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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间学术打假与完善学术制度——对揭发孟建钢抄袭剽窃行为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dulidiyijun    时间: 2009-9-14 20:05
标题: 民间学术打假与完善学术制度——对揭发孟建钢抄袭剽窃行为的思考
从最初揭发孟建钢抄袭剽窃行为的文章上网到今天,一旬有余。近日再次上网浏览,发现到处有转载粘贴的文字。不少有良知的网友学人对孟建钢的行为提出了严正批评。对于揭发的目的,笔者一点也不隐讳,就是要对这种弄虚作假,不讲道德,不守规则的行为予以曝光。而且,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孟建钢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唯有此举才能做到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研究,维护客观公正的学术评估体系;也唯有此举方能起到严肃法纪,警示后人的作用。  
这个事件的教训也是深刻的。不要太计较于点滴得失,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毫不费力得来的名利终究不属于你自己。英语中有句名言,Easy come, easy go. 相信孟建钢会懂得这其中的道理。你占有她已有时日,还是将她归还吧!  

揭发孟建钢的抄袭剽窃行为,纯属偶然,不存在个人恩怨。如果说有的话,那么就是对学术规范的一点点偏袒,让我选择了学术,而没有选择偏袒孟建钢。孟建钢给我的印象是勤奋用功,这么多年来,孟建钢展示给我们的也是令人羡慕的“成果”。说实话,当孟建钢向本人说起他的研究打算时,我曾经认为这位年轻人非常有前途。后来的孟建钢的“累累硕果”也似乎证明自己的感觉是对的。曾经有幸浏览过孟建钢评教授的材料,打心底佩服他这几年来作出的“成绩”。也听说孟建钢当年(2001年)的评审材料作为优秀材料在评审现场展览。后来又听说孟建钢被推选为湖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这一连串的名誉和待遇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更增加了笔者对孟建钢的敬佩之情。笔者感叹,学问不以年龄论高下。面对这位少壮派教授,如果不是其抄袭剽窃的严重问题暴露,孟建钢仍然会是本人心中设定的一个目标。说实话,揭露孟建钢又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我曾希望自己的调查最终证明孟建钢是无辜的。但是,事实又是无情的。我再次怀疑自己的判断,又一次迫使自己修正自己的直觉。  

尽管笔者仰慕孟建钢教授已有多时,但对他的文章从没有认真拜读过。虽然在不同的场合有传闻,孟建钢抄袭他人的文章,但是,传闻归传闻。没有证实的传闻就权当是流言蜚语而不加理睬。而要将有关孟建钢的传闻查个水落石出的打算,也缘起于岁末年初的一段时间。笔者因研究需要,翻箱倒柜查找一篇文章,不凑巧的是,忽然间看见了孟建钢的一篇文章沉睡于一家杂志的中,而我又鬼使神差似地细读了起来。不读则已,一读吓一大跳,原来孟建钢的这篇文章和笔者看过的另一篇文章太相似了。调查就从这里开始。  

调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笔者力求用事实说话,对没有查证的猜想绝不轻易下结论。比如,笔者就对孟建钢发表在《外语学刊》和《中国翻译》上的两篇文章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由于笔者没有找到充分的证据,就放弃了继续查证那两篇文章的打算。调查最难的是获取证据,比如,你觉得某篇文章似乎是抄袭或者剽窃了某某的某篇文章,但是,你要是不能将两篇文章摆在面前核对,就不能轻易下结论。笔者有幸在朋友的帮助下,获得了孟建钢以前发表的文章,又充分利用了网络资源,才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调查和证实孟建钢抄袭剽窃的事实。  
     
可以向读者说明的是,笔者调查孟建钢的抄袭剽窃行为是完全根据依据事实作出的结论,不存在捏造和夸大的说法。当然,笔者也感慨查证之难。笔者还算对孟建钢的研究领域比较熟悉,要是换了一个不熟悉该领域的人来调查,不知结果会怎样。到后来,笔者似乎又有点庆幸,要不是孟建钢这么整篇整篇、整段整段地抄袭,笔者不知道是否能够认定他的抄袭剽窃行为,因为笔者不知道国家是否有有关调整论文写作方面的法律或者条例之类的规定,达到多大程度的雷同才可以认定为抄袭剽窃。  
      
笔者将自己的行为自喻为民间学术打假。学术打假不同于其他产品打假,本人的行为也不同于“王海”。王海还可能会赢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起码笔者因为揭发兄弟单位的作假行为,不光有可能影响本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可能影响对方单位和本人所在的单位之间的关系。考虑到这种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似乎揭露剽窃行为成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如果整个社会不能正确认识弄虚作假行为的危害,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证人们敢将真话,那么又有多少人愿意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批评事业?  
      
尽管感叹多多,如果再次发现抄袭剽窃行为,笔者仍然会继续批评揭露,不留余地。良心和道德便是这行侠仗义行为的原动力。由此及彼,以己类人。笔者又增加了有了一些信心。学术应该规范,也肯定会走向规范。  

这个事件或许会在湖南科技大学掀起一阵轩然大波,也可能会对该校暂时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如此,则非本人所愿。笔者希望该校领导不要认为这是一件纯粹的坏事。古语云:祸兮,福之所依。年轻的湖南科技大学出了一名剽窃教授是很让人尴尬的遗憾之事,但倘若诸同道常以此为鉴,学术研究日益精进,未尝不是好事。  


从笔者掌握的证据来看,孟建钢自1994年就开始抄袭他人文章。开始只发表在其工作的学校学报增刊上,再抄发表在正刊上,再次又进一步发表在发行范围更广的外语专业刊物上。开始,孟建钢只是抄袭自己不怎么熟悉的文学类文章,后来发展到抄袭自己的本行当即翻译理论和认知语言学方面的文章。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孟建钢的文章从抄袭到发表,无论是增刊还是正刊,总要经过一定的审稿程序;孟建钢依赖这些材料评职称,也要经过层层关卡。笔者设想,如果这中间有一个环节上有人拿出一点责任来,那么孟建钢也许不至于发展到今天。  

孟建钢抄袭剽窃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严重的。一方面,孟建钢自己负有主要有责任,另一方面,孟建钢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却能够过三关斩六将,也说明我们的编辑出版和学术评审制度上有很多漏洞。因此,我们希望批评孟建钢的抄袭剽窃事件能够引起有关只能部门的注意,亡羊补牢,建立更加健全相关的学术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的行为再次发生。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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