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用英语写作的学者对《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The Essential Guide for Writers, Editors & Publishers)都很熟悉,它成为各出版社和学术杂志对稿件要求最常用的标准。该书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一批资深编辑撰写,1906年初版后,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补充修订,迄今已出第14版,篇幅也扩充至900余页。这个手册囊括了几乎学术写作和编辑所涉及各个细节。该书分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为对手稿的一般要求,如手稿的章节划分、文字处理以及版权许可等等;第二部分为体例(style),是本书最重要之部分,详细例举了标点使用、词的拼写、人名地名以及专有名词、数字、外文、引文、图片及文字说明、图表、计算、缩写、注释、征引书目以及索引等等;第三部分基本是针对出版社而言的,诸如版面设计、字体、印刷和装帧等等。
以本书为基础,芝加哥大学出版社还有一系列手册,如为大学本科、硕士、博士所编写的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撰写所使用的手册(A Manual for Writers of Term Papers,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当然《芝加哥手册》并非是唯一标准,如另一十分通行的学术写作指南是《韦伯美国标准写作手册》(Websters’ Standard American Style Manual)。其实在美国有些学术领域还有自己的规则,如美国现代语言学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为语言文学研究制定的《MLA论文写作手册》(MLA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 ,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为本学科编辑的《美国心理学会出版手册》(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等等。这些手册的主要内容实际上都大同小异,但针对本领域也有特殊的规定。
西方学术刊物是学术批评的主要阵地。中西方在学术刊物的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以我较为熟悉的有关历史和中国研究的学术杂志为例,大多数都没有所谓的“编辑部” ,一般只有一个编辑(editor),负责杂志的学术事务,如编稿和发稿等,另外还设有一个编辑助理 (assistant editors) 。规模较大的杂志则有若干副编辑(associate editors) 和助理。与中国不同的是,这些编辑和助理几乎都是兼职的,不象国内大多有专职的主编、副主编、编辑主任到编辑等位置。美国学术杂志编辑一般是大学教授,其本质工作是教学和研究,编辑杂志则是他们的“专业服务” (professional service) 。如《近代中国》(Modern China)是由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黄宗智教授(Philip C. C. Huang)编辑,《晚期中华帝国》(Late Imperial China)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史系罗威廉(William T. Rowe)教授编辑,《二十世纪中国》(Twentieth-Century China)由密西根州立大学历史系韦思谛(Stephen Averill)教授编辑。有些属于学会的杂志则公开招聘,有一定任期,因此杂志也会因编辑的改变而转移地方。如《亚洲研究季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由美国亚洲研究学会主办,现在的编辑是明尼苏达大学历史系教授,美国历史学会主办的《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的编辑和副编辑目前都是印地安那大学历史系的教授。
大多数美国人文社会科学杂志对文章篇幅较国内同类杂志为宽,一般可在在中文的1.5-2万字左右,如与中国研究有关的《近代中国》和《亚洲研究季刊》等都是这个标准。《美国历史评论》要求正文不得超过8000字(words) 或30页打印稿纸,大约合中文1.5万字左右,当然该刊文章一般注释都较长,加上注释则有2万余字。而《城市史杂志》(Journal of Urban History) 则更限定正文加注释应在30打印页之内。当然也有个别杂志例外,如哈佛燕京学社出版的《哈佛亚洲研究杂志》(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便无字数限制,论文一般都在3-4万字以上,但该杂志为半年刊,以古典文学和古代史为主,读者范围很窄。不过,即使那些有字数规定的杂志有时也有例外,如1964-1965年《亚洲研究季刊》便分三期发表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 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 的长文,不过这篇论文堪称经典,是施氏模式的奠基之作,能受此殊遇也并不奇怪。后该文被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将三部分合印再版(我在80年代撰写《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版]一书时,便得到施氏寄赠的合印本)。
在美国引起这个讨论的罗威廉 (William T. Rowe) 和冉玫烁 (Marry B. Rankin) 等研究“公共领域”的 代表人物对这个概念是十分清楚的,他们的整个研究都是限定在“公共领域” (public sphere) 而不是“市民社会” (civil society)。 如果研究者仔细读了罗氏的 《汉口——一个中 国 城市的冲突和社会共同体, 1796-1895》(Hankow: 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 1796-1895)和冉氏的《浙江的精英活动和中国的政治演变,1865-1911》(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1865-1911)以及他们的其他有关文章,就会发现 他们从未交叉或含混使用“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这两个概念。他们在研究 “公共领域”时,都小心地把其与“市民社会”区别开来。他们指出从17世纪初以来市民社会便一直是西方政治理论的主题,但公共领域的概念在西方政治理论或历史典籍中却都影响较微,因而对非西方世界更适宜采用。 他们都承认他们的研究从哈贝玛斯的Public Sphere一词中得到启发,但并非完全哈贝玛斯意义上的 “公共领域”。他们明确表示晚期中华帝国公共领域的产生不同于西欧,但即使西方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的细节并不适宜于中国历史,然这种中间领域的概念对理解官和民两者间的关系却是有用的。因此他们以英文 public sphere 作为在中国社会中有很长的历史的“公”的领域的对应词,力图以此概念为契机从一个新角度解释中国近代的历史。但国内的评论者却把他们的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要么作为“市民社会”来批评,要么反复论证他们对哈贝玛斯“公共领域”概念的误用,因此整个关于公共领域的讨论似乎从一开始便偏离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