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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高校毕业生干个体三年内将免收登记费 [打印本页]

作者: langfanyun2001    时间: 2009-5-13 10:14
标题: 陕西:高校毕业生干个体三年内将免收登记费
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陕西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就业进行大幅度优惠、减免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干个体3年内将免收注册登记费。


    据了解,陕西省将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的范围。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选择自主创业者,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由工商部门落实的和《意见》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免收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等行业外,自申办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

    此外,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工商部门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企业登记公告服务;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等。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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