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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喜欢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 [打印本页]

作者: scyo    时间: 2009-4-13 10:26
标题: 我喜欢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
  
  我喜欢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文/水云天
  
  我是个懒散的人,这是我妻子灌输给我的定义,发觉还真有那么点意思了。心理学里有追加记忆的理论,莫非性格也可以?
  被子叠得不整齐;洗头弄到地上的水不擦;炒菜之后,灶台狼藉一片;至于擦地,她用了一个比喻,叫洗脸不洗脖子(我干嘛要洗脖子,莫非等着别人剁我?)。说急了,我反唇相讥,谁能忍受油腻腻的碗筷放到水池里一天?
  静下心来才发现,提到过日子这个词儿,我忽然想到沙漠和戈壁。日子里有什么都得过,无数的琐事就像细小的沙粒和石块,大大小小布满在脚下,能走多远全凭你的耐性和责任。
  工作调动了,上班的路远了,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原来很近的时候都是骑车去的,这次我选择了走,我想借此治治一下我的懒散的病。
  说走咱就走,还别说,第一次出发还真的有点打怵,怕时间不够,送完小孩,只剩下半个小时的时间,路程仅仅缩短了八百米(打车时候量的),能按时走到么?在新的单位,我还是个新兵。所以脚下加力,走到一半的时候腿肚子已经僵硬了,走得都不会走路了。那时候我忽然明白邯郸学步的那个人为啥学了半天不会走了,估计是平时很少锻炼,然后心又太急,用力过猛,连大腿都僵硬了,他应该休息一下,找个人按摩一会就好了,可惜他不懂,落个千古笑柄。我呢走不动了,就开始小跑,只在过路口的时候采取这样的行动,免得遭来异样的目光。瞧我这点心思吧(现在满大街出格的事儿多了,当众亲吻,坐怀还乱的,比比皆是),就这样,到了单位,出了些许的汗,正温暖呢,火候正好,时间也刚刚好。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这一走已经一年多了。一个老大姐在她的车里见到了路上急匆匆走的我,然后打了电话问我干嘛,我说我一直在走路上班。她是大为惊讶,干嘛要走呢?至少骑车子嘛,坐公汽也行啊!我说我为了锻炼,她更惊讶,小小年纪,还这么锻炼?她没说,估计在她的印象里只有老年人才这么锻炼呢(难道她看我走路的样子像老年人?那不是说明我真的给人的印象很懒散了?)!
  如今,我可以掌握走路的频率了,快慢自如,更重要的是我可以腾出时间来欣赏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了。路口出交通事故的大部分都是急三火四地人干的,出租车打左瞪往右开的事儿常有,为了挣钱我知道,但是后面的人看不明白啊;小商贩边推车叫卖还得顾及城管,看到带警灯的车子远远开来撒腿就跑,我知道做买卖的百米成绩得好;我终于超过了穿高跟鞋的女人,心里替她的脚后跟叫苦;我紧捂着大衣领口,却发现光脚穿瓢鞋的女孩露了半截的小腿,知道了年龄是个大问题;在某个地方见到个熟人,想不起来是谁,才知道每天都能走对面,原来他(她)跟我一样步行上班……
  据说,美国的富豪们都放弃了车子,改为步行。我还奔忙在温饱的边缘,提前过了富人的生活。有你这么比的么?人家是有车不坐,你是干嘛的?妻子一席话,我知道了我的精神上也懒散了,问题真的很严重。

  健康最重要,有多少钱也买不回来寿命,我小声地说,为这事儿上火,日久天长弄个什么疙瘩出来,我们那些可怜的工资够不够买手术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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