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现象,它体现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社会秩序维系的有机环节和必要机制。[13] 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类社会中,利益是有限的,但作为社会个体的个人,其利益的需求是无限的,价值取向是多元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par in parent non habet imperium) ”,人与人不可能在自身之间求得平等的利益分配和价值实现,而对秩序的需求又来源于每个个体相互间冲突的事实。[14] 个人作为一个有限存在的内在本性促使着他(或她)总要寻求一种最后的根基和依靠,来确保社会个体之间公平地享有利益和实现价值,这种根基就是权威,它在人类社会关系中扮演着仲裁者或者法官的角色,并由它来进行利益的分配和价值的平衡,维系一个有序的社会存在;一个缺乏强制性权力结构保障的秩序诉求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正是社会权威的存在提供了这种秩序的可能。上述现象也恰恰暗合了“政治”这一概念的核心意蕴:“政治是对利益(价值)的权威分配”。[15]
面对中世纪长达数百年的社会动荡与认同危机,早期形成的市民阶层极力渴望一种强大的政治秩序,希冀建立统一的、以民族为核心的民族国家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这些市民阶级本身过于软弱,难以涤荡割据领主建立的多元忠诚框架和天主教会确立的神权忠诚体系,所以就转而向整个封建制度的首脑即王权寻求有力的支持。与此同时,君主由于已经不能自动地从宗教获得合法性,王权实际上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它就必须为自己的民族服务以便为自己的统治寻找新的合法性。因此,市民阶级和王权结成了非正式联盟:市民们向君主提供财政支持;君主则保证市民们不受频繁的战争和封建主任意征收的苛捐杂税的侵害,废除五花八门的地方自治政权,统一关税、度量衡和法律,用皇家海军为贸易公司做后盾。[32] 王权所推行的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摒弃中世纪国家权力分散化所带来的主观随意性和封建专制色彩,是在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关系中异化现象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人们共同意志的归拢。因此,中世纪后期王权的重新崛起代表着一种历史进步性。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经指出,这种王权“与中世纪王权毫无共同之处,它拥有另一些特权,占有另一个地位,带有另一种精神,激发另一种情感——这便是国家行政机构。它建立在地方权力的废墟之上,向四面延伸,这便是日益取代贵族统治的官吏等级制度”。[33] 恩格斯也说过:“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而与***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