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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专电(记者姚均芳、王宇)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12日宣布签署一个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
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该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同意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该互换协议的目的是向两个基本面和运行情况良好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并推动双边贸易发展。该协议与清迈倡议下已有的互换安排相互补充。
据介绍,中韩本币互换协议是中国人民银行自此次金融危机以来第一次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完)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中韩本币互换事宜答记者问
央行表示,中国和韩国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意义在于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中日韩央行发表联合声明建立3国央行行长会议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同意定期召开行长会议,就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和共同关心的有关央行的议题交换意见。原则上,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9年主办第一次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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