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学术腐败:问题与对策
[打印本页]
作者:
lingq2080
时间:
2009-9-14 17:26
标题:
学术腐败:问题与对策
学术腐败问题,近年来成为学界内外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话题。在讨论中,有共识,也有分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是在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已有的辉煌学术业绩的基础上展开的。
(一)
与一般的腐败问题相比,学术腐败既有其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大致而言,学术腐败是指学术界(也包括文化界、高等教育界)已经严重存在或潜在的违法、违规、权学交易等非正常现象。学术界的违法现象,主要是指侵犯知识产权、违反《著作权法》等侵权现象,如目前相当严重、愈演愈烈的学术抄袭剽窃现象、低水平重复现象等。学术界的违规现象,主要是指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学风败坏问题,如目前学术论著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伪注问题、弄虚作假、伪造实验数据。“学术大跃进”现象令人忧虑。学术界的权学交易现象,主要是指行政权力对学术领域的侵蚀,特别是不少国家公务员(包括一些党和国家领导人)热衷于到各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挂名担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如一位高级领导同志不仅担任北师大的一个学院的院长职务,而且担任北师大、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华东师大、浙江大学4个单位的博士生导师(据说指导着30多位博士生)。“学术官僚化”现象已相当突出,沽名钓誉、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学术评审深度腐败等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学风问题,已被有识之士认为是目前学术界最突出的问题。学术、文化和教育是延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的命脉所在。如果不搞好学风建设,不清除学术腐败,学术界恐怕就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学术腐败对学术创新、学术精神和学术共同体尊严的破坏和危害,将是巨大而深远的。如果对学术腐败放任自流,那么,我们的学术研究和高等教育事业就会大受影响,并最终导致社会良知、伦理底线、学术长城的自我坍塌,并严重影响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二)
出现这些令人痛心的学风问题与学术腐败现象,原因相当复杂,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第一,长期缺乏知识产权观念。人们常常提到“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其实,从现代知识产权的角度看,无论是“会抄”还是“不会抄”,都是违法的。尽管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但有法不依,执行不严,制裁不力。
第二,现代学术规范体制没有确立起来。长期缺乏学术交流、学术积累的自觉意识,缺乏学术创新的理论勇气。如果身在学界的学者不顾基本的学术规范,无视起码的学术纪律,抛弃应有的学术尊严,那么,其结果不仅不能保守学者的道德操守,而且还将严重地自我践踏学者的学术形象。
第三,量化政策导向的负面效应。目前人们仅仅关心和追求论著的数字、数量和规模,对学术质量、学术水准关心不够或者漠不关心。另外,匿名评审等学术规范制度的建设,也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第四,学术批评严重缺席。由于一向缺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大多数书评都是假大空、八股化的自卖自夸。
第五,研究生与人才培养体制存在严重缺陷。无论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目前的培养体制缺乏科学化、规范化,选题论证、学术评议、论文答辩等环节大都流于形式主义。有的导师严重失职。诚信教育与学术素质教育严重缺失。
第六,对已暴露的问题处置不力。正因为自律不够、他律不严,结果接而连三地出现严重的学风问题。
(三)
反对学术腐败,推进学风建设,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应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既标本兼治,又综合治理。“打假”不能“假打”。
第二,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北大等“世界一流大学”、复旦等“世界高水平大学”以及“211工程”建设的100所大学,应在学风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提倡精品,拒绝赝品”落到实处。至少从大学开始,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的教育,特别是应把好研究生和学位教育的质量关。
第三,学术界应达成共识,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说得好:“一个人,没有学术道德就没有资格作教师;一个学校,没有学术道德就谈不上一流大学。”最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强调要“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等不良风气。”要强调学术荣誉、学术责任、学术义务的有机统一性。
第四,确立实事求是的学术评价机制。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估、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严格推行匿名评审制,改变重量不重质的量化取向,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发扬学术民主,善待学术批评,要重视和开展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报纸、刊物、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与导向作用。
第五,应切实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伦理,严禁抄袭剽窃,充分理解、尊重前人及今人已有之相关学术成果,并通过引证、注释等形式加以明确说明,从而在有序的学术对话、学术积累中加以学术创新。这同时也是学术诚实、学术责任的体现。
第六,要特别强调学术惩处机制、学者自律。教育部、重点大学、学者个人都分别承担着义不容辞的学术责任与义务。建立健全学术惩处机制、加强学风建设,都不能仅仅满足于唱高调、作表面文章上,更不应该停留在只说不做或说到做不到、说说而已的地步,更重要的还是要坚决付之以行动。强调“对学术活动中各种不良行为的调查处理要严格掌握政策尺度”,是必要的,但确实再也不能搞那种自欺欺人的所谓“扬长护短”的“人才保护”法了。人们常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可是,不“治病”,何以“救人”?不“惩前”,如何能“毖后”?
第七,郑重建议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人)不再在大学担任名誉性的职务、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政学分离,各司其职。
结束语
德、才、学、识兼备,应当成为学界中人的基本要求。“用心血做学问,用生命写文章”(北大校长许智宏语),应当成为学界中人的座右铭。贵在自律。作学问就要实事求是,遵循学术道德,坚守学术伦理。我们不应忘记已故民俗学泰斗、百岁老人钟敬文生前留下的嘱托:“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中流砥柱。”
应该看到,治理学术腐败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学风建设作为关涉中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任重而道远。学风建设其实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界内外积极参与,良性互动。在遵守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改革学术评价机制等方面,也还有许多工作可做。在法治的基础上,净化中国学坛,以保障中国学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3年4月23日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