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协委员提议四天半工作制 美丽但不现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9-3-5 14:5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挂出拟于今日提交的提案——采取4天半工作制,同时征求网友的意见(3月3日《新京报》)。张晓梅提出的在全国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的提案,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


    这个建议当然很好,但笔者认为,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美丽但不现实。

    说其美丽,是因为缩短工作时间已成为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现在,联合国每周工作4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发达国家都实行每周4天半甚至是4天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36小时。我们倘若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也算与国际接轨了。这是以提高劳动者生活质量为前提的,充满了人性化的色彩,的确闪烁着诱人的美丽色彩。

    说其不现实,就是在当前我们国家的现状下,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似乎还为时过早。其一,尽管国内许多企业,特别是国企,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必须看到,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大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是手抬肩扛,劳动生产率普遍处于比较低下的状态。若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只会使这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从而影响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再者,即使是劳动生率比较高的企业,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其中不少企业的员工,还没有很好的落实5天工作制。特别是在一些民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时常周六、周日加班,有的连加班费都难以拿到。至于法定的带薪休假,对于许多员工来说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自然很不现实。

    最后,如果一定要推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最终的得益者有可能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少数的部门和行业。其结果是带来劳动者在享有休息权上的不平等,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是相抵触的。由此看来,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条件还很不成熟。当前,倒是有必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周5天工作制的落实,确保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杨金溪) (责任编辑:刘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27 06:54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