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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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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水煮音
时间:
2008-12-26 23:25
标题: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介
招聘单位:中国***南京市委组织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中国***南京市委组织部
单位地区:
单位隶属部门: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
单位行业: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主页: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Email:
招聘信息内容
重要精神
此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胡Jintao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
从2008年起,我省每年选派16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连续选聘5年。
——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
要在编制和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江苏省省长罗志军
南京市要实现一村一社区两名大学生……三年计划应改为二年完成,二年内实现一村一个大学生,然后再做第二年一村两个大学生。
——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
选聘计划
南京市从2008年开始,连续3年,自主选聘1200名大学,其中:2008—2009年度选聘600名左右,其余在2010年完成。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学习成绩良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选聘任职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3)区县、镇街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4)每年在全市招考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其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
管理服务
(1)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管理和考核由镇街街负责,人事档案由区县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2)工作期间,区县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及政策等。(3)组织开展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全面提高能力素质。(4)镇街安排好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5)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镇街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6)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认可、发展潜力大的大学生村干部及时列为后备干部,加大培养使用力度。
进度安排
2008年12月,在相关高校和媒体发布选聘信息;
2009年3月,在相关媒体发布选聘公告及简章;
2009年3月下旬,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009年4月中下旬,笔试和面试;
2009年5月中旬,组织考察;
2009年6月中旬,录取;
2009年6月下旬,体检;
2009年7月中下旬,岗前培训。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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