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日本财团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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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engfadaxue
时间:
2009-3-21 20:06
标题:
日本财团的启示
1997年国务院对120家国家级企业进行试点,以推动和规范企业集团的发展。中国国内的很多企业性质不同,历史发展不同,地域环境不同,产业方向不同,我们需要借鉴日本财团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我国企业集团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形成本国特色的财团的发展模式。
(一)欧美的投资往往是直接投资获取利润或者靠资本增殖来赚钱,日本财团的投资理念则不同。例如三井财团,三井物产的投资很少会控股,往往是带着它的成员企业共同投资。三井财团更加重视的是与企业建立商业伙伴关系,投资往往是长久的,是战略性投资。对三井物产的投资来说,利润是第二位的,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投资理念尤其值得现在寿命大约在五年左右中国的中小企业学习。
(二)中国民营企业在文化层面上与日本财团存在更多共性,如江浙地区企业的信用意识、进口技术和分工协作与日本企业相似。日本现代财团已经摆脱了旧式的私人家族企业垂直管理的经营模式,中国的民营企业要想作大作强,必须摆脱血缘关系的束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以企业法人制度,引入和培养职业经理人。
(三)类似温州民营企业具有初级财团形态、且集中轻纺工业和制造业的企业集团应该倾向于日本的三井财团和三和财团的松散型组织结构。而类似四川民营企业已经建立初步的金融体系和涉足重化工业等资金密集型的企业集团应该倾向于三菱财团和住友财团的紧密型组织结构。而关于天津大企业集团的建立,应首先要利用自己的城市银行和保险公司,支持特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努力实现金融资本和产品资本的结合,建立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中心,并再此基础上建立以重化工业为中心的核心企业。
(四)国有企业的发展也同样可以走财团化的道路。我国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仍是国有独资,制约了企业集团的活力。集团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是必然趋势,也是顺应市场经济资本运作规律的结果。 我们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造,规范上市国有企业;也可以借鉴日本财团相互持股,吸收其他企业投资,形成多元化法人持股;以职工持股为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与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的持股形成透明的职业经理人和外部董事制度。 如何将国有企业集团在金融和资源矿产方面获得的资金优势转向制造业和光电通信等新兴产业,可以借鉴富士财团和住友财团的历史发展经验和教训。
作者:
TiffanyLin
时间:
2009-3-22 11:54
作者:
donkeybob
时间:
2009-3-2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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