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本文的理论预设是:中国论者采取寻求西方经验和理论支援的取向乃是以中国论者在有关中国发展问题的研究时接受某种被认为足以证明此类示范为当然的思想框架为充分条件,亦即受着某种思想框架(或称思想模式)的支配,而且中国论者研究中的上述问题(当然不是指研究中的全部问题)与受这种思想框架的支配以及这种思想框架本身具有的谬误间存有着紧密的因果关系。我们姑且称其为“现代化框架”(framework of modernization)。此处需要强调的是,“现代化框架”带有明显的“思维定式”成份或“前见”性功效,因此与西方知识分子提出的各种现代化理论本身不同,尽管二者间存有内在的逻辑勾连。此外,这种框架与那些几乎无从验证的公理性命题〔17〕不同,因为它本身及其所含预设是可以进行验证、分析和批判的。但是,要对本文所提出的理论预设进行全面验证和分析,恐必须对百年来中国论者有关中国发展的种种研究予以清厘和分析,这显然不是本文的能力所及。因此,笔者拟采用个案分析的方式来验证上述预设,即把上述预设置于中国大陆于本世纪90年代初展开的关注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研究“场景”之中,进行验证和分析。这种分析至少具有两个意义:(1)如果我们的预设得以证明,至少可以说明“现代化框架”对我们关于发展研究的支配,就某个面相言,在当下的90年代继续具有功效,从而使我们得以自觉地修正和批判这一框架;(2)如果我们的预设未能得到证明,那么我们通过指出“现代化框架”所具有的误导性问题并对其做出简要的分析和批判,亦至少有助于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以及其他发展理论研究者在进一步拓深其研究时对此一框架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保有足够的警省。
【注释】
〔1〕中国与外域在历史上亦曾发生过种种文化思想上的交流和互动,然而此时的关系与前此各种关系不同的特征,在于此一关系乃是在中西整体性互动背景中展开的。
〔2〕百年来,中国论者有关中国发展问题的研究取向,实际上是极为复杂的,其间有与本文所述取向相反的取向,亦有诸多例外性取向,但笔者以为,它们并不构成基本取向;此外,本文所述的基本取向,严格限制在有关中国发展研究领域中诉求西方经验与理论支援并否定或无视中国传统的正面因素的范围,而且在时间上不包括1949年至1976年,因为此一时间基本上脱离了中西整体性互动背景。
〔3〕此一概念系C吉尔兹在其Local Knowledge一书中提出的,严格地讲,翻译成“认识”是不妥的,因为在吉尔兹那里,它不仅指characterization of what happened,而且还指imagination of what may happen。
〔4〕杨国枢、文崇一指出,中国学者“在以中国社会与中国人为对象从事研究工作时,往往偏重西方学者所探讨的问题,沿用西方学者所建立的理论,套用西方学者所设计的方法。”见杨国枢、文崇一编《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的中国化》序言,台湾,1982年。此外,对我们颇具启发意义的观点,参见林毓生语,“五四人物对西方文化接受的态度也是一元论式的。当时的学者,往往接触到什么,就以为那是西洋文化的代表。譬如胡适一再强调杜威的思想是西方文化主流,是世界文化未来的取向。……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受这种思想模式的影响。”见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页232—233。
〔5)最为典型的例子是陈独秀与胡适,前者基本上信奉的是法兰西大革命的思想启蒙传统,而后者援用的基本上是杜威—格林一脉的英美思想传统,尽管二者信奉不同,但却在讨论中国发展问题时产生了同样的问题。关于这类问题的细节,作者将另文详论。
〔6〕这类问题很多,我们至少可以指出:20世纪80年代民主政治先行抑或经济发展先行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意谓着将西方发展结果的现代民主政治视做中国发展的前提条件;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激烈反传统主义的基设便是中国传统对发展构成了障碍;西方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后发型国家完全不同,前者是逐个解决的,后者往往是共时解决的,然而中国论者则常常忽略中国发展中各种问题共时发生共时解决的个殊性;关于西方的各种理论,尤其是民主理论,在中国论者处往往是作为“真理”被接受的,除了意识形态性的批判以外,迄今几无被认真分析批判过,进而演化成口号或另一种意识形态。需要强调的是,中国论者在运用西方理论及概念时所发生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还需另文专述;此外,由于中国论者研究课题的局限或者讨论问题的层面局限,这些问题未简得会同时出现于某一个别研究成果之中,或者几项研究中发生的问题亦未必同样。
〔7〕罗荣渠指出,“近年来研究东方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学者大都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观点:现
代化并不是一个单向的历史过程,而是外部刺激与内部回应两者相结合的过程,具体地说,就是近代西方的冲击与东方国家本身做出反响的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对于受西方资本主义侵略的东方国家来说,自强图存的第一个回应是强烈的民族主义的,而这一回应的具体措施就是模仿西方的先进技艺,因此,对现代化认识的最早的理论概括一般都是西方化,虽然实际的现代化过程绝非按西方国家的模样亦步亦趋。”见《从“西化”到现代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页2。就是毛**也这样认为,“要救国,只有维新,要维新,只有学外国”。见毛**:《论人民民主专政》。然而不无遗憾的是,他们都对中国“为什么”要西方化、“为什么”只有学外国的问题未做回答。
〔8〕我们毋须简单地将“是什么”与“为什么”的问题视为截然的两极,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们除了具有某种因果的关系外,还多少具有“循环论证”或辩证的性质。
〔9〕EShils, The Intellectual Between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The Indian Situation, Mouton, 1961, p.13.
〔10〕JRLevension, 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58, Vol.1, p.145.
〔11〕这类论述颇丰,较具代表性的参见费正清在“冲击—回应”范式下所做的论述:Teng and Fairbank, 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
Harvard Uni. Press, 1954; Fairbank, Reischouer and Craig,
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Boston, 1965.
〔12〕此处最具典型意义的范例乃是拉美国家知识分子在研究拉美国家发展问题时提出的依附理论。
〔13〕参阅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4〕B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230231。
〔15〕张灏等编:《晚清思想发展讨论——几个基本论点的提出与检讨》,“晚清思想”,页133,台北,时报出版公司,民国69年。
〔16〕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页48。
〔17〕如“天赋人权”、“人性本善”抑或“人性本恶”,等等。
〔18〕TSkocpol:《论Wallerstein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理论与历史的批判》,载于萧新煌编:《低度发展与发展》,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5年版,页403。
〔19〕JLaPalombara, Bureaucracy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3,pp.3839。尽管他主要指的是政治现代化的问题,但笔者以为亦可适用于现代化的其他方面。
〔20〕关于中国近现代思想史演化方面的著述颇丰,本文不逐一列举;英语世界汉学中较权威的版本是费正清主编的《剑桥+++国史》,可参见其上卷,第6、7、8、9诸章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21〕〖ZK(1〗现代化研究取向自本世纪六十年代始遭到了来自各方的严厉批判,此方面的著述极多,汉语世界的文献主要可参见:艾恺:《世界范围的反现代化思潮——论文化守成主义》(中译本),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萧新煌编:《低度发展与发展》,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5年版;英语文献主要可参见:JRGusfield: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Misplaced
Polarities in the Study of Social Change, i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72, 1967, pp. 352-362; R. Bendix: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Reconsidered, in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9, 1967, pp. 292-346; DCTipps:
Modernization Theory and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Societies:
A Critical Perspective, in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15, 1973, pp. 199-226; A. Smity: The Concept
of Social Change, London, 1973; C. Tilly: The Formation of
Nation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Uni. Press,
1975, Chapter 9; I. Wallerstein: The Modern World System,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4.
〔22)阅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浙江人民出版社,页57;另参阅布莱克:《比较现代化》,序言页23。
〔23〕其实,后发国家的发展经验已然表明,现代化的实现方式可以是多样的;而且经验研究亦表明,即使是西方诸国的现代化道路亦不是划一的。
〔24〕此处所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严格限制在大陆作者所做的研究范围,而不涉海外学者及海外留学生所做的研究。
〔25〕《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及其他书刊所发的有关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文字,见本文所附参阅文献。
〔26〕主要是关于政治现代化道路的思考。
〔27〕这方面的意义至少包括:以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思维方式替代自上而下的唯一观,认真看待社会具有的整合及自组织功能,强调营建社会基础进而渐进地实现民主政治,等等。
〔28〕对于这一问题的批判,最具启发意义的参见Philip CCHuang ,"Public
here"/ "Civil Society" in China? The Third Realm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Moden China, Mumber 2. April 1993.在该文中,黄宗智明确指出,“‘市民阶级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这两个概念,在适用于中国时,往往预设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两分的对立……我以为,国家与社会间的二元对立,乃是从西方近代早期和近代经验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理想,但它并不适合于中国”。
〔29〕尽管并没有论者明确提出要建构西方式市民社会,但是整个研究取向却表明了这点,因为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是由非西方建构了市民社会却未能实现民主政治所致。
〔30〕Timothy GAsh, The Uses of Adversity ,London:Granta
Books ,1989,P246。
〔31〕参阅景跃进:《“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学术讨论会述要》,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总第5期,页197198。此文综述了中国论者的五种定义,但显然都是西方版的定义。尽管该文亦指出有论者认为此一概念适用于中国有问题,但“大多数与会代表认为,‘市民社会’恰如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等概念一样,虽然产生于西方,却具有跨地域、跨文化的普遍意义和价值,能为我们所用、也应该采用”。
〔32〕参见马丁·魏茨曼:《经济过渡:产权理论能做为依据吗?》,原载《欧洲经济评论》,1993年4月号,现译载《国际社会与经济》,1994年3月号,页21—22。哈佛大学经济学者魏茨曼在此文中概括地分析了“东欧模式”与“中国模式”的区别,并指出以产权界定不明确的合作为基础的并在实践中获致成功的“中国模式”,预示了西方主流产权理论的危机。
〔33〕此处有例外,如蒋庆所撰《儒家文化——建构中国式市民社会的深厚资源》,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总第3期,页170—175。但仅此一例,而且该文所论亦是根据西方市民社会的定义相应地在中国儒家文化中寻求相关资源的。
〔34〕这方面的研究文献颇多,近来关于民主政治的讨论日益升温;1994年4月6日,当今最具权威的学者之一J哈贝马斯去挪威就民主政治问题做专门学术报告:Three Normative Models of Democracy,可以被视为是这种升温趋向的一个例子。
〔35〕此处当包括不同时期依据不同西方理论而形成的具体的研究范式的性质、其具体预设,以及这些范式的转换等问题。
〔36〕参阅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纪树立编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页49—50。
〔37〕I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pp.118—119,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参阅文献:
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创刊号(总第一期)。
邓正来a:《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2卷(总第三期)。
邓正来b:《台湾民间社会语式的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五期)。
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五期)。
萧功秦:《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4卷(总第五期)。德里克:《现代中国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克莱默:《论市民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谢维和:《社会资源流动与社会分化:中国市民社会的客观基础》,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蒋庆:《儒家文化:建构中国式市民社会的深厚资源》,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2卷(总第三期)。
朱英:《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几点商榷意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第2卷(总第七期)。
施雪华:《现代化与中国市民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2卷(总第七期)。
鲁品越:《中国历史进程与市民社会之建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第3卷(总第八期)。
陈嘉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俞可平a:《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
何增科a:《市民社会与文化领导权——葛兰西的理论》,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何增科b:《葛兰西市民社会思想述评》,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3年第2期。
方朝晖:《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3卷(总第四期)。
童世骏:《后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市民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4卷(总第五期)。
景跃进:《“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学术讨论会述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4卷(总第五期)。
俞可平b:《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
戚衍:《关于市民社会若干问题的思考》,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
徐勇:《现代政治文化的原生点》,载《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