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总统于2007年12月31日签署的这项法案使新闻界和一般公众能够更顺利地根据《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从政府那里查获信息。签署仪式只得到少量新闻报道,白宫只发布了一段文字声明,宣布布什采取这项的行动。
但许多致力于促进政府公开化的组织对通过这项法律表示满意。专业新闻记者协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会长布鲁尔(Clint Brewer)对《美国参考》说:"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和一位纳税人,我对总统签署这项法案感到十分激动。我希望这是一个迹象,显示钟摆正摆回到美国政府更公开和更透明的方向。"
布鲁尔说,多年来,根据《信息自由法》提出的申请"未受到联邦机构的重视或遭到拖延"。他说,这项称为《2007年政府公开法》(Open Government Act of 2007) 的新法律,将使新闻记者以及公民在获取信息遇到问题时,不必诉诸昂贵的法律诉讼而"反抗"。
华盛顿贝克霍斯得特勒(The Baker Hostetler)律师事务所曾为通过这一法案向国会游说。该所律师巴宾斯基(Laurie Babinski)对《美国参考》表示,调查员办公室将设在美国国家档案及文件管理局(U.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在公民与联邦机构之间就获取信息发生问题时发挥调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