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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亚出租车司机工作时将不得主动使用方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岸上的猪    时间: 2008-12-20 22:04
标题: 三亚出租车司机工作时将不得主动使用方言
  本报三亚12月19日电 (记者 王红卫) 三亚的出租车司机在载客行车过程中,不得主动使用外地游客听不明白的方言。近日通过审定的 《三亚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对出租车及驾驶人员作了一系列技术规定,并即将实施。这是三亚市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中的技术标准之一。
  出租车的“三亚标准”主要从客运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服务设施、驾驶人员、服务用语要求、客运服务流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流程进行规范,对出租汽车驾驶人员的仪容仪表、文明用语也规定了具体要求。如果违反相应规定,主管交通职能部门可给予相应处罚。
  “三亚标准”规定:出租车必须车身完好、清洁,无明显刮蹭、碰撞痕迹,如有类似情况必须待维修好方可运营等;录用的驾驶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60周岁以下,并取得相应的合法驾照2年以上等;取得运营资格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仪表,男驾驶员不能剃光头、留盖耳长发,不能染怪异发色,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说脏话,不主动使用方言等;遇到特殊事项,运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乘客与驾驶员均未受伤、车辆仍可正常行驶时,驾驶员应先暂停计价器计费,根据乘客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运营;如果事故造成乘客受伤时,驾驶员应拨打急救、报警电话,救治乘客,等候处理。

  目前,三亚市有注册出租汽车客运企业6家,营运汽车1086辆。近年来,经多次整顿、规范,服务质量状况有了较大改观。但少数出租车客运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存在着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反交通规则乱抢道乱停车、拒客、宰客、服务用语不文明等现象,制约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
  针对这一现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初下达了出租汽车服务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并由三亚出租汽车协会、三亚联弘出租客运汽车有限公司、三亚天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完成制定任务。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组织召开了审定会。目前该标准已经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审批,将于下月初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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