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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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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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yo
时间:
2009-3-23 14:23
标题:
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
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
单位:亿元
项目2008年
执行数2009年
预算数 预算数为
上年执行
数的%
其中:成品油税费改革增收
一、税收收入30967.48 33807.00 2141.00 109.2
国内增值税13497.42 14563.00 273.00 107.9
国内消费税2567.80 4434.00 1634.00 172.7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7391.07 7995.00 95.00 108.2
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5865.90 -6708.00 114.4
营业税232.10 245.00 105.6
企业所得税7173.40 7605.00 106.0
个人所得税2234.18 2390.00 107.0
城市维护建设税7.79 147.00 139.00 1887.0
印花税949.68 245.00 25.8
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949.68 245.00 25.8
船舶吨税20.10 21.00 104.5
车辆购置税989.75 970.00 98.0
关税1769.95 1900.00 107.3
其他税收收入0.14
二、非税收入1704.51 2053.00 59.00 120.4
专项收入198.88 277.00 59.00 139.3
行政事业性收费368.61 418.00 113.4
罚没收入31.61 33.00 104.4
其他收入1105.41 1325.0 119.9
中央财政收入32671.99 35860.00 2200.00 109.8
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0 505.00 45.9
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1800.00 7500.00 416.7
注:1.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从2009年起,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因此,本表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等于中央本级收入。
2.成品油税费改革增收主要包括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增加的收入,以及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
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
单位:亿元
项 目2008年
执行数2009年
预算数预算数为
上年执行
数的%
一般公共服务1216.651313.61108.0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60.151013.8695.6
对地方转移支付156.50299.75191.5
外交239.24268.93112.4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39.16268.93112.4
对地方转移支付0.08
国防4101.414728.67115.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100.934722.51115.2
对地方转移支付0.486.161283.3
公共安全875.771161.31132.6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48.62732.60112.9
对地方转移支付227.15428.71188.7
教育1598.541980.62123.9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91.65623.27126.8
对地方转移支付1106.891357.35122.6
科学技术1163.291461.03125.6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77.411428.24132.6
对地方转移支付85.8832.7938.2
文化体育与传媒252.81279.75110.7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40.61142.28101.19
对地方转移支付112.20137.47122.5
社会保障和就业2743.593350.69122.1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44.28300.4887.3
对地方转移支付2399.313050.21127.1
保障性安居工程181.90493.01271.0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1131.38441.4
对地方转移支付174.79461.63264.1
医疗卫生854.451180.56138.2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3.9656.28104.3
对地方转移支付800.491124.28140.4
环境保护1040.301236.62118.9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6.2137.3556.4
对地方转移支付974.091199.27123.1
城乡社区事务63.163.956.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223.6550.6
对地方转移支付55.940.300.5
农林水事务2702.203446.59127.5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14.39303.4096.5
对地方转移支付2387.813143.19131.6
交通运输1600.291887.20117.9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37.59934.7590.1
对地方转移支付562.70952.45169.3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600.76757.50126.1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55.96489.36107.3
对地方转移支付144.80268.14185.2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1105.101780.45161.1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00.63838.43139.6
对地方转移支付504.47942.02186.7
金融事务975.51315.5832.4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75.51315.5832.4
对地方转移支付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00.00970.00161.7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2.46130.61209.1
对地方转移支付537.54839.39156.2
国债付息支出1278.691371.85107.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278.691371.85107.3
对地方转移支付
预备费 400.00
其他支出566.941688.39297.8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11.77831.19201.9
对地方转移支付155.17857.20552.4
对地方税收返还3342.264934.19147.6
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8277.138854.50107.0
中央财政支出35379.9943865.00124.0
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00
注:1. 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为便于同口径比较,本表中2008年执行数根据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作了调整,具体情况是:
(1) 200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不含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国债付息等支出,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2) 2009年人民防空经费等从其他支出科目调整至国防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3) 2009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单设科目,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其中廉租住房、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治理支出调整至200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4)2009年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医疗卫生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5) 2009年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和渔业的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从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6) 2009年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从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调整至交通运输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7) 2008年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除了上述第4、5项调整之外,其他款、项被拆分为2009年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和金融事务三个支出类级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8) 2008年国债付息支出包含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2009年国债付息支出单列,且包括手续费。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2. 2008年预备费执行中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2009年预备费年初预算单列,执行中再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3. 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从2009年起,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2008年对地方税收返还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4. 本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7%,未包括已列入本表有关科目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等转移支付,如加上这部分转移支付,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30.8%,与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数据一致。
2009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
单位:亿元
项 目2008年
执行数2009年
预算数预算数为
上年执行
数的%
一般公共服务1060.15 1013.86 95.6
外交239.16 268.93 112.4
其中:驻外机构54.62 68.14 124.8
对外援助125.59 138.87 110.6
国际组织35.68 36.57 102.5
国防4100.93 4722.51 115.2
公共安全648.62 732.60 112.9
其中:武装警察502.26 576.89 114.9
公安49.51 51.07 103.2
教育491.65 623.27 126.8
其中:普通教育443.93 567.43 127.8
职业教育1.66 2.37 142.8
科学技术1077.41 1428.24 132.6
其中:基础研究170.16 198.00 116.4
应用研究724.59 740.01 102.1
文化体育与传媒140.61 142.28 101.2
其中:文化30.89 26.25 85.0
体育13.40 12.88 96.1
社会保障和就业344.28 300.48 87.3
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1.85 26.48 83.1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10.80 50.00 45.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5.06 148.69 118.9
企业关闭破产补助26.00 55.00 211.5
就业补助6.31 5.20 82.4
抚恤0.19 0.22 115.8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47 2.00 81.0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9.68 1.50 7.6
保障性安居工程7.11 31.38 441.4
医疗卫生53.96 56.28 104.3
其中:医疗服务30.43 28.71 94.3
医疗保障3.23 6.34 196.3
疾病预防控制7.63 7.91 103.7
农村卫生0.34 1.49 438.2
环境保护66.21 37.35 56.4
其中:自然生态保护1.01 0.44 43.6
天然林保护9.01 6.76 75.0
退耕还林5.47 5.11 93.4
退牧还草0.35 0.09 25.7
能源节约利用19.91 10.00 50.2
可再生能源8.03 4.00 49.8
城乡社区事务7.22 3.65 50.6
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5 0.10 66.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05 1.42 35.1
农林水事务314.39 303.40 96.5
其中:农业153.74 144.71 94.1
林业20.45 16.86 82.4
水利52.82 29.37 55.6
扶贫2.37 3.30 139.2
农业综合开发28.38 6.01 21.2
交通运输1037.59 934.75 90.1
其中:公路水路运输58.49 43.94 75.1
车辆购置税支出665.85 609.00 91.5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455.96489.36 107.3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600.63838.43 139.6
其中:粮油事务461.67398.20 86.3
商业流通事务62.74155.70 248.2
金融事务975.51315.58 32.4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2.46130.61 209.1
国债付息支出1278.691371.85 107.3
预备费 400.00
其他支出411.77831.19 201.9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99.22431.59 144.2
中央本级支出13374.3114976.00112.0
注:1. 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为便于同口径比较,本表中2008年执行数根据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作了调整,具体情况是:
(1) 200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不含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国债付息等支出,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2) 2009年人民防空经费等从其他支出科目调整至国防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3) 2009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单设科目,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其中廉租住房、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治理支出调整至200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4)2009年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医疗卫生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5) 2009年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和渔业的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从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6) 2009年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从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调整至交通运输支出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7) 2008年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科目除了上述第4、5项调整之外,其他款、项被拆分为2009年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和金融事务三个支出类级科目,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8) 2008年国债付息支出包含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2009年国债付息支出单列,且包括手续费。2008年执行数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2. 2008年预备费执行中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2009年预备费年初预算单列,执行中再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单位:亿元
项 目2008年
执行数2009年
预算数预算数为
上年执行
数的%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8663.4223954.81128.4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8696.4911374.93130.8
1.均衡性转移支付3510.523918.00111.6
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75.79280.00101.5
3.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38.18550.00125.5
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2392.302365.6398.9
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62.54770.22101.0
6.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25.0050.00200.0
7.定额补助(原体制补助)136.14138.14101.5
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35.00348.00103.9
9.结算财力补助354.66344.5197.1
10.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47.0080.00170.2
1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 10.00
12.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 45.00
13.公共安全转移支付 332.90
14.教育转移支付419.36908.49216.6
15.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 1234.04
(二)专项转移支付9966.9312579.88126.2
其中:教育687.53448.8665.3
科学技术85.8832.7938.2
社会保障和就业2399.311816.1775.7
医疗卫生800.491124.28140.4
环境保护974.091199.27123.1
农林水事务2387.813143.19131.6
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3342.264934.19147.6
“两税”返还3372.003476.00103.1
所得税基数返还910.19910.19100.0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530.00
地方上解-939.93-982.00104.5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2005.6828889.00131.3
注:1.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从2009年起,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2008年对地方税收返还相应作同口径调整。
2.从2009年起,将原财力性转移支付更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将原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名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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