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六国达成一致 伊朗面临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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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ruence
时间:
2009-9-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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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达成一致 伊朗面临新制裁
资料图片:2006年12月2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沃尔夫在安理会举手表决。安理会当日一致赞成通过含有制裁内容的伊朗核问题决议草案。
3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德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伊朗核问题新决议草案内容达成一致。六国随后向安理会其他10个非常任理事国正式散发了该草案,草案有望近期在安理会表决通过。
草案敦促伊朗立即执行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根据该草案,安理会扩大了对伊朗的制裁:禁止伊朗出口武器,呼吁各国不要向伊朗购买武器,并限制对伊朗出口军用飞机、坦克和导弹等重武器;继续对涉及伊朗核活动和导弹计划的个人及机构实施金融制裁和资产冻结,新增加的制裁对象包括15个人和13家机构;呼吁各国和国际金融机构不再承诺向伊朗政府提供新的赠款、优惠贷款和资金援助,除非是人道主义和发展项目。很明显,如果此决议草案在安理会通过,将标志着对伊朗制裁的升级。
面对安理会的制裁,伊朗的态度一直相当强硬。对安理会的这项新决议草案,伊朗的态度也不太可能转变。伊朗总统内贾德15日在一个群众*会上发表演讲时表示,获得核技术是伊朗人民的权利,联合国安理会的任何决议都不能阻止伊朗发展核计划。他还说,历史已经证明,制裁措施不会影响伊朗的发展,伊朗的所有核活动只用于和平目的,完全是合法的,并且一直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
不过,尽管伊朗与联合国安理会在核问题上的对抗在升级,但还没有到完全不可挽回的地步。在安理会的新决议草案中,尚留有不少回旋余地。比如,草案一开始就重申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强调了通过政治和外交努力谈判解决伊核问题的重要性;提出的制裁措施仅限制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第四十一条,即排除使用武力强制执行;没有对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人员实行旅行禁令,而只要求各国向安理会报告这些人员的出入境情况;草案甚至没有禁止伊朗进口常规武器,对重型武器也只是呼吁各国加以限制,而没有强制性。此外,草案中还包括了欢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德国承诺通过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等内容。
至于伊朗方面,也没有关闭谈判大门。伊外长穆塔基日前表示,伊朗核问题只能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任何外部压力和安理会的制裁威胁,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伊朗愿以合作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扎里夫15日表示,他已于14日向本月安理会主席、南非常驻联合国代表库马洛送交了一封书信,正式要求允许伊朗总统内贾德出席安理会关于伊核问题的会议,解释伊朗在核问题上的立场。美国政府常驻联合国使团发言人表示,美国已经收到了伊朗正式要求美国政府给一个伊朗代表团发放入境签证的申请。据悉,这个代表团中除了总统内贾德外,还有包括外长穆塔基和首席核谈判代表拉里贾尼在内的38名随行人员。
内贾德即便亲自到安理会解释伊朗方面的立场,也未必会改变安理会将通过新决议草案,但也不排除内贾德可能提出新的解决办法。穆塔基近日提出,如果伊核问题不通过安理会,而是重新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来解决,伊朗愿就核计划作出“某种保证”;如果各方能就核问题解决方案达成政治谅解,伊朗愿为重启谈判铺路。这些都是使伊核问题峰回路转的机遇,就看双方的政治智慧了。
在目前的情况下,伊朗与安理会的对抗仍有可能升级。如果伊朗在伊核问题上继续持不合作甚至对抗的态度,将进一步被国际社会孤立,并蒙受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如何打破伊核问题的这一僵局,是伊朗和安理会都将面临的新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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