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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背景资料:伊朗总统选举 [打印本页]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9-6-13 11:56
标题: 背景资料:伊朗总统选举
  伊朗第10届总统选举6月12日举行。伊朗宪法和选举法是伊朗总统选举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对总统选举方式、程序以及候选人资格都有具体规定。

  选举机构
  总统选举事务均由内政部及各级行政机关具体执行,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负责监督。伊朗宪法规定,新一届总统选举必须在上届总统任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完成。
  选举期限
  伊朗总统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为4年,可连任一届。
  选举方式
  总统由公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根据宪法,16周岁以上的伊朗公民拥有投票权。
  选举程序
  伊朗大选通常的程序包括候选人报名登记、宪监会进行资格审查、总统候选人展开竞选活动、公民投票选举等几个步骤。
  报名登记一般在上届总统任期结束前3个月开始,由内政部办理。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内政部将所有报名参加总统选举的人选情况汇总,提交宪监会。
  宪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宪法规定的总统候选人条件,对所有报名者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总统候选人名单。
  总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候选人即可展开竞选活动,时间持续到选举投票前24小时。
  最后进入公民投票程序。宪监会和选举委员会要向全国各地投票站指派监督员,具体负责监督投票情况、封存投票箱和监督选票统计等工作。
  确认程序
  根据选举结果,获得全部选票50%以上的候选人将赢得选举。如果在首轮选举中,没有一名总统候选人的得票率超过50%,则得票数居前两位的总统候选人将进入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获得多数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将赢得选举。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后必须得到宪监会的认可。宪监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有权宣布某个选区乃至整个选举结果无效。
  在得到宪监会确认后,最终胜出者还必须得到伊朗最高领袖的任命。只有得到领袖的委任函,当选总统方能正式宣誓就职。根据规定,总统宣誓就职,必须在伊朗议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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