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失范现象的状况,目前比较权威的表述是由杨玉圣先生总结出来的六个方面:其一,缺乏尊重他人成果的学术意识。其二,缺乏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其三,缺乏学术积累和问题意识。其四,自说自话,难以与国际学术接轨。其五,低水平重复与学术“泡沫化”。其六,学术道德败坏,其中不断泛滥的抄袭剽窃浪潮最为令人头疼。[7]此外,学术规范大讨论的主要发起人邓正来先生也做出过类似的分类[8],梁治平先生更是从“文化失范”的层面对此进行了有益的表述[9]。但是,这几位先生主要是从现象方面进行的总结,笔者以为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性质上的分类:即将学术失范分为伦理性失范、规则性失范和创造性失范。所谓伦理性学术失范是指的如抄袭、剽窃等在任何一个社会时期都当然属于越轨行为的学术失范,规则性学术失范[10]是指诸如注释体例、引得规则等并不关乎原则与学者良心的失范,创造性学术失范则指是一种有益的失范,它反而能够促进学术的发展。前文中提到涂尔干是第一个提出失范理论的学者,但是他第一次运用失范这个概念,却并不是在他那本著名的《社会分工论中》,而是在1887年对法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迪奥(Jean Marie Guyau)所著的《未来的无宗教》一书的书评中[11]。而在迪奥看来,“失范是一种有创造力的新生事物,是对僵死的观念的一种挑战……anomie不是一种邪恶的东西,也不是当代社会中的一种疾病,anomie是一种非常好的性质。”[12]所以,失范在迪奥那里成为了伦理进步的标志和道德价值的体现,是个人自治的必然后果,也是个人自由的解放。[13]虽然迪奥并不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提出失范的概念,但是他对失范的阐释即可以作为创造性失范的一种注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目前中国大陆学界的学术失范状况而言,以伦理性和规则性的失范为主的学术失范已经呈现越来越难遏制的趋势,矫枉过正已成为必要的手段,下文分析的学术失范亦特指这两种失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