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程序和录取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外交学院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9年9月25日之前将材料直接寄(送)到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尽快通知初审通过者,复试在10月中上旬进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部网站。
3.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接收名单并发给接收函,考生凭此回推荐学校获取“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应选择“外交学院”;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回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