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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规定校长对校舍质量终身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9-7-2 16:13
标题: 辽宁规定校长对校舍质量终身负责
  据新华社电 日前,辽宁为校舍安全出台“终身负责制”新规,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在位时建的校舍,若干年后出了问题,即使该校长交流到别的单位或者退休了,同样也要被追责。

  辽宁省政府新下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指出,从今年起3年内,辽宁将基本消除严重危房。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
  上海
  外来农民工可享“城保”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1日出台并即日施行一项“社保新政”,这一政策打破了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的“户籍壁垒”。
  从即日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两类外来从业人员,包括外省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专业技术人员,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参加当地的城镇社会保险。
  长期以来,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只允许上海户籍的劳动者参加。而同在一座城市工作、劳动的郊县或外省市人员,则可能因户籍、“身份”的不同,而需要参加“镇保”“综保”“农保”等待遇相对于“城保”较低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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