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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俊杰先生于2002年1月22日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的“评辞书评论界的抄袭剽窃现象”一文中第三部分说拙文隐性抄袭了梅文的几个观点(为何这几个观点与梅文不约而同,又研究同两部词典),一定是受到了梅文的启发,但却没有将梅文列入参考书目,因此梅先生自然感到很不满意。笔者认为梅先生多有误会。笔者特做如下说明,希望梅先生能消除误会。
梅文《两部汉英词典:比较与借鉴》发表在《辞书研究》1998年第3期上,版权页标明1998年5月中出版,1998年6月初各地读者能读到。而梅先生批评的拙文“评《汉英词典》(修订版)--兼于《远东汉英大辞典》比较”发表在《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4期上,10月初到达读者手中。刊物载明收稿日期是8月6日。实际寄出日7月26日(笔者历来按印刷品寄,比较慢)。笔者进入7月只不断对近2万字的拙文进行压缩,因为任何刊物都不喜欢发超过一万字的稿子。但就是这样,拙文发表时还是超过了1万字。笔者研究对比两部词典,同时对比《汉英词典》(修订版)的母本《汉英词典》及《现代汉语词典》(实际的研究对象超出梅文),开始于《汉英词典》(修订版)一问世的1995年末。我知道,要在外语界最权威的杂志上发万言文章,没有大量的基础工作是不行的。光靠梅先生感觉到的与他的文章间隔的一个多月是不可能的。而且当年我6月份正是忙的时候,每周20多个学时的英语课。1996年当中,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原始语料、例证、同类词典、同行文章等),尤其是〈汉英词典》及〈修订版》编者吴景荣、高厚昆的文章,知名学者王宗炎,以及陈忠绳、黄河清在大外学报1996年第1期的专家盛赞《修订版》的发言。加之笔者对LDELC,CCELD等英英词典的熟悉(“易拉罐”等词的译文,各词典没有的新鲜译法即来自于这些词典),几乎翻烂了《汉英词典》、《修订版》、《远东》与《现汉》。1996年末投北外《外语教学与研究》,1997年1月退稿,1997年末又投北二外学报(有回信)。后又修改压缩,1998年7月再投北外,10月初发表。后又收到北二外录用修改通知,于是把北外论文压缩掉的内容,留下,与1999年发表在北二外学报第5期上。梅文说“侯文在文尾列出了一个“文献目录”,其中列明参考了《辞书研究》1998年第3期所载闽龙华的一篇研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的文章,而拙作正与闽文刊于同册中”,实际情况是,在完整文章早已形成一两年后,只是在又投北外之前参考了闽龙华的一些语料。因直接与拙文内容呼应,故列闽龙华于参考书目中。当然在那几年对词典的关注中,笔者受到好多作品的启发或影响,如上所述陈忠绳、黄河清等人的文章。因流于宏观、外语界共识性、常识性的影响,与文中行文没有直接内容呼应,也没有将其一一列举于参考书目中。
1999年5月7日见到化名信,所书内容同贵站所登梅文的相应部分。因地址不详,我只好把情况于第2天向北外编辑部用信汇报。信的内容与此文基本相同。后又通电话,编辑同意我的的意见。
总的说来,笔者没必要列梅文于参考书目中。基于的理由是,文中几个与梅文部分重合的提法,或是外语界的共识、常识,或多见于先于梅文多年的词典学论著中。即便这样,这些观点也都来自于在拙文发表以前几年中的大量例证收集与观察过程中,并在文中以自己辛苦得来的例证支持。梅先生觉得我偷懒,实际不是这样,确实出于自己的诚实劳动。即便梅文不在我投稿日期的一个多月前发表,我的观点与材料也会都在里面。且北外与北二外两文加一起是2万6千多字的内容,大都是梅文没有涉及的论题。拙文与梅文在风格上、内容上、调查方法上,完全是两篇不同的论文。拙文基于成千上万统计性、穷尽性的的实例调查。
汉英词典评论的具体侧面各家文章基本离不开“收词”(必谈平衡)、“释义”(必谈地道与准确的矛盾和括注等)、“配例”(必谈设例恰当,该设不该设例等,例子的文化背景)三大方面。本文下面所提到各个学者的汉英词典评论论文,几乎都用这个框架。若是同时评论比较同两部汉英词典,且再矛头直指专事找毛病。观点或论述范围的重合就更多。梅先生所谓观点重合,实际是小标题或论述范围的部分重合。
现就梅先生指责,作具体说明如下:
1.关于大陆与港台汉英词典释义上准确与地道之区别及二者应兼顾的观点:港台汉英词典地道有余,准确不足,而大陆版汉英词典往往相反。这和海外及港台汉译英作品及大陆学者的汉译英作品的准确与地道区别一样,外语界早已形成共识。20多年来,我在几十本翻译书,多个翻译教师的课堂上,见过这个观点。这个观点也见于老早与梅文的陈忠绳的多篇评汉英词典的文章。实际上,笔者,只是对这种外语界的常见说法,一笔带过,重在引出梅文没有的一反人们普遍印象的《修订版》的释义地道,且与《现汉》对比,笔墨花得很多。并找出高于与不如《现汉》之处。这些都是梅文没有的。评论与例证(如“黄金时间”)均见于1996年的投稿。投北外时删去了“偷渡”、“主演”,后一例是北外发表时编辑删去的)。我认真研究过外教版、江苏版、上交大版等多部汉英词典,也读了1998年6月出版的大外学报上的舒启全的“评林氏《当代汉英词典》”。也看了李赋宁在1996年第1期大外学报上“专家学者盛赞外研社《汉英词典》(修订版)”中重点对《修订版》释义地道的讨论发言。以及高厚昆的文章“关于〈汉英词典》〈修订版》的修订”(〈外语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3期)中关于这个问题探讨。参考过1994至1998年陈忠绳在《上海科技翻译》上发表的系列词典评论文章中多次引用的俄罗斯词典学家的“双语词典乃翻译词典”,及释义的准确与地道平衡的观点。关于〈修订版》兼顾准确与地道的说法,也受到〈修订版》“使用说明”中关于“有的则先用英语解释,然后提供英语对应词”p4的影响。
2. 关于《汉英词典》括注较为完备的观点,甚至包括所举“蛐蛐儿”的例子:查梅文谈的不是括注完备问题,而是谈释义准确问题,并举了这个例子。 《汉英词典》“用法说明”说:括注比较完备,并举了“蛐蛐儿”等词作例证(P4)。拙文还涉及与78年老版的对比,怎能不看这两部词典这些很短的“纲领”及其中如此明显的变化?高厚昆文也指出这一特点,并举“用法说明”中前三个例证“嫁”、“鲜”、“马克”。笔者现在还清楚得记得当时考虑取第4个“蛐蛐儿”,因为“用法说明”中的后两个例证“通条”、“英语”,一个读者不熟悉,一个太通俗。搞词典评论的都知道,甚至英语教师都知道,举一词多义现象的例证时,大家都在这几个例子上转,且“蛐蛐儿”例最生动。这些在业内叫often-quoted examples(常引用的例子)。研究词典的人几乎没有不先看“用法说明”的,因为这里往往总结词典的好多特点。完全可能梅文的例证也来自“用法说明”呢。评词典的很少有不谈括注的。
3.关于《远东汉英大词典》抄袭《汉英词典》例证的发现及对抄袭方法的揭露:洋洋几千页的大部头《远东》的何只数万的词条例证中大约有80%与《修订版》不同程度上雷同。几乎每页都有靠原封不动、换词、加词等方法从《汉英词典》抄袭来的例证。别说象笔者这样翻了这两部词典几年,就是翻两分钟,英语教师就能注意到。2年多时间里,笔者记录了几百条典型(可读性强)的例证,无一与梅文相同。《远东》抄袭例证的手段也是词典抄袭例证的常用手法,没有什么特殊。即在有无主语或换个名词下工夫。这也是常识。不同与梅文,笔者指出了《远东》因袭例证时的美学失误。笔者是从《修订版》与其母本《现汉》的关系入手的。为使《修订版》立于不败之地,笔者特意将《修订版》对《现汉》的例证的继承与发展的科学性与独创性进行了论证。同时继续指出国内双语词典因袭例证的不当做法,重点调查了上交大《汉英大词典》因袭《英汉大词典》的译文例证及其变通方法。这些都是梅文没有的。吴景荣的“评《汉英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1992年第3期)早就说过,《远东》母本《最新使用汉英词典》无例证的不便。明显的(如秃子脑瓜上的虱子)、严重(错误)的问题,梅先生能谈,笔者也可以谈。梅不谈,笔者也会谈。来自各自独立的调查。学者之间,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过疑。
4.关于《远东汉英大辞典》设例过于随便的观点:这也是笔者经过大量查证得出的结论。观点相同,只能说明,两“医生”对同一个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诊断趋同,且都没有误诊。所查征候准确。该部分行文与例证无一与梅文相同。且这些都是从原始材料中精选出的。掌握了大量《远东》在不少形容词、动词、副词没设例,不该设例而设例的原始资料。同时拙文指出了《修订版》的类似的轻微失误,并进行了语言学分析。这些都是梅文没有的。
笔者对这个问题的注意来自于:1)说《远东》几乎每页都有这种现象,一点也不夸张。实在是太明显了。用不着梅文的启发,少识点词典知识的人都能看出。2)笔者对《现汉》的熟悉,及对《修订版》与《现汉》的例证传承关系。读过张锦文等人在《辞书研究》上发表的关于《现汉》例证的文章。看过上述吴景荣文章中对随便设例的论述:“从词典编撰的原则上看,例证是为了证明词的用法。在不需要的地方设例…”。我为此,调查了《修订版》修订不彻底的证据,并精选出“出口”、“进口”的例子。3)记得我从王宗炎文章“评《汉英词典》(修订版)”(〈外语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2期)中的发现“易拉罐”、“减肥”,“牛崽裤”的译文举例,一边想起根据自己熟悉的LDELC词典,应分别增“ring-pull can”、“reduce”、“blue jeans”的译词,一边注意到〈远东》在“牛崽裤”上竟然大设例证。并立刻联想到,拙文前面调查并谈到的〈远东》漏收“不堪入耳”、“不堪入目”时发现的“不堪”竟没有设例。《修订版》在“出口”、“进口”上设例随便,都使我想到〈远东》的问题。
5.关于《汉英词典》例证在融入汉文化背景时仍有遗漏的观点,甚至包括所举“李红作词”、“王芳作曲”的例子:关于例证的文化背景问题,上述吴景荣文章及他在199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的某期的文章中用大量篇幅探讨“**例证”。“李红作词”、“王芳作曲”的例子也是词典界普遍认为,也常提到的(避开“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例证”,和“大批促大干”的性质是一样的,属“**例证”。我曾用很长时间来查“**例证”清除彻底的问题。但梅先生可能又怕丢了自己的“发现”了。我说出来,梅先生可能不信。在我查收词的平衡性(拙文的一部分)时,我设计了体育、电子、医药、戏剧、音乐等,而〈远东》只收“作曲”,漏收“作词”!查〈修订版》结果发现“作家”条下作得很好:“巴金是中国的著名作家”和“作者”的例证“〈儒林外史》的作者是吴敬梓”。最后,把例证都统一在“作”字头下。这样实现例证的高效使用:同时说明收词平衡,配例等。论述“李红作词”、“王芳作曲”时所用“清规戒律”说法,就是直接来自高厚昆文对配例问题及“**例证”的论述。〈修订版》封套上“广告”提到“反映中国文化传统”,用了许多“名人名言”。记得当时还谈到了1998年一广东学者主张用英译文作汉英词典例证,笔者也发表了文化背景看法。后来删去。笔者当时参考的Hartman, R. R. K. 1983, Lexicography: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Acedemic Press. Inc. 中的Cultural specificity一节,就专论这一问题,对笔者都有很大影响。梅文谈不谈这个问题,我都要谈的。
梅文谈“法网”的译文应该充实的观点与译文,陈忠绳在〈上海科技翻译》上的系列文章中早就提到,上述地道与准确的兼顾观点,及引用俄罗斯词典学者的话阐述这个问题的观点与口气,都也见于陈忠绳的文章。又不是什么新鲜的见解,都属老生常谈,主要是拿出自己的例子和语料。梅文没注陈忠绳的相关具体文章,我觉得可以理解,也没有必要弄个谁先谁后。
照梅先生的作法,来比较词典评论文章的观点。那么,梅先生在大外学报1999年第2期上的“评《汉英词典》(修订版)的立目、释义和配例”一文中就有如下观点与98年的拙文重合:修订版收词更平衡的观点,修订版收词有失衡现象的观点,有些新词为收的观点,修订版调整了释词词性以达一致的观点,修订版释义有瑕疵的观点,修订版订正原版例证的观点,等等。再与以前的他人文章对比,也会发现好多偶合观点。作为词典学者,平心而论,比较这些观点重合与否,有什么价值?我们关键是要用有力的证据与分析,帮助编者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我觉得梅先生的指责,跟上述做法是一致的。
感谢梅先生对拙文的一句褒奖:“事实上,侯文也的确比稍前出版的拙作论述面更宽些,某些方面也更深入些。”而且梅先生指责的是观点重合,没有把对笔者独立所做的构成文章灵魂的大量调查材料及不一样的行文特色给否了。
搞语言研究的人,只要投入,真会遇到妙手偶得的时候。当中会有好多联想,巧合得到同样例证的人在修辞界是常见的。信不信,你得到了,我也得到了。妙手偶得。
笔者虽然发表过二十几篇小文章,但篇篇拿出足够的空间对拙文有贡献的作者一一提起。梅先生在词典学上的造诣笔者非常欣赏,也每每挂在嘴边。望梅先生对后进多一分信任,少一分怀疑。有什么意见,继续商量。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2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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