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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政府会议与会人员发言不超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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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11:1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政府会议发言不超过5分钟,市长主持的全市性工作大会全年不超过5次,每次会期不超过半天。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2009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公布97项政府会议议题。
  计划明确提出要控制会议总量,全年市政府例会控制在90次以内。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召开2至3次,全年安排不超过30次。讨论市政府专题会,一般每月召开4至5次,全年安排不超过60次。同时,大力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严格控制由市长主持召开的全市性工作大会的数量和规模,全年不超过5次,每次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

  此外,属主管副市长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主管副市长或部门研究决定。汇报单位书面汇报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左右,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直述观点,一般应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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