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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乌克兰新法律规定传播“艳照”有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9-7-2 16:02
标题: 乌克兰新法律规定传播“艳照”有罪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梁小逸报道     乌克兰总统尤先科近日签署一项新法律,该国公民以传播为目的私藏传播淫秽照片将要负刑事责任。但该法规定,出于“医疗目的”使用可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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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纽带”网转乌克兰媒体报道,上述法律于6月11日获得乌克兰议会通过,尤先科已正式签署生效。该法律规定,已传播为目的藏有淫秽照片将要负担刑事责任。主要处罚为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该法律规定,以医学治疗为目的拥有淫秽照片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由于该法表述模糊,因此引起部分乌克兰官员反对。某些官员致信尤先科取消该法,认为这反而会让淫秽照片有更多的传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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