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是“承认”还是“认识到”》一文中还提到:“上海公报英文本中美国‘认识到’的表述,是经过中美两国领导人批准,中美两国外交谈判人员反复磋商达成一致共识的,并不存在什么文字解释上的歧意。”并提到:“还要指出的是,迄今发表的文献和专著关于叙述上海公报中美方关于‘一个中国’措词,几乎都无一例外的使用‘认识到’而不是中学历史教材里的‘承认’”。[5]这里很清楚,是上海公报中美国“认识到”,它的英文本对应词是“acknowledges”,
即“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6]。
罗文“立言”的重磅炸弹在于一口咬定“在两份官方文件的英文本中,‘认识到’与‘承认’都是同一个词,即‘acknowledge’”,并振振有辞地说什么在英文版中“原不存在‘recognize’一词”而是笔者的杜撰“增加了”。[10]事实又是怎样呢?
在英文本的中美建交公报第一、第二两段中,明确写有“recognize”和“recognizes”。这两段的英文本全文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ve agreed to recognize each other and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as of January 1, 1979.”“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11]和这两段相对应的中文本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笔者在文章中已经提到:“《汉英词典》‘承认’词条下有:‘2. give diplomatic recognition; recognize: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recognize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25]这段引文,我们可以从中美建交公报英文本第二段上找到。但是笔者尚未发现能支持罗文“立言”的例证。罗文指责笔者:“费了如许力气旁征博引,却恰恰不去核对引起争议的文件本身,这在平时治学已不甚妥,在试图纠正他人错误时就更不合适了。”[26]
注释:
[1] 《联合公报》(1972年2月28日),《人民日报》1972年2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78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1978年12月17日。为阅读方面起见,笔者将公报分成九段。
[3] 黄安年:《是“承认”还是“认识到”?——评人教社历史教材对外交原则问题的歪曲》,《学术界》2001年第6期,第118页。以下简称黄文,只列引文出处的页码。
[4]罗志田:《学者立言宜谨慎——也说中美外交中的“承认”与“认识到”》(《东方文化》2002年第2期,第55页。以下简称罗文,只列引文出处的页码。
[5]黄文第120-122页。有关著作请见刘绪贻主编:《战后美国史1945-1986》1989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388页;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1991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567页;资中筠主编:《战后美国外交史—从杜鲁门到里根》,1994年由世界知识社出版,下册第638页,该书评论说:“尼克松政府并未承认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王玮主编:《美国对亚太政策的演变1776-1995》,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7-368页。
[6]Joint Communiqu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ebruary 28, 1972,引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网上提供的英文文本,并见国内公布的英文文本。
[7] 罗文第55,56页。
[8]罗文第55页。顺便要提请罗先生注意的是人教社历史教材在阐述中美三个公报时是分别叙述的,第102-103页说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第103页说1978年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第104页说1982年8月17日中美联合公报。现在讨论的正式上海公报中的“认识到”还是“承认”问题。罗文将上海公报“改为‘承认’”之说,岂不是等于认改了上海公报的原意,这比不承认改了上海公报的原意要务实,但是,笔者以为,改动之举,实属多余。
[9] 罗文第55页。
[10] 罗文第55,56页。
[11]Joint Communiqu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anuary 1, 1979(The Communique was released on
December 15, 1978, in Washington and Beijing),引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网上提供的英文文本,并见国内公布的英文文本。顺便说到,罗文断言:“在任何大学图书馆都应有的《北京周报》……”(罗文第55页),罗先生大概没有想到,即使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图书馆书库里,也没有收藏《北京周报》。
[12] 罗文第57页。
[13] 黄文第122页,引自苏格著:《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第423-424页,1998年版。
[14] 罗文第56页。
[15] 罗文第56页。
[16]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第426页,1998年版。在此,我要特别强调,还在1994年资中筠先生主编的《战后美国外交史--从杜鲁门到里根》一书中,在谈到中美建交公报重申1972年上海公报内容时,有一段作者的注释,她写道:“美方在英文稿内坚持用《上海公报》上用过的‘acknowledge’字样,实际是‘认知’之意,并不等于法律上的承认。中方文稿则用‘承认’。后来美国常有人在这一字眼上做文章,为美国在有关问题上的暧昧态度找根据。”,下册,第818页脚注,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可见在这个问题上,1998年苏先生的看法和1994年资先生的看法是一致的。]
[17] 罗文第57页。
[18] 罗文第56页。
[19]见黄文第127页,注释(1)。“笔者专门请教了著名语言学专家伍铁平教授,该词典是他提供的。他还查阅了多本国外和国内出版的词典,认为在外交文件中把‘acknowledge’解释为‘承认’是错误的。在此向伍铁平教授热情关注历史教育并为语言的纯洁性而不懈奋斗致谢。”
[20]例如,I.R. Galperin教授主编的《新英俄词典》(New English-Russian Dictionary)在recognize的词目下有to ~ a new county [a government], 指在外交承认用语上使用。第2卷第315页,苏联大百科全书出版公司(Soviet Encyclopaedia Publishing House)1972年出版。
[21]人民教育出版社:《世界近代现代史》高级中学课本下册(必修),版权页上写明的编著者名单中就有芮信,而该书的责任编辑又是芮信,1996年第2版,该版到2002年在北京已经第六次印刷,内容不变。并见芮信:《是‘承认’还是‘认识到’?》,《中学历史教学问题》2001年第3期,第17页。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教育部建议、提案办理[2001]第569号《对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846号提案的答复》(2001年8月11日)第7页。
[23] 罗文第56页。
[24] 罗文第54页。
[25] 黄文第128页。见脚注,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汉英词典》编写组编:《汉英词典》(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第87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10月北京版。1980年1月北京版,第81页内容相同。1978年版第574页中有“认识”的词条2个释文中无外交承认实例。
[26] 罗文第56页。
[27] 罗文第56页。
[28] 黄文第126页。
[29] 罗文第56页。
[30]黄安年:《评人教社〈世界近代现代史〉下册新教材——130例质疑引发的思考》,《中学历史教学参考》(上)、(中)、(下),1999年第7、8、9期。黄安年:《如何开展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兼答任史识先生》,《学术界》(上)、(下),2000年第6期,2001年第1期。黄安年:《学术批评与非学术因素——质疑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上)、(下),《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3期、第4期。
[31]请见黄安年:《学术批评与非学术因素——质疑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上)、(下),《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3期、第4期。并请参见人教社就“10·26会诊”散发的《首都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中学历史教材》材料。
[32]黄安年:《评人教社〈世界近代现代史〉下册新教材——130例质疑引发的思考》,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99年第8期,第12页。
[33]请见署名任史识的文章:《评黄安年先生〈评人教社<世界近代现代史>(下册)新教材〉一文——也谈“130例”质疑引发的思考》,《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年第3期。
[34] 罗文第56页。
[35]见人教社就“10·26会诊”散发的《首都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中学历史教材》材料。笔者的回应文章见黄安年:《学术批评与非学术因素-质疑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上)、(下),《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3期、第4期。并以《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质疑——再论如何开展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为题,发表在《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1年第1期、第6期。其中原定发表在第2期的部分,由于受到非学术因素的严重干扰,直到第6期杂志编辑部才冲破阻力发表出来,为此编辑部受到了校方主要负责人的不公正待遇。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教育部建议、提案办理[2001]第569号《对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846号提案的答复》(2001年8月11日)第6-7页。有关对《答复》的网上评论文章请见黄安年:《关于中学历史教材问题的两份政协提案》,(《学术批评网》2001年11月19日首发);黄安年:《现行中学历史教材的差错岂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学术批评网》2001年11月21日首发);黄安年:《质疑对现行人教社中学历史教材错误的辩解》,(《学术批评网》2001年12月6日首发);黄安年:《岂能为原则性错误辩解?——再评人教版现行中学历史教材的若干问题》,( 2001年12月16日学术批评网首发)等文。
[37] 黄文第125页,引自芮信文章:《是‘承认’还是‘认识到’?》,《中学历史教学问题》2001年第3期第17页。
[38] 罗文第54页。在罗先生引述后还说明“此答复文字转引自黄先生文”,但教育部的《答复》并无此文,笔者所引也不来自教育部的《答复》。
[39]引文中为罗先生语。
[40] 罗文第57页。
[41] 罗文第57页。
[42]黄安年:《〈学术批评丛稿〉和实话实说——兼谈学术书评的开展》,《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第143页。
[43]王逸舟:《学点杨玉圣(主编的话)》,《世界政治与经济》,2002年第3期,第1页。
[44] 罗文第57页。
[45]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13日),《人民日报》1999年6月16日。
[46]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5月29日),《人民日报》,2001年6月15日。
[47]罗厚立:《DADAO与建立:也说学术打假》,[J/OL]http://www/cc/org.cn/zhoukan /shijipinglun/0110-0110261004.hlm/2001-11-27。罗厚立,即罗志田先生。
[48]严家炎著:《批评规范小议》,载《五四的误读——严家炎学术随笔自选集》第315-321页,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原载2000年1月29日《文汇读书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