣地,恐怕难以奏效。只有树立诚信的学术道德,建立科学的学术激励机制和规范体系,真正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尊严,才能有效根治“败学症”。
  

新闻背景:几例备受关注的“败学症”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去年全国为各类媒体曝光涉嫌剽窃抄袭的丑闻达十几起之多,尤其去年下半年在大学校园和科技知识界发生的几起令人震惊的学风败坏事件,一度成为各家媒体关注的重点,也让今年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万分感慨。这些事件主要有:  

——最近公开的王铭铭“抄袭事件”。某大学中文系博士生王晓生在《社会科学报》发表《北大博导剽窃,叫人如何不失望》一文。文章披露北大博导王铭铭1998年出版的著作《想象的异邦》共32万多字,却有10万字左右来自他自己所翻译的哈维兰的《当代人类学》。王铭铭曾留学英国8年,近年来“著述甚丰”,曾在13个月内出版了11本书。此事发生后,北大迅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最后决定免去他担任的所有学术职务。王铭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感到深深的痛悔”。  

——网上热炒的杨敬安“抄袭事件”。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杨敬安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人工智能研究界广为人知。2000年,一位以色列博士向一学术网站投诉,反映杨敬安在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里,几乎逐字逐句地抄袭这位博士的论文。2001年9月,合肥工业大学调查证实,截至1999年底,杨敬安有6篇论文严重抄袭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杨敬安随后被开除党籍。  

——“胡黎明事件”再次引发媒体关注。2001年10月,中科院出台院士自律准则,“胡黎明”事件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胡黎明,从1991年毕业留校,到晋升教授,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只用了两年时间,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1997年,他在博士毕业论文里剽窃他人成果的丑闻被公开揭露。据调查,他将国外科学家送他阅读的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精彩内容攫为己有,再加上其他科学家的专著内容,拼凑成自己的博士论文。“胡黎明”事件还引发了其院士导师的学术道德问题和经济违法行为,导致这位院士被除名。  

——2000年5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宣布,一位研究员因为存在弄虚作假等学风不端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这位科技人员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中虚报了SCI收录论文数。根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这位科技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撤销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并取消其4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完)  


新闻背景:中国学术界防治“败学症”要闻回放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北京大学王铭铭“抄袭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学术道德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建议采取积极措施,从源头上防范“败学症”的发作。其实在此之前,针对屡屡发生的科学丑闻乃至学术腐败现象,一些机构和单位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自律准则等。  

1997年,中科院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去年对社会公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自律准则》,要求院士以身作则,“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之风。坚决DIZHI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尊重合作者和他人的劳动和权益,并正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反对参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DIZHI和反对对科研成果进行新闻炒作。”  

中国科协也成立了科学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在制定学术道德规范。中国科协下属的中国生化学会规定,无论何人都不得以学会或会员名义,介入任何商业活动。1999年,100多个全国性学会和200多家科技期刊代表签署《科技期刊道德公约》,希望彻底清除科技界的偷、抄、编、造等学术丑陋现象。  

“王铭铭事件”发生后,以“人文与社会”为主题的首届北大论坛,发出了“清除赝品,拒绝平庸”,“用心血做学问,用生命写文章”的宣言。为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严肃学术纪律,北大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规范规定:对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区别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纪律的情况,对有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清华大学计划从制度入手遏制学术腐败,正在制定《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对科研道德行为加以规范。守则涵盖十个方面的内容,对科研成果、同行评议、科研信誉、科研中的利益冲突、校外活动、科研中越轨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或处罚。  

南京大学一批学者发出“以德治学”的倡议,呼吁采取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导师负责制和匿名评审制等措施,来加强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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