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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男子地震期间枪击民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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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16:5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一盗窃团伙在地震重灾区大肆盗窃通讯电缆、车辆。当他们的盗窃行径败露时,面对民警设卡拦截,其中一个歹徒竟掏枪朝民警射击,幸运的是,子弹打中了民警腰上的皮带扣,民警只受了轻伤。昨日记者获悉,日前,成都市中院对这一恶性团伙的3名成员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故意伤害以及抢劫罪三罪并罚,分别判处这3人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

  偷辆汽车 准备“趁火打劫”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大邑的刘超、周平伙同他人,共谋盗窃移动基站的蓄电池。于是,周平和同伙在大邑县一小区内偷来一辆桑塔纳汽车,随后,几人驾驶此车,当晚来到大邑县安仁镇,盗走一处移动基站的蓄电池、铜牌、铜线等。此后,经过赵伟牵线,他们以8000元的价格,将赃物卖给收购废旧物品的何某。
  法院查明,此后的几天内,周平、刘超、赵伟驾驶这辆车,先后三次在大邑、邛崃等地盗窃移动基站的蓄电池和铜线。此后,周平等人以18960元的价格,将这些赃物卖给他人。在销赃后,周平经人介绍,用8000元钱买了一支手枪。
  民警中枪 皮带扣挡了子弹
  2008年5月26日晚,周平、刘超、赵伟等人盗窃得来的赃款用完了,他们再次动手,又驾驶偷来的汽车,在崇州市盗窃移动基站的蓄电池、铜牌。
  5月27日凌晨3点,崇州市某派出所的民警王某等人驾驶警车巡逻。在巡逻过程中,民警王某发现了正转运赃物的三人。民警王某觉得几人形迹可疑,便上前要求他们停车接受检查。但几人拒绝接受检查,并加大油门冲向民警。民警王某立即向对方的车轮射击,将车胎打爆。这时,周平掏出手枪,从车内向民警王某射击。王某捂住肚子倒了下去,所幸,子弹刚好打中他的皮带扣,王某只是腹部受了点轻伤,并无大碍。随后几人驱车行驶数十米后停下,下车逃跑。这时,增援的巡逻队员赶到,将刘超抓获。周平又开枪威胁巡逻队员,同时,刘超逃脱。
  5月29日下午,警方在郫县将周平、刘超、赵伟抓获归案,缴获手枪。经鉴定,所缴获的手枪具有杀伤力。
  此外法院查明,在2007年,被告人刘超、周平还分别犯下故意伤害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由此,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
  程兴民 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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